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么每個小區交納物業費的價格不一樣?

導讀:
物業管理費就是業主在購買了房屋后,對專有部分之外的共有部分及共有設施設備進行維修、維護和管理,維持特有部位環境衛生及次序的所需費用。物業管理費當然不是由物業企業單方面決定的,他是按市場規律應大多數業主的需求,經過物業企業和業主雙方共同協商而決定并以《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的方式約定的。從法律角度講,交納物業管理費是業主的義務和責任,物業管理是基于業主對住宅樓宇的公共部分以及小區公共設施的共有權而產生的,對物業的維護是共有人共同的義務。物業服務企業為業主提供對公共部分的服務,理應由全體業主共同承擔此部分的物業管理費用。那么為什么每個小區交納物業費的價格不一樣?。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物業管理費就是業主在購買了房屋后,對專有部分之外的共有部分及共有設施設備進行維修、維護和管理,維持特有部位環境衛生及次序的所需費用。物業管理費當然不是由物業企業單方面決定的,他是按市場規律應大多數業主的需求,經過物業企業和業主雙方共同協商而決定并以《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的方式約定的。從法律角度講,交納物業管理費是業主的義務和責任,物業管理是基于業主對住宅樓宇的公共部分以及小區公共設施的共有權而產生的,對物業的維護是共有人共同的義務。物業服務企業為業主提供對公共部分的服務,理應由全體業主共同承擔此部分的物業管理費用。關于為什么每個小區交納物業費的價格不一樣?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關于物業收費的多少與物業服務的項目是相輔相成的,通俗的說就是你花多少錢,物業給你做多少事,下面我們就一塊來看下為什么每個小區交納物業費的價格不一樣?咱么也可以對照自己小區,看看物業做的是否到位。
物業管理費就是業主在購買了房屋后,對專有部分之外的共有部分及共有設施設備進行維修、維護和管理,維持特有部位環境衛生及次序的所需費用。通常包含:衛生保潔費;園林綠化管理費;公共設施設備維修、維護費用;公共秩序維護費用等。物業管理費當然不是由物業企業單方面決定的,他是按市場規律應大多數業主的需求,經過物業企業和業主雙方共同協商而決定并以《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的方式約定的。即使在同一個地段的小區,對環境衛生要求的高低、綠化管理精細程度、設施設備維護的程度不一樣收取的管理費是不相同的。
環境衛生:各小區業主對衛生條件的要求不同,收取的管理費也是不一樣的。普通小區公共場地、門廳、電梯間的衛生通常一天只會清掃一次,而高端小區公共場地、門廳、電梯間的衛生,除了一次全面清掃之外還會有數次的巡掃。普通小區環境衛生的標準和高端小區衛生的質量是無法相比的,收費相差也是巨大的。
綠化管理:普通小區綠化簡單,樹木也是一年修剪一次只需粗放的管理。而高檔小區里樹木成蔭,鳥語花香配以各式的亭、臺、樓、閣及園林小品,園藝師們對綠化精心修剪,每年還要對綠化進行多次的施肥、殺蟲、除草,這是一種精細化的管理。因此普通小區在綠化管理上花費的費用是無法和高檔小區相比的。
物業企業提供的服務:在物業企業提供的服務方面,普通小區只有門衛的24小時值班,給業主提供的是最基本的常規服務。而高檔小區會對業主提供貼心的管家服務,高素質的管理人員人員24小時值班隨時為你解決問題,同時高檔小區除了對業主提供常規的服務,還有針對性服務和特約服務。
交物業費的重要作用
交物業費有三個重要作用,兩個是可見的,表面的,一個是不可見,內在的。
1、物業費具有使業主財產保值增值的功能
其實,這跟保養汽車的道理一樣。一輛好車,保養的好,用幾十年,跑幾十萬公里還像新的一樣。你不保養,可能幾年就報廢了,而且,有可能出故障導致生命危險。房屋的所有附屬設備設施同樣需要保養,如水泵、電梯。你不交錢,不保養,壞了換新的更花錢,而且,出問題同樣會危及你的生命安全。再說,物業費一般在10年中,只是你房屋總價值的約5%左右。你不交物業費,貶值10%你就損失5%,升值10%你就凈賺5%。大家有了恒產,一定要有恒心,算好經濟帳。
2、物業費是你生活品質的保證
你入住小區時什么樣,物業費應該是保持原品質的保證。物業費的內容共9項,分別是:人力成本、設備設施的保養、衛生費、綠化費、秩序維護費、辦公費、物業企業固定資產折舊、及業主同意的其他費用。比如,小區的文化生活費等。
3、物業管理服務的誤區
有些業主認為小區內發生的一切事故、民事案件、刑事案件都歸罪于物業管理公司,對物業管理公司產生頗多怨言,甚至拒交物業費。
的確,部分業主沒有交物業費的習慣,而且,對生活品質的認識也十分模糊,甚至就低不就高。加上對家的概念就是自己家門里,門外不是自己家,根本沒有共同體意識,沒有公民、公德意識,根本不認為整個小區是自己家的一部分。在這種情況下,認為交物業費不是為自己,是為物業公司就順理成章了。
從法律角度講,交納物業管理費是業主的義務和責任,物業管理是基于業主對住宅樓宇的公共部分以及小區公共設施的共有權而產生的,對物業的維護是共有人共同的義務。物業服務企業為業主提供對公共部分的服務,理應由全體業主共同承擔此部分的物業管理費用。共有部分是全體業主共同享有的,享受權利的同時自然也承擔相應義務,業主之間應當相互督促,履行自己的法定義務。
繳納物業管理費也表現為合同的履行,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簽訂物業管理合同,雙方形成契約關系,同時約定具體的費用收取標準和辦法。我國法律、法規,如《物業管理條例》對雙方的權利、義務、責任等均作了指導性規定,推進物業合同的履行,也是對雙方的有利保障。在任何一方權益受到侵害時,均有權通過司法途徑維護自身的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