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訂倉儲合同的原則是什么

導讀:
有些合同訂立時,有一定的原則,倉儲合同作為一種合同,在訂立時具有一定的原則。這一原則對倉儲合同雙方都有利,至少能起到公平有效的作用。我國合同法對此作了規定。倉儲合同是雙務、有償、不要式合同。雖然法律規定倉儲合同的保管人在接受儲存的貨物時,應當給付存貨人倉單,但是,倉單只是提取倉儲物或者存入倉儲物的憑證,并非合同。訂立倉儲合同的原則:1、平等的原則當事人雙方法律地位平等是合同訂立的基礎,是任何合同行為都需要遵循的原則。任何一方不能采取歧視的方式選擇訂立合同的對象。任何采取脅迫、欺詐等手段訂立的合同都將是無效的合同。那么簽訂倉儲合同的原則是什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有些合同訂立時,有一定的原則,倉儲合同作為一種合同,在訂立時具有一定的原則。這一原則對倉儲合同雙方都有利,至少能起到公平有效的作用。我國合同法對此作了規定。倉儲合同是雙務、有償、不要式合同。雖然法律規定倉儲合同的保管人在接受儲存的貨物時,應當給付存貨人倉單,但是,倉單只是提取倉儲物或者存入倉儲物的憑證,并非合同。訂立倉儲合同的原則:1、平等的原則當事人雙方法律地位平等是合同訂立的基礎,是任何合同行為都需要遵循的原則。任何一方不能采取歧視的方式選擇訂立合同的對象。任何采取脅迫、欺詐等手段訂立的合同都將是無效的合同。關于簽訂倉儲合同的原則是什么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有些合同訂立時,有一定的原則,倉儲合同作為一種合同,在訂立時具有一定的原則。這一原則對倉儲合同雙方都有利,至少能起到公平有效的作用。我國合同法對此作了規定。那么訂立倉儲合同的原則是什么呢?對此下面催天下小編為大家解答。
倉儲合同是要式合同嗎?
倉儲合同是雙務、有償、不要式合同。
從《合同法》第381條規定:倉儲合同是保管人儲存存貨人交付的倉儲物,存貨人支付倉儲費的合同。雙務、有償性顯而易見。第386條所規定的倉單的重要一項即為倉儲費,第392條規定:如果存貨人或者倉單持有人逾期提取倉儲物,那么,保管人應當加收倉儲費。因此,倉儲合同為雙務性、有償性的合同。
從各國立法例及我國合同立法的實際看,倉儲合同是一種不要式合同,法律并不要求倉儲合同必須具備特定的形式。雖然法律規定倉儲合同的保管人在接受儲存的貨物時,應當給付存貨人倉單,但是,倉單只是提取倉儲物或者存入倉儲物的憑證,并非合同。
訂立倉儲合同的原則:
1、平等的原則
當事人雙方法律地位平等是合同訂立的基礎,是任何合同行為都需要遵循的原則。任何一方采取恃強凌弱、以大欺小或者行政命令的方式訂立的合同都是無效合同。任何一方不能采取歧視的方式選擇訂立合同的對象。
2、等價有償的原則
倉儲合同是雙務合同,合同雙方都要承擔相應的合同義務,享受相應的合同利益。保管人的利益體現在收取倉儲費和勞務費兩方面。在倉儲過程中保管人的勞動、資源投入的多少,決定了保管人能獲得多少報酬。等價有償的原則也體現在當事人雙方合同權利和義務對等上。
3、自愿與協商一致的原則
生效合同是指當事人完全根據自身的需要和條件,通過廣泛的協商,在整體上接受合同的約定時所訂的合同。任何采取脅迫、欺詐等手段訂立的合同都將是無效的合同。若合同未經協商一致,將來在合同履行中就會發生嚴重的爭議,甚至會導致合同無法履行。
4、合法和不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