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后履行抗辯權如何行使



為客戶解決問題提供高效方案
讓優質法律服務觸手可及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內容:前期物業合同解除后,建設單位應履行的義務以及應該準備的材料介紹。延伸閱讀:怎樣驗收房屋防質量問題二手房收房九點注意事項 1.建設單位應當與全體業主進行物業共用部分查驗交接;2.建設單位應當向全體業主移交下列資料:物業管理區域劃分資料;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附件、附圖;竣工驗收報告及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筑、結構、設備竣工圖,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消防驗收等竣工驗收資料;設施設備的出廠隨機資料,安裝、驗收、使用、維護保養和定期檢驗等技術資料,運行、維護保養記錄;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說明文件;業主名冊;物業管理必需的其他資料。那么前期物業合同解除后建設單位履行的義務。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內容:先履行抗辯權是指雙務合同中應先履行合同的義務的一方當事人未履行時,對方當事人有拒絕其履行請求的權利。發包人收到驗收報告后,視整體工程完成情況組織有關單位驗收,并在驗收后14天內給予認可或提出修改意見。合同在履行過半,甲公司提出由乙公司提供材料。甲公司提出反訴,要求乙公司承擔違約金10萬元。合同履行期間雖然存在信函來往,但屬于要約,不能認定為工期、供料方式的合同變更。甲公司不服一審判決,依法提出上訴。那么建設合同履行中的抗辯權有什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內容:如何處理已履行的無效建設工程合同案例介紹 1997年8月,某公司與無建筑資質的李某簽訂了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約定將該公司建筑面積約11800平方米商住樓工程發包給李某承建,造價每平方米330元,工程總造價3900000元,總工期12個月。因李某未按約將已建工程交付給某公司,雙方為此發生爭議。法院審理認為,李某不具建筑施工資質,簽約主體不合格,某公司與李某簽訂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無效。鑒于該商住樓工程已按無效建設工程合同施工完畢,李某應將已建工程按直接造價3797800.25元交付某公司抵償工程款,退還多收某公司預付的工程款407958.07元。按照合同法的規定,本案李某理應如數償還某公司預付的工程款4205758.32元。那么如何處理已履行的無效建設工程合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合同糾紛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內容:勞務分包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書面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等與爭議有實際聯系的地點的人民法院管轄,3、勞務分包合同糾紛屬于合同糾紛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建設工程勞務分包合同糾紛案由所以,勞務合同案件由用人單位所在地或者勞務合同履行地的基層人民法院管轄,5、建筑施工合同勞務糾紛管轄 建筑施工合同中出現勞務糾紛的,如果是屬于勞動爭議的,由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單位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如果是合同糾紛的,向施工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訴。
擅長:交通事故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內容:綜上,根據有關法律的相關規定,建設工程分包合同糾紛管轄法院應該是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法院,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按照不動產糾紛確定管轄,并不包含建設工程分包合同糾紛案件,法律主觀:《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 民事訴訟法 〉的解釋》第二十八條第二款明確了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 按照 不動產糾紛 確定管轄,并不包含 建設工程分包合同 糾紛案件,建設工程勞務分包合同糾紛管轄法院所以,勞務合同案件由用人單位所在地或者勞務合同履行地的基層人民法院管轄。
擅長:建設工程、房產糾紛、債權債務、合同糾紛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法律主觀: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管轄法院是適用專屬管轄的規定,由建設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轄,建設工程合同專屬管轄規定第三十五條合同或者其他財產權益糾紛的當事人可以書面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等與爭議有實際聯系的地點的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本法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建設工程爭議民事訴訟的管轄有哪些規定1、合同當事人如果選擇訴訟作為解決爭議方式,還可以進一步約定在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標的物所在地、原告住所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民間借貸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發包人可以對承包人的建筑施工派員檢查監督,查找指出施工中存在的問題。在履行合同的過程中,承包人應積極施工,遇有阻礙施工的事由出現,而可能延誤工期的,應及時予以排除,不能排除的,應和發包人協商延長工期。也有發包人無端拖欠工程價款的情況。那么如何防范建設工程合同履行中的陷阱。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建設工程項目經理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實施的行為效力如何?
擅長:交通事故、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協作履行原則是指在建設工程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當事人應互助合作共同完成合同義務的原則。合同是雙方民事法律行為,不僅僅是承包方一方的事情,承包方實施工程建設,需要債發包方積極配合受領給付,才能達到合同目的。由于在合同履行的過程中,債務人比債權人更多地應受誠實信用、適當履行等原則的約束,協作履行往往是對債權人的要求。協作履行原則也是誠實信用原則在合同履行方面的具體體現。由此,交易主體在合同履行的過程中應遵守經濟合理原則是必然的要求。如果不按照建設工程合同履行基本原則履行合同,將可能導致合同因主體不適格而無效,建設成本增加、工程質量不合格等問題。那么建設工程合同履行原則是怎樣。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內容:《合同法》第二百七十七條規定“發包人在不妨礙承包人正常作業的情況下,可以隨時對作業進度、質量進行檢查。”《合同法》第二百八十一條規定“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設工程質量不符合約定的,發包人有權要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內無償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經過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應承擔違約責任”。《合同法》第二百八十二條規定“因承包人的原因致使建設工程在合理使用期內造成人身和財產損害的,承包人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那么建設工程承包人在合同履行過程中,應承擔以下責任:。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第三十五條合同或者其他財產權益糾紛的當事人可以書面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等與爭議有實際聯系的地點的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本法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建設工程合同可以約定管轄嗎法律主觀:可以,但建設工程合同約定管轄不得違背專屬管轄,應當由不動產所在地法院管轄,建設工程糾紛的管轄權工程合同引發的糾紛應當按照不動產糾紛確定管轄,由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進行管轄,法律主觀:建設工程合同可約定施工單位所在地法院管轄,也可以約定建設單位所在地法院管轄,也約定簽約地法院管轄,如在合同中沒約定管轄權以工程所在地法院管轄,3、法律主觀:建設工程合同糾紛屬于專屬管轄,法律主觀:建設工程是專屬管轄。
擅長:婚姻家庭
用戶這樣評價她:
內容:我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四條規定,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該規則以當事人履行合同特征義務的地點來確定合同履行地,是目前占主導地位的評判方式。盡管從法律到司法解釋,就“合同履行地”的規定都是較為明確的,但關于如何確定建設工程設計合同履行地的問題至今尚無針對性的明文規定。建設工程設計合同的“加工行為”為出圖、曬圖行為,該行為履行地應為特征履行地。因此,建設工程設計合同的履行地是負有交付建設工程設計圖紙義務的一方所在地,即設計單位所在地。那么建設工程合同履行地如何確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合同糾紛、債權債務、建設工程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后由于水電公司拖欠設計費,設計院多次催討無果,便于2009年2月以其經營地為合同履行地向贛州市某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該規則以當事人履行合同特征義務的地點來確定合同履行地,是目前占主導地位的評判方式。盡管從法律到司法解釋,就“合同履行地”的規定都是較為明確的,但關于如何確定建設工程設計合同履行地的問題至今尚無針對性的明文規定。建設工程設計合同的“加工行為”為出圖、曬圖行為,該行為履行地應為特征履行地。那么確定建設工程設計合同履行地。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建設工程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建設工程設計合同管轄權確定 我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四條規定,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勞務分包合同糾紛管轄怎么確定 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一條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工程勞務糾紛一般在哪里起訴 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內容: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履行中,工期延誤的情形有哪些?
擅長:交通事故
用戶這樣評價她:
?? 天用律所•公益法律咨詢日 ?? 法護民生•情暖四月天 4月12日 9:00-18:00 ? 【免費咨詢!重磅福利】 ?? 原價 5000元/小時 的 資深專家(北京國貿限時坐鎮) ?? 原價 2000元/小時 的 精英律師(僅限20個免費名額) 建設工程、債權債務、合同糾紛、交通事故、婚姻家事……一站式解決! ?? 線上視頻+線下國貿雙通道 ‘名額告急!速約!’ ? ?? 私信預約,或掃碼鎖定席位!
??【勝訴捷報:百萬工程款追回+連帶責任確認!】?? 歷經多輪交鋒,團隊代理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終獲勝訴! ?? 工程款判決額從760萬更正至860萬,法院全額支持我方訴求; ?? 發包方連帶責任獲確認,雙重保障助力權益落地; ?? 精準鎖定轉包合同效力瑕疵,運用司法解釋突破僵局,終為實際施工人打通維權通路! 專業是底氣,細節定成敗—— 從證據鏈閉環到稅額精準核算,每一步都是策略與經驗的凝結??! 正義或許遲到,但絕不缺席! 致敬信任,以專業守護每一份權益??
三人經商議合伙干工程, 由于合作期間分歧較大,兩人退股, 導致后期發包人拒絕支付工程款, 869萬欠款該如何快速要回? 三人商議合伙干工程 2017年,工程公司(化名)經招投標取得某縣區交通運輸扶貧“建養一體化”工程的施工。 經由市政建設公司(化名)的法定代表人及胡先生與工程公司商談一致,將工程中的其中五個標段的施工進行轉包。 胡先生與沈某、孫某三人經過協商,由胡先生和孫某負責出資,沈某負責承接工程,三人共同承包該標段的工程施工,以市政建設公司的名義開展業務,于2017年6月20日正式開始施工。 由胡先生與孫某負責現場項目施工管理,組織人力、機械設備、原材料等,并在現場臨時搭建混凝土攪拌站,對上述標段進行實際施工。 兩人退股導致工程款拖延 2017年7月9日,沈某、孫某與胡先生共同補簽《項目合作協議書》一份,約定合作承包施工范圍、股份比例、工程管理責任及分工、資金、財務管理等內容。 2018年11月4日,市政建設公司與工程公司簽訂協議,約定工程內容、工程地點、工期、定價方式、工程款支付等。 2019年1月16日,因沈某、孫某與胡先生在合作期間出現分歧,故沈某、孫某退出合作,由胡先生繼續施工,各方簽訂合同一份,由胡先生支付沈某、孫某相應股份轉讓款,承接的上述工程由胡先生繼續施工。 2019年12月31日,胡先生按期完成上述所有工程的施工義務,并交付業主使用至今。市政建設公司與工程公司已支付了一部分工程款,還剩余約869萬元工程款一直拖延支付。 申請仲裁要回全部款項 2020年—2023年間,胡先生無數次與多個合作方溝通時,產生了嚴重的分歧與矛盾,所以款項一拖再拖,一直未解決工程款糾紛。 于是在2023年6月,胡先生找到北京天用律所,天用律師幫助胡先生梳理了案情,指導收集證據,包括合同、施工情況記錄、合作協議書、結算會議紀要等全面的證據資料。 資料準備齊全后向北京仲裁委申請仲裁,由兩位資深的天用律師參與出庭。庭審中,天用律師對全面的證據進行觀點論述,對被拖欠的工程款據理力爭,得到了仲裁院的認可與支持。 經合議,仲裁庭裁決如下: 1、工程公司向胡先生支付工程款869萬元; 2、本案支出的保全費、保全保險費和律師費全部由工程公司承擔; 3、本案仲裁費由胡先生承擔20%,由工程公司承擔 80%。 經過天用律師的不懈努力,胡先生的全部訴求達成,胡先生對天用律師的專業能力非常認可,特意送來一面錦旗表示感謝!
合同審查如何避開“坑”?《民商律師分享會——合同糾紛專題》防范合同風險!合同審查一般包含3個階段:合同簽訂前、簽訂時以及合同履行中。邢穎律師指出,在每個階段中要關注“人、財、物”的安全性,在合同簽訂前要對簽訂方有一個全面清晰的認識,一方面是對主體的形式審查,另一方面是對主體的實質性審查。 針對合同簽訂方的審查內容包含多個方面,例如對方是否具有獨立簽訂合同主體的資格、企業經營范圍、是否有履約能力、資信能力、注冊資金的真實性、驗資報告的真實性、會計資料的審查、股東的審查、固定資產變現能力、流動資金是否充足等,需要對此逐一排查核實。 看似簡單的事情,做起來卻沒有想象中那么容易!合同審查相對來說流程繁瑣、專業性強、難度大,對此邢穎律師建議,一定謹慎對待,要咨詢專業律師進行處理,避免產生不必要的損失,造成無法挽回的后果!
達成和解協議但交付的匯票無法承兌,能否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 魯法案例【2023】643 原執行程序開始前,雙方當事人自行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但交付的商業承兌匯票無法承兌,一方當事人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另一方以已履行和解協議提出執行異議,法院該如何處理? 案情簡介 在史某與曾某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中,法院作出民事調解書:被告曾某于2022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史某支付工程款85萬元。2021年4月19日,雙方達成《協議書》,約定:85萬元債務由曾某以第三方公司的票額85萬元的商業承兌匯票抵付,曾某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在2022年10月30日前到期,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 后來史某承兌匯票時發現,因第三方公司財務問題,該匯票無法被承兌。該匯票現處于拒付追索待清償的狀態,故史某向法院申請執行,要求曾某按照民事調解書履行給付義務。被執行人曾某提出異議,認為其在形式上已履行完畢85萬元給付義務,史某債權轉移和變現的風險應當由史某依法承擔和依法解決。 申請執行人史某稱,不同意曾某所提異議,協議書中雖然約定交付票據履行本案義務,但曾某需保證該票據最終被承兌。現在該票據不能被承兌,不是史某的原因,所以曾某未履行本案義務,史某申請執行符合法律規定。 法院審理 本案的爭議焦點是:曾某是否應繼續履行還款義務? 法院經審理認為,執行程序開始前,雙方當事人自行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一方當事人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被執行人以已履行和解協議為由提出執行異議的,可以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的規定審查處理。 本案中,史某與曾某在本院作出生效民事調解書后,雙方在執行前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后申請執行人史某以曾某未履行義務為由向本院申請執行,本院依法立案受理。異議人曾某以已履行和解協議為由向法院提出異議,符合上述規定的情形,故本院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的規定審查處理。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規定:“執行過程中,被執行人根據當事人自行達成但未提交人民法院的和解協議,或者一方當事人提交人民法院但其他當事人不予認可的和解協議,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五條規定提出異議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一)和解協議履行完畢的,裁定終結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 (二)和解協議約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屆至或者履行條件尚未成就的,裁定中止執行,但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條規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執行人一方正在按照和解協議約定履行義務的,裁定中止執行; (四)被執行人不履行和解協議的,裁定駁回異議; (五)和解協議不成立、未生效或者無效的,裁定駁回異議。” 史某與曾某在本院作出民事調解書之后,就本案債務達成協議書,約定曾某向史某交付85萬元的商業承兌匯票,即表示該民事調解書項下曾某義務已經履行完畢。但在該協議書中雙方約定曾某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在曾某將涉案票據交付給史某后,由于第三方公司原因涉案的商業承兌匯票未能成功兌付。即使曾某將涉案票據交付給史某,但因為票據未能成功兌付,曾某并未履行完畢本案義務。 申請執行人史某向本院申請執行,本院依據申請執行人的申請立案執行,并依照法律規定向被執行人曾某送達執行通知書、執行裁定書、報告財產令符合法律規定。最終法院裁定駁回曾某提出的執行異議,經濟南中院復議并予以維持。 法官說法 執行當事人雙方在法院作出生效法律文書后、執行立案之前達成和解協議,系當事人雙方在本案訴訟程序和執行程序之外達成的和解協議,具有民事合同的法律性質,不屬于執行和解協議,不產生阻卻原生效法律文書恢復執行的法律后果。 本案中,法院作出生效調解書后,史某與曾某在執行前自行達成《協議書》,此后,曾某雖然按約定向史某交付商業匯票,但并未成功兌付,史某民事調解書項下債權并未獲得清償。曾某在和解協議中承諾“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故曾某并未完全履行《協議書》,史某有權向法院申請恢復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
工程款糾紛怎么起訴? 拖欠工程款糾紛起訴流程如下: 1、搜集跟涉案工程有關的全部證據材料,鑒于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周期長、投資大,大多數為隱蔽工程及專業性強等原因,所以我們在訴訟前必須花最大的精力收集、整理、分析證據資料,站在被告的、法官的角度多層次、多方位地進行全面分析,做到“知己知彼”,切忌盲目起訴; 2、證據資料準備充分后,確定訴訟方案,包括被告的選擇和訴訟請求的確定問題。在被告的選擇問題上,可以選擇合同相對方以及違法分包或非法轉包的發包人、提供擔保的當事人作為共同被告;訴訟請求可能包括請求依法解除合同,支付工程款,違約金,逾期付款利息,停工、窩工、倒運、機械設備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等實際損失以及訴訟或保全費用等,根據具體案件情況進行確定; 3、確定管轄法院。首先看雙方當事人對爭議解決機構有沒有約定,沒有約定的,應當根據關于合同糾紛案件的規定處理,即以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為管轄地。通過大量的案件分析發現,當事人在提起訴訟時,訴訟請求僅為工程款和(或)利息,再加案件訴訟費,很少提及違約金、律師費、停工、窩工、倒運、機械設備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等損失和實際費用。 債權人和債務人交換雙方的證據,債務人就債權人的訴求作出應答。合同任意一方當事人均可以向法院提起建設工程合同糾紛訴訟。此類訴訟的管轄法院為被告住所地法院或合同履行地法院。但是如果合同中存在有效的爭議解決條款,則需要按照該條款預訂的方式解決工程款糾紛。例如:約定了仲裁的,就應當提交仲裁解決。約定了訴訟管轄法院的,就應當向約定的管轄法院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