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合同義務和后合同義務的區別有哪些

導讀:
有學者認為,如果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合同終止后,一方當事人負有保密等義務的,該義務也屬后合同義務。先合同義務和后合同義務的區別后合同義務與先合同義務雖然都是基于誠實信用原則產生的義務,都是在無合同關系情況下,因特定主體之間存在一種信任關系而應向對方承擔的義務,但它們的區別顯而易見。先合同義務發生在合同訂立過程中,合同有效成立前,屬締約階段的義務;而后合同義務發生在合同權利義務終止之后,即發生在合同效力消失之后。可以說先合同義務是法律對締約當事人之間信任關系的確認和保護,后合同義務是法律對當事人之間的信任關系保護的繼續和延伸。那么先合同義務和后合同義務的區別有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有學者認為,如果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合同終止后,一方當事人負有保密等義務的,該義務也屬后合同義務。先合同義務和后合同義務的區別后合同義務與先合同義務雖然都是基于誠實信用原則產生的義務,都是在無合同關系情況下,因特定主體之間存在一種信任關系而應向對方承擔的義務,但它們的區別顯而易見。先合同義務發生在合同訂立過程中,合同有效成立前,屬締約階段的義務;而后合同義務發生在合同權利義務終止之后,即發生在合同效力消失之后。可以說先合同義務是法律對締約當事人之間信任關系的確認和保護,后合同義務是法律對當事人之間的信任關系保護的繼續和延伸。關于先合同義務和后合同義務的區別有哪些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合同是關于權利和義務的協議,雙方都需要受到合同的約束,在簽訂合同之前就有合同義務,合同終止后,存在合同后義務,合同義務和后合同義務有什么區別呢?對此很多人不清楚,下面催天下小編為大家具體闡述。
先合同義務
所謂先合同義務,是指在訂立合同過程中,合同生效之前所發生的,應由合同雙方當事人各自承擔的法律義務。它是建立在民法誠實信用、公平原則基礎上的一項法律義務,是誠實信用、公平原則的具體化。它主要包括合同當事人之間的互相保護、通知、保密、協作及詐欺禁止等義務。
什么是后合同義務
后合同義務是法定義務,該義務一般不是基于當事人的合意產生,不需當事人約定。當事人也不能約定排除其適用,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排除其適用的,該約定無效。
若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合同終止后,一方仍負擔某種義務,該義務是不是后合同義務?有學者認為,如果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合同終止后,一方當事人負有保密等義務的,該義務也屬后合同義務。
但是如果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合同終止后一方仍負擔某種義務,甚至以該義務的許諾承擔作為合同訂立的前提,根據該交易領域的交易習慣和誠信原則并不當然產生該項義務,那么該義務是對一方當事人的特別要求,這種義務應屬約定義務,也即合同義務,是一方承擔的主要義務,不是后合同義務。
比如賣方與買方約定買賣合同終止后,賣方在一定期限內仍對買方所購商品的質量實行三包,這里賣方的三包義務就不是后合同義務,而是約定義務,是賣方對標的物質量承擔的主要義務,賣方一旦違反,將承擔違約責任,只有讓賣方承擔違約責任對買方才會公平。
在現代市場貿易中,買方最看重的是售后服務,往往在合同中特別要求合同終止后,賣方承擔某特定義務,對當事人約定的此項義務的性質要根據具體情況判斷,確定是不是后合同義務。
先合同義務和后合同義務的區別
后合同義務與先合同義務雖然都是基于誠實信用原則產生的義務,都是在無合同關系情況下,因特定主體之間存在一種信任關系而應向對方承擔的義務,但它們的區別顯而易見。
先合同義務發生在合同訂立過程中,合同有效成立前,屬締約階段的義務;而后合同義務發生在合同權利義務終止之后,即發生在合同效力消失之后。
可以說先合同義務是法律對締約當事人之間信任關系的確認和保護,后合同義務是法律對當事人之間的信任關系保護的繼續和延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