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人能不能參與公司管理

導讀:
債權人的權利內容債權人在公司合并中享有的權利包括知悉權、異議權即清償或擔保的請求權、權利損害的救濟請求權等。法國公司法規定,公司合并方案由合并各方公司在各處總機構所在省的法定公告報紙上予以公告。我國《公司法》也規定,公司應當自作出合并決議之日起10日內通知債權人,并在30日內在報紙上至少公告3次。那么債權人能不能參與公司管理。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債權人的權利內容債權人在公司合并中享有的權利包括知悉權、異議權即清償或擔保的請求權、權利損害的救濟請求權等。法國公司法規定,公司合并方案由合并各方公司在各處總機構所在省的法定公告報紙上予以公告。我國《公司法》也規定,公司應當自作出合并決議之日起10日內通知債權人,并在30日內在報紙上至少公告3次。關于債權人能不能參與公司管理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債權人能不能參與公司管理
公司債權人
如果公司有向銀行貸款,則銀行也是債權人;
公司有向其他公司借款,則其他公司是債權人;
公司欠薪,則員工是債權人;
公司拖欠其他公司的諸如工程款之類的話,被拖欠公司也是債權人。
債權人與股東的區別是什么
1、股東擁有的是所有權,債權人擁有的是債權。
2、股東一般不能退股,只能轉讓。債權到期后,債權人可以向債務人請求償還。
3、擁有公司股份就可以參與公司決策。擁有債權與決策權無關。
4、股權沒有期限。債權一般只有2年的訴訟時效,過期就喪失勝訴權。
5、股東可以享受分紅。債權人最多只有利息。
債權人的權利內容
債權人在公司合并中享有的權利包括知悉權、異議權即清償或擔保的請求權、權利損害的救濟請求權等。
在公司合并即債務人變更的過程中,債權人享有知悉權。合并各方公司有義務向債權人告知合并的事實及其享有的異議權,各國立法對此均有規定。如日本商法規定,公司要在股東大會決議合并后法定期限內發布公告,告知債權人對合并有異議可在一定期間內提出。法國公司法規定,公司合并方案由合并各方公司在各處總機構所在省的法定公告報紙上予以公告。我國《公司法》也規定,公司應當自作出合并決議之日起10日內通知債權人,并在30日內在報紙上至少公告3次。
實踐中,在適用法人人格否認制度追究股東責任時,還應當注意以下問題:
1、法人人格否認制度僅僅是在個案情形下否認法人的人格,直接追究股東的責任,而不是對法人人格的根本否認,在個案之外,仍應認定公司具人獨立的法人資格。
2、在出現法人人格否認情形時,并不是公司的所有股東均要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而僅僅是追究實施了濫用法人人格的股東(主要是控股股東)的法律責任。
3、股東對債權人直接承擔責任并不排除公司應當承擔的責任,并不意味著公司責任完全轉化為股東責任。股東所承擔的連帶責任性質應為補充連帶責任,即應先以公司財產清償債務,只有當公司財產不足以清償時,方才由股東承擔責任。
4、為了充分保護債權人的利益,濫用公司人格的股東對其所控制的公司的債權應不享有抵銷權。在公司破產清算時,該股東也不應享有別除權和優先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