公司重整制度與債權人的法律保護

導讀:
但是,在實行公司重整制度的西方國家,公司重整制度也成為某些公司用于逃避破產、拖延債務、損害債權人利益的法律工具。本文著重從債權人保護的角度,對公司重整制度的有關問題談點個人的粗淺看法,以期對我國的破產立法有所裨益。預防破產、保存企業,可以說是公司重整的首要目標,而維護社會整體利益則是公司重整制度的重要價值體現。公司重整制度是對以清算和個體利益為本位的傳統破產法理論的一個重大突破,它以社會利益為本位的價值觀念取代了傳統的個體本位思想。那么公司重整制度與債權人的法律保護。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但是,在實行公司重整制度的西方國家,公司重整制度也成為某些公司用于逃避破產、拖延債務、損害債權人利益的法律工具。本文著重從債權人保護的角度,對公司重整制度的有關問題談點個人的粗淺看法,以期對我國的破產立法有所裨益。預防破產、保存企業,可以說是公司重整的首要目標,而維護社會整體利益則是公司重整制度的重要價值體現。公司重整制度是對以清算和個體利益為本位的傳統破產法理論的一個重大突破,它以社會利益為本位的價值觀念取代了傳統的個體本位思想。關于公司重整制度與債權人的法律保護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公司重整,又稱公司更生。它是指由利害關系人申請,在審判機關的主持和利害關系人的參與下,對財務陷入困境、瀕臨破產邊緣,但又有重整能力的公司進行生產經營上的整頓和債權債務關系上的清理,以期擺脫困境,重獲經營能力的特殊法律程序和制度。它是現代商法鑒于大公司在社會經濟生活中日益重要的地位和作用,為彌補和解制度的不足而發展起來的一種新型的、更為有效的破產預防制度,其旨在通過貶低債權人的程序地位、擴大參與程序的主體范圍和強化法院職權主義等方法,綜合社會各方力量,挽救困難企業,實現社會利益的總體價值目標。它在促使有破產危險的企業盡快復蘇壯大、進而清理債務、實現負債企業資產的最大化、保護投資者和債權人的利益、保證交易安全、維護交易秩序穩定等方面發揮著愈來愈重要的作用,因而成為現代破產法的一項重要制度。但是,在實行公司重整制度的西方國家,公司重整制度也成為某些公司用于逃避破產、拖延債務、損害債權人利益的法律工具。當前,全新意義上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破產法》的起草與制定工作,正在緊鑼密鼓地進行。如何反思和創制符合中國國情、具有中國特色的公司重整制度,如何發揮公司重整制度的優勢,克服其消極作用遂成為我國當前理論界的一項重大課題。本文著重從債權人保護的角度,對公司重整制度的有關問題談點個人的粗淺看法,以期對我國的破產立法有所裨益。
一、公司重整制度的適用對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