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抵押和混合擔保的區分

導讀:
共同抵押和混合擔保的區分1、連帶共同抵押是指未限定每個抵押物所擔保的債權金額,債權人可以任意就其中一個或幾個抵押物的賣得價金受償,即每個抵押物均擔保債權的全部。相關知識:共同抵押的類型1、按份共同抵押若兩個以上的抵押人在設立抵押權時,分別或者共同與債權人約定各自僅對特定的債權數額承擔擔保責任,為按份共同抵押,債權人行使抵押權時,只能按照約定的份額行使抵押權。那么共同抵押和混合擔保的區分。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共同抵押和混合擔保的區分1、連帶共同抵押是指未限定每個抵押物所擔保的債權金額,債權人可以任意就其中一個或幾個抵押物的賣得價金受償,即每個抵押物均擔保債權的全部。相關知識:共同抵押的類型1、按份共同抵押若兩個以上的抵押人在設立抵押權時,分別或者共同與債權人約定各自僅對特定的債權數額承擔擔保責任,為按份共同抵押,債權人行使抵押權時,只能按照約定的份額行使抵押權。關于共同抵押和混合擔保的區分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共同抵押和混合擔保的區分
1、連帶共同抵押是指未限定每個抵押物所擔保的債權金額,債權人可以任意就其中一個或幾個抵押物的賣得價金受償,即每個抵押物均擔保債權的全部。
2、混合共同擔保是對同一債權既有保證,又有抵押、質押擔保的情況,也就是人的擔保與物的擔保混合。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二條規定:“被擔保的債權既有物的擔保又有人的擔保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擔保物權的情形,債權人應當按照約定實現債權;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債務人自己提供物的擔保的,債權人應當先就該物的擔保實現債權;第三人提供物的擔保的,債權人可以就物的擔保實現債權,也可以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提供擔保的第三人承擔擔保責任后,有權向債務人追償。”
相關知識:共同抵押的類型
1、按份共同抵押
若兩個以上的抵押人在設立抵押權時,分別或者共同與債權人約定各自僅對特定的債權數額承擔擔保責任,為按份共同抵押,債權人行使抵押權時,只能按照約定的份額行使抵押權。
2、連帶共同抵押
若兩個以上的抵押人在設立抵押權時,未與債權人約定債權人行使抵押權的順序與份額,為連帶共同抵押,債權人行使抵押權時,不受順序與份額限制,可以就其中的任一抵押權行使擔保權,也有權對所有抵押權同時行使擔保物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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