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履行的抗辯權有哪些種類

導讀:
合同履行的抗辯權有哪些種類同時履行抗辯權、先履行抗辯權、不安抗辯權一、同時履行抗辯權同時履行抗辯權的適用條件為:1、由同一雙務合同產生的互負債務,且雙方債務有對價關系。不安抗辯權是預防性的保護措施,當一方情況發生變化,另一方先履行會造成損失時,法律依據公平原則作出上述規定。為防止不安抗辯權的濫用,法律規定當事人在行使此項權力時,一定要有確切的證據。那么合同履行的抗辯權有哪些種類。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合同履行的抗辯權有哪些種類同時履行抗辯權、先履行抗辯權、不安抗辯權一、同時履行抗辯權同時履行抗辯權的適用條件為:1、由同一雙務合同產生的互負債務,且雙方債務有對價關系。不安抗辯權是預防性的保護措施,當一方情況發生變化,另一方先履行會造成損失時,法律依據公平原則作出上述規定。為防止不安抗辯權的濫用,法律規定當事人在行使此項權力時,一定要有確切的證據。關于合同履行的抗辯權有哪些種類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合同履行的抗辯權有哪些種類
同時履行抗辯權、先履行抗辯權、不安抗辯權
一、同時履行抗辯權
同時履行抗辯權的適用條件為:1、由同一雙務合同產生的互負債務,且雙方債務有對價關系。2、債務同時到期,可以同時履行;雙方的對等給付是可能履行的義務。3、當事人一方的履行不符合約定,即瑕疵履行的另一方可對有瑕疵的履行部分行使抗辯權。
二、先履行抗辯權
當事人互負債務,有先后履行順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權拒絕其履行的要求;先履行一方不符合約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權拒絕其相應的履行要求。先履行抗辯權的適用條件為:1、由同一雙務合同產生的互負債務。2、債務有先后履行順序,這種順序一般由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或按交易習慣能夠確定。應先履行的債務有履行可能。3、應先履行一方未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約定,即全部或部分瑕疵履行。
三、不安抗辯權
應當先履行債務的當事人,有確切證據證明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終止履行:1、經營狀況嚴重惡化;2、轉移財產、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3、喪失商業信譽;4、有喪失或者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的其他情形。當事人沒有確切證據中止履行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由上述規定可見,不安抗辯權的使用條件為:1、雙務合同,且后履行債務的一方當事人的債務尚未至履行期限。2、后履行債務的當事人有喪失或者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的情形。不安抗辯權是預防性的保護措施,當一方情況發生變化,另一方先履行會造成損失時,法律依據公平原則作出上述規定。為防止不安抗辯權的濫用,法律規定當事人在行使此項權力時,一定要有確切的證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