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人會議的組成和參加人員

導讀:
債權人會議的組成和參加人員債權人依法申報債權后,成為債權人會議的成員。債權人會議成員有以下情形的,不得再出席債權人會議:①已經由擔保財產優先受償并獲得足額清償的;②已經由債務人的保證人或者其他連帶債務人獲得足額清償的。這是指有權出席債權人會議和發表意見,并有權對債權人會議決議事項投票表達個人意志的債權人。代理人出席債權人會議,應當向人民法院或者債權人會議主席提交債權人的授權委托書。那么債權人會議的組成和參加人員。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債權人會議的組成和參加人員債權人依法申報債權后,成為債權人會議的成員。債權人會議成員有以下情形的,不得再出席債權人會議:①已經由擔保財產優先受償并獲得足額清償的;②已經由債務人的保證人或者其他連帶債務人獲得足額清償的。這是指有權出席債權人會議和發表意見,并有權對債權人會議決議事項投票表達個人意志的債權人。代理人出席債權人會議,應當向人民法院或者債權人會議主席提交債權人的授權委托書。關于債權人會議的組成和參加人員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債權人會議的組成和參加人員
債權人依法申報債權后,成為債權人會議的成員。凡是債權人會議的成員,都享有出席會議的權利。
債權人會議成員有以下情形的,不得再出席債權人會議:①已經由擔保財產優先受償并獲得足額清償的;②已經由債務人的保證人或者其他連帶債務人獲得足額清償的。
相關知識:債權人會議成員的表決權
債權人會議成員分為有表決權的債權人和無表決權的債權人兩種。
1、有表決權的債權人。這是指有權出席債權人會議和發表意見,并有權對債權人會議決議事項投票表達個人意志的債權人。凡是依法申報債權的債權人,除了存在法律規定無表決權的情形者外,都享有表決權。
有表決權的債權人分為兩種情況。一是對所有的表決事項都有表決權的債權人;二是對部分表決事項有表決權的債權人。這是指有財產擔保而未放棄優先受償權利的債權人,對于通過和解協議的決議和通過破產分配方案的決議,不享有表決權。
2、無表決權的債權人。這是指有權出席債權人會議和發表意見,但無權對債權人會議決議事項投票表達個人意志的債權人。主要包括:第一,債權尚未確定,而人民法院未能為其行使表決權而臨時確定債權額的,不得行使表決權;第二,債權附有停止條件,其條件尚有待成就的,或者債權附有解除條件,其解除條件已成就的,不享有表決權;第三,尚未代替債務人清償債務的保證人或者其他連帶債務人,不享有表決權。
3、表決代理。債權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債權人會議,行使表決權。代理人出席債權人會議,應當向人民法院或者債權人會議主席提交債權人的授權委托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