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貸款房屋抵押貸款是否安全呢

導讀:
很多人在買房買車時會選擇貸款的方式,當他們向銀行申請房地產抵押貸款時,借款人會將房屋抵押并以該房屋作為抵押,那么私人貸款房屋按揭貸款安全嗎?民間貸款房屋抵押貸款有一定的風險。用房子抵押貸款是目前常見的貸款方式,房產作為不動產具有良好的穩定性,其用作抵押也不會影響房產的使用價值。以出讓方式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抵押的,應當將抵押時該國有土地上的房屋同時抵押。我國《擔保法》規定:財產抵押后,該財產的價值大于所擔保債權的余額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出其余額部分。借款人將房產抵押給多個銀行后,一旦破產倒閉,抵押房產將很難處置變現。那么民間貸款房屋抵押貸款是否安全呢。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很多人在買房買車時會選擇貸款的方式,當他們向銀行申請房地產抵押貸款時,借款人會將房屋抵押并以該房屋作為抵押,那么私人貸款房屋按揭貸款安全嗎?民間貸款房屋抵押貸款有一定的風險。用房子抵押貸款是目前常見的貸款方式,房產作為不動產具有良好的穩定性,其用作抵押也不會影響房產的使用價值。以出讓方式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抵押的,應當將抵押時該國有土地上的房屋同時抵押。我國《擔保法》規定:財產抵押后,該財產的價值大于所擔保債權的余額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出其余額部分。借款人將房產抵押給多個銀行后,一旦破產倒閉,抵押房產將很難處置變現。關于民間貸款房屋抵押貸款是否安全呢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很多人在買房買車時會選擇貸款的方式,當他們向銀行申請房地產抵押貸款時,借款人會將房屋抵押并以該房屋作為抵押,那么私人貸款房屋按揭貸款安全嗎?對于這個問題很多人不清楚,下面催天下小編為大家解答。
民間貸款房屋抵押貸款有一定的風險。
用房子抵押貸款是目前常見的貸款方式,房產作為不動產具有良好的穩定性,其用作抵押也不會影響房產的使用價值。但任何經濟行為都具有一定的風險性,作為房子的所有人,抵押貸款最大的風險在于不能按時還款所造成的銀行收房的風險。銀行作為債權人,在債務人不能按時還本付息時必然會采取執行擔保物來實現債權,而作為債務人來講,這時可能面臨自己及家人無家可歸的風險。
因此,律師在這里提醒大家,用房產抵押貸款時,
首先要選擇正規的金融機構,一些民間的貸款公司雖然放款比較快,但是利息相對較高,而且在催討債務時手段相對粗暴,程序也不符合規定。
其次,要合理評估貸款用途及資金風險,尤其是用唯一的住房抵押貸款,如果資金用途風險很大,很容易出現無法償還貸款的情況,這樣會產生較高的逾期費用;最后,抵押房產進行拍賣時,其價格相對較低,會產生資產縮水的風險。
《擔保法》
第三十六條以依法取得的國有土地上的房屋抵押的,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同時抵押。
以出讓方式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抵押的,應當將抵押時該國有土地上的房屋同時抵押。
鄉(鎮)、村企業的土地使用權不得單獨抵押。以鄉(鎮)、村企業的廠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同時抵押。
房產抵押民間借貸有什么風險
1、評估風險
隨著經濟的發展,當前可充當抵押物的資產越來越多,并且行業跨度大,因此,對于抵押物的評估,各家銀行紛紛借助于評估機構。但在利益的驅使下,有的評估機構不惜出具虛假評估報告。
借款人申請貸款時,評估費用由借款人支付,評估機構可能故意抬高房產的評估價格,讓借款能夠申請更多的貸款;當銀行拍賣用來抵押的房產時,評估機構又會故意降低房產的評估價格。
2、租賃權對抗風險
一是抵押物難以處置。按照買賣不破租賃的原則,如果先租后抵,借款人即使不能按期還貸,由于租賃仍然有效,信用社也很難處理抵押房產。
二是租金收入難以獲得。借款人與銀行簽訂借款合同前,如果與抵押房產承租人簽訂時間較長的租賃協議,并且要求承租人一次性付清租賃費;或者借款人以明顯低于市場價格的租金將房屋出租給關系人,信用社即使獲得了產權也將很難獲得租金收入用于還貸。
3、登記風險
一是虛假登記,抵押貸款至有權部門進行登記是保證貸款合同生效和優先受償的必要條件,但當前卻存在重復登記,以及登記部門的個別人員出具虛假登記證明的問題,造成貸款出現糾紛時,信用社無法對抗第三人,權益得不到保護。
二是一物多押的風險。我國《擔保法》規定:財產抵押后,該財產的價值大于所擔保債權的余額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出其余額部分。借款人將房產抵押給多個銀行后,一旦破產倒閉,抵押房產將很難處置變現。
4、抵押物價值風險
由于市場經濟的發展,商品價格波動頻繁,特別是近年來房產價格急劇上升,而目前樓市又不景氣,因此房產價值較難以把握,存在較大的市場風險。當前美國的次貸危機就是一個很好的例證。
5、變現風險
一是變現成本大。抵押物的處置大抵要經過起訴、評估、拍賣等幾個環節,每一個環節的費用都要信用社先行墊付,加之本金、利息,往往存在資不抵債的問題。
二是變現能力難度大,尤其是以鄉鎮房產為抵押物的,由于受鄉情、親情等觀念的限制,當抵押物拍賣時,常出現想買卻不敢買的局面。
三是執行難。由于一些貸款人誠信觀念和法律意識淡薄,當其經營出現風險時,則開始偷偷低價變賣抵押房產,而一些人由于貪圖便宜,便私下簽訂買賣協議后便實際占有,這種情況雖然不受法律保護,但信用社起訴申請執行時卻效果不大,往往發生贏了官司輸了錢的情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