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人參與公司治理的探討有哪些

導讀:
我國企業的高負債率,決定了我國必需重視債權人在公司治理結構中的地位問題。債權人為優化公司資本結構作出了巨大的貢獻。債權人為公司提供了大量的資源,甚至遠遠超過了股東;債權人承擔的公司風險,與股東相比有過之而無不及。這1類公司屬于高負債型,公司經營的風險對債權人的總體影響甚至超過對股東的總體影響,所以,在這種類型的公司中,應保持債權人的治理權。主銀行制中,銀行就是以股東和債權人雙重身份參與公司治理的。那么債權人參與公司治理的探討有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我國企業的高負債率,決定了我國必需重視債權人在公司治理結構中的地位問題。債權人為優化公司資本結構作出了巨大的貢獻。債權人為公司提供了大量的資源,甚至遠遠超過了股東;債權人承擔的公司風險,與股東相比有過之而無不及。這1類公司屬于高負債型,公司經營的風險對債權人的總體影響甚至超過對股東的總體影響,所以,在這種類型的公司中,應保持債權人的治理權。主銀行制中,銀行就是以股東和債權人雙重身份參與公司治理的。關于債權人參與公司治理的探討有哪些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從資本結構的形式上認識公司治理問題
1、現代企業制度的核心內容是企業的所有權與經營權相分離,其具體表現為企業資產的所有權與經營“控制”權的分離。企業資產的所有權分別歸屬于投資人和債權人(如果企業有負債)。企業資產是形成企業經濟實體的基礎,其所有權歸屬決定企業的所有權歸屬。由此可見,企業1旦舉債,則企業的所有權人就不止只有投資人,還應包括債權人。
2、資產所包含的“未來經濟利益”必須通過由企業經營者“控制”的資產經營運動才能實現。根據所有權的原則,因資產所產生的經濟利益應歸資產所有者(包括債權人)所有。同時也產生風險,包括道德風險或經營風險。此風險的最終承擔者當然也歸屬于資產所有者——投資人和債權人。這就產生了代理成本:股權代理成本和債權代理成本。
3、代理問題和代理成本是公司治理結構的核心內容。公司治理結構主要研究如何確保公司資金的提供者能獲得投資收益。出資者如何使得管理者分1部分利潤給他們?如何防止管理者偷竊他們所有的資本或胡亂運用他們所有的資本?如何控制管理者?公司治理可以從公司管理受多種利益相關者影響這1角度來定義,這些利益相關者主要包括股東、(債權)銀行、雇員、供貨商與客戶以及政府,此外產品市場、公司法等制度因素也影響公司治理。
二、目前我國公司治理結構的缺陷
1、企業資本結構不合理,負債水平高。我國企業的高負債率,決定了我國必需重視債權人在公司治理結構中的地位問題。有關資料說明這樣1個事實:多年來,在所有企業的資產總額中,債權人的出資額遠大于投資人的出資額。債權人為優化公司資本結構作出了巨大的貢獻。債權人為公司提供了大量的資源,甚至遠遠超過了股東;債權人承擔的公司風險,與股東相比有過之而無不及。債權人構成了現代公司的主要參與者,是有“份”無“名”的“無名英雄”。這是現代公司發展中客觀存在的事實。
2、盡管股權分置改革正在如火如荼的進行中,但在我國的大多數股份制企業中,還普遍存在著“國有股”1股獨大的現象,而且流通性差,股權集中。這種“國有股”1股獨大、非流通、股權集中,直接造成企業高級管理人員由政府干預任命,通過公開市場收購股票以并購公司變得非常困難或者說不可能,這就使得我國處于萌芽狀態的外部職業經理人市場和公司控制權市場對企業經理人構成的壓力大大降低甚至消失。加上第1大股東“國有股”的缺位,債權治理又被排斥,外部市場對公司的監控非常軟弱,導致公司“內部人控制”的現象普遍存在,企業高級管理人員可為所欲為,肆意侵害其他中小股東和債權人的利益。
3、信息的不對稱和不完全使得債權人無法對所貸出資金的使用情況進行有效的監督。債權人從自身利益出發不僅強調貸款的獨立性,更加關心借出資金的安全性。但是由于信息的不對稱和不完全使得債權人很難透徹了解經營者對其借出資金的使用情況和效果。現實中就有不少國有企業利用改制上市,“關、停、并、轉”等方式大肆逃廢其對銀行的債務,損害債權人利益。
三、債權人參與公司治理的方式選擇
根據資產負債率的不同,債權人參與公司治理可以分為兩種模式。
1、高資產負債率公司(資產負債率在60%以上的公司)應主要借鑒日本的主銀行制,建立股權與債權的共同治理的模式。這1類公司屬于高負債型,公司經營的風險對債權人的總體影響甚至超過對股東的總體影響,所以,在這種類型的公司中,應保持債權人的治理權。雖然從理論上說,債權人的權力邊界以追索債務本息為限,但實踐中,由于債權人承擔了企業經營風險的大部分,所以,事實上,債權人有必要與公司治理。主銀行制中,銀行就是以股東和債權人雙重身份參與公司治理的。
2、資產負債率適中的企業,采用相機治理機制。資產負債率在50%左右,說明企業的股權與債權大致參半,企業經營對股東與債權人的風險是大致相同的。相機治理機制包括事前治理、事中治理和事后治理。事前治理指投資者對法人企業提出的投資項目的經濟價值進行評價和考查。事中治理是指資金注入企業后,投資者介入法人企業,直接檢查經理人員的經營行為和企業的運營狀況以及資金的使用情況。事后治理是在企業經營出現危機時,干預企業經營決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