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夫妻共同財產怎么分割?

導讀:
離婚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是離婚過程中最復雜的問題之一。在離婚過程中,夫妻雙方要保持冷靜,協商解決問題。如遇到離婚財產分割問題,建議咨詢專業律師,以免因細節問題出現糾紛。最終的分割結果要合法、公正、公平、合理。雙方離婚后保持友好關系,是對過去婚姻的最好紀念。
離婚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是離婚過程中最復雜的問題之一。在離婚過程中,夫妻雙方要保持冷靜,協商解決問題。如遇到離婚財產分割問題,建議咨詢專業律師,以免因細節問題出現糾紛。最終的分割結果要合法、公正、公平、合理。雙方離婚后保持友好關系,是對過去婚姻的最好紀念。
離婚是一件讓人痛苦的事情,尤其是在處理財產方面。離婚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是離婚過程中最復雜的問題之一。離婚夫妻共同財產分割呢?
什么是離婚夫妻共同財產
在離婚的過程中,夫妻雙方所擁有的所有財產都稱為離婚夫妻共同財產。包括婚姻存續期間收入、房產、車輛、存款、股票、基金等,以及從這些財產所產生的利益和收益,如房屋出租所得等。
夫妻共同財產的范圍
離婚時,雙方可主張分割的財產必須是夫妻共同財產,對于屬于一方的個人財產,另一方無權主張權利。因此,離婚時要分割財產首先得搞清楚哪些是夫妻共同財產,哪些屬于個人財產。
(一)夫妻共同財產
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取得,依法由夫妻雙方共同享有所有權的財產,具體包括以下幾類:
1.工資、獎金、勞務報酬。工資、獎金、勞務報酬均為勞動所得報酬,指夫或妻一方或者雙方從事一切勞動包括腦力勞動、體力勞動所獲得的工資報酬和獎金報酬。具體而言,基本工資、各種形式的補貼、獎金、福利等。
2.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夫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經營私營企業、個體工商業、合伙等,凡其所獲收益,均為夫妻共同財產。不僅如此,股票、股權、股份等投資性收益也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3.知識產權的收益。夫妻共同取得的知識產權,如共同寫作的書籍、論文,共同發明的專利等,歸夫妻共同享有,其所得經濟利益,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一方取得的知識產權,權利本身屬于個人所有,依該權利已經取得的經濟利益為夫妻共同財產,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尚未取得的經濟利益即預期利益,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4.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或雙方繼承、受贈的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但是如果遺囑或者贈與合同明確規定只將遺產或者財產處分給夫妻一方的,另一方不享有這項財產的所有權,該繼承、受贈財產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范圍。
5.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此處需要特別注意,如果夫妻一方以其婚前取得的個人財產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進行投資,因該投資行為取得的收益仍然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但如果是自然增值,則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例如一方以其婚前的個人存款在婚姻關系存續進行炒股,因炒股取得收益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但炒股的本金依然屬于個人財產。
6.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此處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是指暫存于單位、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還未實際取得的住房補貼、公積金,將來需要時可以使用或提取。這類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雖然未實際取得,但仍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7.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基本養老金、破產安置補償費。
(二)界定夫妻共同財產時的房產問題
眾所周知,在中國,房產是一個家庭、一對夫妻非常重要的財產,因此,對于大多數夫妻而言,離婚時房產的分割成為財產分割中最重要、最核心、爭議最大的問題。鑒于此,讀者需了解哪些房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哪些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1.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幾種情形
(1)婚后用共同財產買房,房屋產權登記在一方或雙方名下的;(2)婚前一方出資購買房屋,房屋產權登記在雙方名下,此種情況視為一方對另一方的贈與,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3)婚前雙方共同出資購買房屋,房屋產權登記在雙方名下;(4)一方婚前購買并支付首付,婚后共同還貸的房屋,但首付部分對應的房產價值不作為夫妻共同財產;(5)一方婚前購買的房屋,在婚后用共同財產進行修繕、改良等,增加了價值的,增值部分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2.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情形
(1)一方婚前全額付款購買并登記在該方名下的房屋,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2)一方婚前購買并全額付款,婚后進行產權登記在該方名下的房屋,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3)一方婚前全款購買的房屋,婚后自然增值的,增值部分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4)一方婚前購買的房屋,婚后出售,以出售款繼續購買房屋,且房屋產權繼續登記在該一方名下的,屬于個人財產,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但如果繼續購買的房屋屬于投資經營性質的情形除外。
3.父母出資購買的房屋的認定
(1)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如果父母明確表示該出資是贈與雙方的,則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否則該出資應為出資方贈與其子女的個人財產。
(2)結婚后,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如果就該出資的性質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視為父母對雙方的贈與,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離婚夫妻共同財產如何分割
根據我國《婚姻法》的相關規定,離婚夫妻共同財產應當平均分割。如果一方對離婚財產的貢獻度較大,或者存在重大過錯,會影響財產分割。
在分割過程中,雙方可以自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后去法院進行確認;如果無法協商,可以將財產交給法院進行評估和分割。另外,夫妻雙方可以委托律師進行代理,保障自己的權益。
如何保護自己的權益
在離婚的過程中,夫妻雙方可以通過協商或者委派律師進行代理,保障自己的權益。同時,涉及到房屋、車輛等大額財產的分割,建議咨詢專業房地產律師,避免因細節問題出現糾紛。
此外,如果覺得自己的權益被侵犯,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對財產進行重新評估和分割。
離婚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是離婚過程中最復雜的問題之一。在離婚過程中,夫妻雙方要保持冷靜,協商解決問題。如遇到離婚財產分割問題,建議咨詢專業律師,以免因細節問題出現糾紛。最終的分割結果要合法、公正、公平、合理。雙方離婚后保持友好關系,是對過去婚姻的最好紀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