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時的物上代位權具體指什么

導讀:
抵押權的物上代位權具體指什么物上代位又稱所有權代位,是指保險標的因遭受保險事故而發生全損或推定全損,保險人在全額支付保險賠償金之后,即擁有對該保險標的物的所有權,即代位取得對受損保險標的的權利和義務。物上代位一般產生于對保險標的作推定全損的處理。所謂推定全損是指保險標的遭受保險事故尚未達到完全損毀或完全滅失的狀態,但實際全損已經不可避免;或者修復和費用將超過保險價值;者失蹤達一定時間,保險殊人按照全損處理的一種推定性的損失。那么抵押時的物上代位權具體指什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抵押權的物上代位權具體指什么物上代位又稱所有權代位,是指保險標的因遭受保險事故而發生全損或推定全損,保險人在全額支付保險賠償金之后,即擁有對該保險標的物的所有權,即代位取得對受損保險標的的權利和義務。物上代位一般產生于對保險標的作推定全損的處理。所謂推定全損是指保險標的遭受保險事故尚未達到完全損毀或完全滅失的狀態,但實際全損已經不可避免;或者修復和費用將超過保險價值;者失蹤達一定時間,保險殊人按照全損處理的一種推定性的損失。關于抵押時的物上代位權具體指什么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抵押權的物上代位權具體指什么
物上代位又稱所有權代位,是指保險標的因遭受保險事故而發生全損或推定全損,保險人在全額支付保險賠償金之后,即擁有對該保險標的物的所有權,即代位取得對受損保險標的的權利和義務。
物上代位權一般是指物權擔保中(如抵押、質押)擔保物因意外損害或其他原因,使擔保物消失而換來賠償金(或受讓款等其他財產時),擔保權人仍享有的對擔保物換來的該賠償金(或受讓款等其他財產)的擔保物權。
物上代位一般產生于對保險標的作推定全損的處理。所謂推定全損是指保險標的遭受保險事故尚未達到完全損毀或完全滅失的狀態,但實際全損已經不可避免;或者修復和費用將超過保險價值;者失蹤達一定時間,保險殊人按照全損處理的一種推定性的損失。由于推定全損是保險標的并未完全損毀或滅失,即還有殘值,而失蹤可能是被他人非法占有,并非物質上的滅失,日后或許能夠得到索還,所以保險人在按全損支付保險賠款后,理應取得保險標的的所有權,否則被保險人就可能由此而獲得額外的收益。
相關法律規定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條
【擔保物權的物上代位性及代位物的提存】擔保期間,擔保財產毀損、滅失或者被征收等,擔保物權人可以就獲得的保險金、賠償金或者補償金等優先受償。被擔保債權的履行期限未屆滿的,也可以提存該保險金、賠償金或者補償金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