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財產有抵押可以財產分割嗎

導讀:
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抵押人,債權人為抵押權人,提供擔保的財產為抵押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夫妻共同財產,不僅包括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工資、獎金、生產經營所得,購置的財產,即知識產權收益等,還包括原本是一方的婚前財產,但在婚后約定屬于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對于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以平均分割為原則,同時兼顧保護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照顧無過錯方,有利于生產方便,生活合理合情地予以解決。那么夫妻共同財產有抵押可以財產分割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抵押人,債權人為抵押權人,提供擔保的財產為抵押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夫妻共同財產,不僅包括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工資、獎金、生產經營所得,購置的財產,即知識產權收益等,還包括原本是一方的婚前財產,但在婚后約定屬于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對于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以平均分割為原則,同時兼顧保護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照顧無過錯方,有利于生產方便,生活合理合情地予以解決。關于夫妻共同財產有抵押可以財產分割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夫妻共同財產有抵押可以財產分割嗎
民法典規定,夫妻共同財產有抵押的,夫妻離婚時并不影響財產的分割,但財產分割不影響抵押權人優先受償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四條【抵押權的定義】為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財產的占有,將該財產抵押給債權人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該財產優先受償。
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抵押人,債權人為抵押權人,提供擔保的財產為抵押財產。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二、離婚財產如何分割
離婚財產分割,需要先區分個人財產,還是夫妻共同財產。
個人財產包括婚前個人財產和婚后約定歸個人的財產。在離婚時如無特別約定,另一方無權主張分割。
夫妻共同財產,不僅包括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工資、獎金、生產經營所得,購置的財產,即知識產權收益等,還包括原本是一方的婚前財產,但在婚后約定屬于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
對于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以平均分割為原則,同時兼顧保護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照顧無過錯方,有利于生產方便,生活合理合情地予以解決。
具體的分割方式,可以雙方協商確定。若達不成一致意見的,可以由人民法院根據實際情況,采取實物分割、變價分割、作價補償等方式,實現離婚財產分割的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