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債權轉讓抵押權是否同時轉讓

導讀:
債權轉讓的通知不得撤銷,但是經受讓人同意的除外。對已經作成債權證書的債權進行轉讓,雖須交付債權證書,但該行為屬于履行附隨義務而非債權轉讓的成立要件。債權轉讓是將債權作為一項財產進行處分,所以要求轉讓人就債權必須具有處分權限和處分能力。那么主債權轉讓抵押權是否同時轉讓。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債權轉讓的通知不得撤銷,但是經受讓人同意的除外。對已經作成債權證書的債權進行轉讓,雖須交付債權證書,但該行為屬于履行附隨義務而非債權轉讓的成立要件。債權轉讓是將債權作為一項財產進行處分,所以要求轉讓人就債權必須具有處分權限和處分能力。關于主債權轉讓抵押權是否同時轉讓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主債權轉讓抵押權是否同時轉讓
債權人轉讓債權的,債權的從權利一并轉讓,而抵押權是主債權的從權利,所以抵押權一并轉讓。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六條【債權轉讓通知】債權人轉讓債權,未通知債務人的,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
債權轉讓的通知不得撤銷,但是經受讓人同意的除外。
第五百四十七條【債權轉讓時從權利一并變動】債權人轉讓債權的,受讓人取得與債權有關的從權利,但是該從權利專屬于債權人自身的除外。
受讓人取得從權利不因該從權利未辦理轉移登記手續或者未轉移占有而受到影響。
二、債權轉讓的特點
1、債權轉讓具有非要式性。債權人與第三人就轉讓債權意思表示一致,債權讓與合同即告成立,除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準、登記手續的以外,無須履行特別的合同的形式,債權轉讓合同是否作成書面形式,不影響其效力。對已經作成債權證書的債權進行轉讓,雖須交付債權證書,但該行為屬于履行附隨義務而非債權轉讓的成立要件。
2、債權轉讓具有無因性。債權轉讓是基于各種原因而產生,可能基于買賣、贈與,也可能是代物清償,但不論其原因為何及其有效與否,對債權轉讓合同的效力并無直接影響。這就是債權轉讓的無因性。該無因性,其目的在于保障債權流轉的安全性,以及善意受讓人的利益。
3、債權轉讓是處分行為。債權轉讓是將債權作為一項財產進行處分,所以要求轉讓人就債權必須具有處分權限和處分能力。無處分權人讓與他人債權除非經債權人追認,否則,其行為無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