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欠我工資已申請支付令強制執行,公司賬戶沒錢,我向法院申請了我公司債權。法院已向對方公司發出通知,我已按照對方公司要求的東西提供資料,結果對方公司付款時 ,未按所在法院凍結的賬戶打款,打到了公司另一個被其它法院查封的賬戶,那我的工資法院還可以要給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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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開始進入法律領域工作,執業以來辦過600余起案件,積累了眾多辦案經驗。她將“為當事人爭取合法利益最大化“準則進行到底,用結果說話,獲得眾多當事人的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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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當事人在與對方進行法律爭議時,一方可能會向法院提出申請,要求凍結對方的財產,以確保當事人得到相應的賠償,這樣的凍結措施旨在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防止對方在糾紛解決過程中將財產轉移或銷毀,從而保障賠償的實施,律師將會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為當事人提供合理的解決方案,并協助當事人申請財產凍結等措施,如果房產有糾紛可以申請法院查封嗎在房產糾紛中,一方當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請查封房產,此外,如果房產存在被拍賣、轉讓或轉移的風險,一方當事人也可以申請查封房產來保護自身利益。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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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欠錢法院調解了不還攜帶法院所作出的調解書申請強制執行,人民法院對于可能因當事人一方的行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決難以執行或者造成當事人其他損害的案件,根據對方當事人的申請,可以裁定對其財產進行保全、責令其作出一定行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為,因此,欠錢還不起被起訴到法院,債權人會申請法院查封債務人的財產,凍結其銀行賬戶,要求債務人還款,如果債務人沒有財產,那就等到有財產的時候再執行,7、調解組織出具調解協議書,法院立案按當事人撤訴方式處理。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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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如何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撫養費從工作單位工資中扣除承擔撫養費義務的一方不支付撫養費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法院會向義務方的單位發出協助執行通知,從被執行人賬戶中提取撫養費。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但應當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生活必需費用。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時,應當作出裁定,并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被執行人所在單位、銀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儲蓄業務的單位必須辦理。如請被執行人所在單位協助從工資中按月扣除;二是查封、扣押、凍結、變賣被申請人的財產。那么如何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撫養費從工作單位工資中扣除。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房產糾紛、債權債務、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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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一、申請承認外國離婚判決的程序1、管轄法院根據我國法律規定,當事人可以向住所地、經常居住地、財產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或者專門人民法院申請承認外國離婚判決,法院在審查過程中發現,該外國離婚判決符合我國法律規定,遂作出裁定承認該判決的法律效力,4、裁定與執行如果外國離婚判決符合我國法律規定,我國法院將作出裁定,承認該判決或裁定的法律效力,在我國法院申請承認外國離婚判決是指外國法院作出的離婚判決或裁定在我國境內具有法律效力,并由我國法院予以承認和執行。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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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公司債務違約可以凍結股東股權嗎1、法律主觀:對于公司的債務,不可以凍結公司股東的財產,公司的債務應當以公司的財產償還,公司作為獨立的法人,享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償還責任,2、公司對外債務不會凍結股東股權,該股東有債務糾紛起訴至法院被原告申請財產保全或者申請強制執行的,法院才會凍結股東在該公司的股權,4、公司對外債務不會凍結股東股權,該股東有債務糾紛起訴至法院被原告申請財產保全或者申請強制執行的,法院才會凍結股東在該公司的股權。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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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法律分析:正常情況下,法院執行立案后大概2-3個月的時間,在被執行人不履行判決書、調解書確定的義務后,會決定將被執行人納入失信人名單,申請強制執行后立案后大概2-3個月的時間,在被執行人不履行判決書、調解書確定的義務后,會決定將被執行人納入失信人名單,怎樣申請被執行人列入黑名單 依據法律的規定,被執行人沒有履行生效的判決書時,法院有權將被執行人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所以當被執行人不履行判決時,當事人就可以申請。
擅長:交通事故、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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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第十六條除本規定第十五條規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調查收集證據,應當依當事人的申請進行,因此,對于在婚姻中出軌的情況我們可以通過其他的方式來進行收集證據,但是在法院方面是不會進行取證的,第十七條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調查收集證據,(1)關于女方出軌的證據:最好的是她自己承認(最好是有承認和XXX有婚外情的保證書或保證以后不再犯與丈夫好好生活、否則男方有權離婚等的書面材料作為證據,也可以是談論此事時的暗中錄音),或者是其他知情人的證言,拍攝的相關照片、錄像等都可以。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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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在申請和解時,債權人需要注意和解協議的內容要合理合法、達成要經過法院審查、履行要符合法律規定等問題,如果債權人想要向法院申請和解借款合同糾紛等相關問題,應當了解相關的法律規定和政策,并按照規定的程序和步驟進行申請,但是,債權人向法院申請和解時需要注意以下問題:和解協議的內容要合理合法:和解協議的內容必須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的規定,不得侵犯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因此,債權人在達成和解協議時應當充分考慮到法院的審查和判斷。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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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申請法院凍結債務人配偶賬戶可否準許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向法院申請對債務人配偶財產進行凍結的如果財產是與案件有關的例如通過配偶惡意轉移財產等情形時法院是會準許的。申請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內不依法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人民法院應當解除保全。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對于扣押、凍結在案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財物及其孳息應當妥善保管以供核查.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用或者自行處理。對于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扣押、凍結的贓物、贓款及其孳息由原審的人民法院依照生效的法律文書進行。那么申請法院凍結債務人配偶賬戶可否準許。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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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本文將介紹法院申請離婚的流程和四種婚姻趁早離婚的情況,并從律師的角度進行法律分析,一、法院申請離婚的流程1、準備離婚協議:在向法院申請離婚之前,夫妻雙方需要協商并達成一致意見,制定離婚協議,在律師的建議下,她收集了丈夫重婚的證據,并起訴到法院申請離婚,4、調解和審判:如果離婚協議達成一致意見,法院將進行調解,這種情況下,夫妻間的信任和共同生活的基石將受到嚴重破壞,繼續維系婚姻將對自身和子女造成極大的負面影響。
擅長:債權債務、刑事辯護、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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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申請人不提供擔保的裁定駁回申請。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后對情況緊急的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行。那么民法典中如何申請凍結債務人賬戶。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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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當事人起訴對方,法院根據案件情況決定是否受理,只有原告提供的證據確鑿,而且涉及到資產往來,且原告提出財產保全的,法院在受理以后會立馬凍結被告的資產,可能存在當天就凍結的情況,對方當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后,如人民法院當天即作出執行決定的,執行員接到申請執行書或者移交執行書后,會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強制執行措施,起訴當天可以凍結對方財產嗎1、當事人因對方欠款而向法院起訴后,可以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由法院依法保全對方的財產,包括凍結對方的銀行賬戶,但凍結金額應與所主張的請求金額基本相當。
擅長:物業費糾紛、供暖費用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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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一條規定,利害關系人因情況緊急,不立即申請保全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在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前向被保全財產所在地、被申請人住所地或者對案件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采取保全措施,訴前保全應當具備以下條件:1.緊迫性:必須是情況緊急,不采取財產保全將會使申請人的合法財產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3、情況緊急,不立即采取財產保全措施將會使申請人的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合同糾紛、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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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首先,根據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九十一條的規定,被告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賠償責任,但被告在規定的期限內未履行賠償義務的,法院可以根據原告的申請,責令被告提供擔保或者將賠償金存入法院指定的銀行賬戶,也就是所謂的提存,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提存賠償金適用法律的規定》第一條的規定,原告應當向法院提出書面申請,明確向法院提存賠償金的數額、提存的依據和法院指定的存款賬戶等相關信息,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賠償金提存與支付有關問題的解釋》第一條的規定,被告在提存前應當已經決定賠償金的數額或者由法院確定了賠償金的數額,提存賠償金的目的是確保被告按照法院的判決履行賠償義務,保護原告的權益,因此,在民事訴訟中,當需要保證賠償金的支付時,原告可以申請法院提存賠償金,以確保自身的利益得到維護,因此,如果賠償金不符合法律規定的提存條件,那么法院不能提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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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法律規定人民法院凍結被執行人的銀行存款及其他資金的期限不得超過六個月查封、扣押動產的期限不得超過一年查封不動產、凍結其他財產權的期限不得超過二年。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申請人不提供擔保的裁定駁回申請。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后對情況緊急的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行。第二百四十二條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情況。人民法院有權根據不同情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被執行人的財產。那么法院可以查封債務人的銀行賬戶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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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男子偷偷炒股虧71萬!法院:屬于重大過錯,應賠償妻子!原告曹某與被告范某結婚后共同購買了一套房屋,后經雙方協商將房屋出售。但范某未經曹某同意將大部分房款用于炒股,結果虧損了70余萬元。曹某得知后將范某訴至法院,請求分割售房款。 一、二審法院均認為,范某的行為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重大過錯,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故支持了曹某的訴訟請求,判令范某給付曹某88.9萬元。 據中國裁判文書網官網披露的判決書顯示,曹某與范某于2004年2月10日登記結婚,2006年8月生育一女。婚后二人購得房屋,房屋登記在范某名下。 2020年12月20日,范某與劉某簽訂《北京市存量房屋買賣合同》,將涉案房屋以228萬元價格出售。 房款支付細節如下: 房屋首付款為46萬元,其中劉某于2021年1月6日向范某名下銀行賬戶轉賬41萬元,其余5萬元轉至曹某賬戶; 2021年3月12日,劉某向范某銀行賬戶轉入31萬元; 2021年3月23日,劉某再向該賬戶轉入房款90萬元; 2021年4月8日,劉某又向該賬戶轉入房款60萬元; 2021年5月15日交房后,劉某向范某名下賬戶轉款1萬元。 拿到這筆錢后,范某聲稱給曹某房款共計33.29萬元,其余用于償還銀行貸款、債務,炒股,支付女兒生活費及日常消費支出等,現房款已無剩余。其中,雙方將首付款44.7萬元用于償還銀行貸款本息,剩余首付款1.29萬元在曹某賬戶內。而房款150萬元,范某則未經曹某同意,于2021年3月24日向股票資金賬號轉賬89萬元,而后再次轉賬55萬元。 但是,經過他一番操作后,自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5月31日,范某從股票資金賬號轉出73萬元,共計虧損71.12萬元。范某稱剩余房款另用于償還信用卡41.17萬元,償還多名親屬共計30萬元,范某還稱借款用于償還銀行貸款及債務、炒股及家庭生活。 為證明房款和債務分配約定以及范某揮霍、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等主張,曹某向法院提交的2020年7月6日《房產分配協議》約定:女方占房產三分之二,男方占房產三分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范某與曹某的微信聊天記錄顯示:范某長期不顧曹某反對炒股,且炒股未經過曹某同意。范某則辯稱炒股為正常投資,系為改善家庭生活條件,并非揮霍夫妻共同財產。 案件經法院審理,一審、二審法院認為,范某與曹某經協商一致后出售房屋獲得房款228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但范某未將所獲得房款150萬元的事實告知曹某,并未經曹某同意擅自處分該房款,且不顧曹某的多次反對仍進行大額炒股投資,將144萬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資并虧損了70余萬元,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故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符合法律規定,法院予以支持。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符合法律規定,法院予以支持。于是,判決范某給付曹某88.9萬元。 北京高院經審理后認為,雙方經協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獲得房款228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雙方在處分房款時亦應當友好協商。但范某未將所獲得房款150萬元的事實告知曹某,并未經曹某同意擅自處分該房款,且不顧曹某的多次反對仍進行大額炒股投資,將144萬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資并虧損了70余萬元,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 一、二審法院支持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判令范某給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實和法律依據。一、二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 北京高院在裁判原文是: 本院經審查認為:夫妻雙方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分權,但一方非因生活需要在處分重大夫妻共同財產時應當與另一方協商一致。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等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分割共同財產。 本案中,范某與曹某經協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獲得房款228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雙方在處分房款時亦應當友好協商。但范某未將所獲得房款150萬元的事實告知曹某,并未經曹某同意擅自處分該房款,且不顧曹某的多次反對仍進行大額炒股投資,將144萬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資并虧損了70余萬元,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 一、二審法院支持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判令范某給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實和法律依據。綜上,一、二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審判程序亦無不當。范某的再審申請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七條規定的情形。 案號:(2023)京民申1855號 裁判時間:2023年6月13日
【天用案例】官司贏了,被執行人仍不還錢,怎么辦?丁女士與王某是多年的朋友關系,進入四十不惑年齡的王某,近年間卻不務正業,養成了游手好閑、沉迷賭博的惡習。2022年初,王某以家庭生活需要為由多次向丁女士借款。 2022年1月23 日,在王某的花言巧語下,丁女士頭腦一熱,以自身征信為王某辦理了貸款事宜,王某全程指導丁女士通過銀行轉賬、微信轉賬、現金存款等多種方式將貸款轉入王某指定的賬戶。 上述操作一氣呵成,等丁女士冷靜下來多方思考方知自己是被騙了!好在丁女士幡然醒悟,并及時進行補救措施,她強烈要求王某出具欠條,確認截至2022 年1 月30 日,王某共欠付丁女士借款金額730000元,逾期月息為 1.2%,且承諾完全由王某承擔所有貸款費用并按銀行分期要求償還貸款。 雖然手里握著欠條,丁女士仍然沒有能夠高枕無憂!借款到期后,王某隨即開始拖延還款,丁女士多次催討,王某未全額還款,僅償還了123000元,且王某事后承諾給丁女士的30000元借名貸款報酬費也未支付。 因王某嚴重違約的不誠信行為,丁女士面臨著巨額還貸壓力,經濟上與心理上均遭受重創。丁女士為了盡快要回借款,找到北京天用律所咨詢委托。 天用律師指導丁女士收集各方面的證據并積極準備訴訟資料,立案至法院。在天用律師的全力爭取下,法院主持調解,雙方當事人達成協議:王某分期進行償還丁女士 67萬元、貸款委托費 3 萬元、律師費 11萬元、保全擔保費 1000 元。 官司贏了,本以為王某會乖乖還款,萬萬沒想到雙方達成調解書后,王某一直未予履行還款責任,還以種種理由拖延!本案在北京西城法院審理,天用律師催促法院做了幾次與被執行人王某的談話,讓法官親自見證被執行的言而無信與蔑視法律的威嚴,為后來的拘留埋下了伏筆! 在一次約定好的談話中,被執行人又出爾反爾,這下徹底惹怒了法官。天用律師趁勢申請拘留被執行人,得到批準!最終被執行人被拘留15天。 后來經過天用律師和解談判,被執行人現行每月還款5000元,丁女士對天用律師的盡職盡責非常感動,對此結果也很滿意,給天用律所送來了錦旗!
達成和解協議但交付的匯票無法承兌,能否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 魯法案例【2023】643 原執行程序開始前,雙方當事人自行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但交付的商業承兌匯票無法承兌,一方當事人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另一方以已履行和解協議提出執行異議,法院該如何處理? 案情簡介 在史某與曾某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中,法院作出民事調解書:被告曾某于2022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史某支付工程款85萬元。2021年4月19日,雙方達成《協議書》,約定:85萬元債務由曾某以第三方公司的票額85萬元的商業承兌匯票抵付,曾某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在2022年10月30日前到期,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 后來史某承兌匯票時發現,因第三方公司財務問題,該匯票無法被承兌。該匯票現處于拒付追索待清償的狀態,故史某向法院申請執行,要求曾某按照民事調解書履行給付義務。被執行人曾某提出異議,認為其在形式上已履行完畢85萬元給付義務,史某債權轉移和變現的風險應當由史某依法承擔和依法解決。 申請執行人史某稱,不同意曾某所提異議,協議書中雖然約定交付票據履行本案義務,但曾某需保證該票據最終被承兌。現在該票據不能被承兌,不是史某的原因,所以曾某未履行本案義務,史某申請執行符合法律規定。 法院審理 本案的爭議焦點是:曾某是否應繼續履行還款義務? 法院經審理認為,執行程序開始前,雙方當事人自行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一方當事人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被執行人以已履行和解協議為由提出執行異議的,可以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的規定審查處理。 本案中,史某與曾某在本院作出生效民事調解書后,雙方在執行前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后申請執行人史某以曾某未履行義務為由向本院申請執行,本院依法立案受理。異議人曾某以已履行和解協議為由向法院提出異議,符合上述規定的情形,故本院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的規定審查處理。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規定:“執行過程中,被執行人根據當事人自行達成但未提交人民法院的和解協議,或者一方當事人提交人民法院但其他當事人不予認可的和解協議,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五條規定提出異議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一)和解協議履行完畢的,裁定終結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 (二)和解協議約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屆至或者履行條件尚未成就的,裁定中止執行,但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條規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執行人一方正在按照和解協議約定履行義務的,裁定中止執行; (四)被執行人不履行和解協議的,裁定駁回異議; (五)和解協議不成立、未生效或者無效的,裁定駁回異議。” 史某與曾某在本院作出民事調解書之后,就本案債務達成協議書,約定曾某向史某交付85萬元的商業承兌匯票,即表示該民事調解書項下曾某義務已經履行完畢。但在該協議書中雙方約定曾某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在曾某將涉案票據交付給史某后,由于第三方公司原因涉案的商業承兌匯票未能成功兌付。即使曾某將涉案票據交付給史某,但因為票據未能成功兌付,曾某并未履行完畢本案義務。 申請執行人史某向本院申請執行,本院依據申請執行人的申請立案執行,并依照法律規定向被執行人曾某送達執行通知書、執行裁定書、報告財產令符合法律規定。最終法院裁定駁回曾某提出的執行異議,經濟南中院復議并予以維持。 法官說法 執行當事人雙方在法院作出生效法律文書后、執行立案之前達成和解協議,系當事人雙方在本案訴訟程序和執行程序之外達成的和解協議,具有民事合同的法律性質,不屬于執行和解協議,不產生阻卻原生效法律文書恢復執行的法律后果。 本案中,法院作出生效調解書后,史某與曾某在執行前自行達成《協議書》,此后,曾某雖然按約定向史某交付商業匯票,但并未成功兌付,史某民事調解書項下債權并未獲得清償。曾某在和解協議中承諾“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故曾某并未完全履行《協議書》,史某有權向法院申請恢復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
雙方均為中國國籍,但結婚證是在國外領取,感情破裂后如何離婚?這種情況下可以通過法院訴訟離婚,若雙方達成一致意見的,也可以申請法院調解離婚
??離婚時,不知道老公有多少錢怎么辦? 可以不知道老公有多少錢,但你得知道老公的財產線索。 比如:卡號、微信賬戶、支付寶賬戶、股權、房產等線索,提供給法院并向法院申請調查取證。 那么法院就會調取對方的財產情況,該分給你的,一分也不會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