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執行分配中優先權沖突下的工資債權保護

導讀:
如何執行分配中優先權沖突下的工資債權保護現行法律和司法解釋規定已經明確順序的優先受償權主要有如下幾種:一、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建設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問題的批復》規定了建筑工程承包款的優先受償權優于抵押權和其他債權。工資是按期付給勞動者的薪金,勞動法第五十條規定,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第九十一條規定,用人單位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經濟補償,并可以責令支付賠償金。超出一年以上的工資,同樣應按照普通債權進行清償。那么如何執行分配中優先權沖突下的工資債權保護。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如何執行分配中優先權沖突下的工資債權保護現行法律和司法解釋規定已經明確順序的優先受償權主要有如下幾種:一、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建設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問題的批復》規定了建筑工程承包款的優先受償權優于抵押權和其他債權。工資是按期付給勞動者的薪金,勞動法第五十條規定,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第九十一條規定,用人單位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經濟補償,并可以責令支付賠償金。超出一年以上的工資,同樣應按照普通債權進行清償。關于如何執行分配中優先權沖突下的工資債權保護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如何執行分配中優先權沖突下的工資債權保護
現行法律和司法解釋規定已經明確順序的優先受償權主要有如下幾種:一、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建設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問題的批復》規定了建筑工程承包款的優先受償權優于抵押權和其他債權。二、《擔保法》第三十三條規定了抵押物的優先受償權。三、《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條規定了稅收的受償序位在抵押權之后、普通債權之前。上述三種優先受償權在執行分配中的位序是:一、建筑工程承包款;二、抵押權;三、國家稅收。
工資債權優先于建筑工程承包款和抵押權
在執行實踐中,經法院強制執行,對企業所有的財產進行處置后,企業事實上已經沒有任何可供執行的實體財產。雖然該企業沒有進行破產清算,但僅僅具有程序上的意義。當建筑工程承包款、抵押權和工資債權不能同時滿足,三者之間發生利益沖突的情況下,執行法院就如何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應當進行利益衡量。
工資優先受償在時間上應作出限制。
這是因為:第一,工資的給付具有及時性。工資是按期付給勞動者的薪金,勞動法第五十條規定,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第九十一條規定,用人單位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經濟補償,并可以責令支付賠償金。以上規定確定了工資應當按月支付的時間限制。第二,勞動爭議糾紛的處理具有及時性?!秳趧臃ā返诎耸l規定,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這確定了勞動糾紛處理期限應當及時。第三,勞動者應當具有自我保護的意識,多渠道解決拖欠工資問題。一旦企業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勞動者應立即向勞動監察部門舉報,及時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因此,工資優先受償在時間上應作出必要的限制。結合執行實踐,普通工人工資一般應當限定在一年內,企業高級管理人員按照該企業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部分的薪金也限定在一年內。時間過長,對其他債權人是不公平的。超出一年以上的工資,同樣應按照普通債權進行清償。另外,筆者認為,門衛和保安人員的工資優先期間,在一年的基礎上,可以繼續延長至被執行的財產處置交付完畢時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