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債務同時轉讓是否有效

導讀:
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債權人在合理期限內予以同意,債權人未作表示的,視為不同意。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凡是未經債權人同意的債務轉移,都是無效的。合同簽訂后,雙方當事人均應依法履行各自的義務。接受債務人履行義務,是債權人的法定權利。債務人未經債權人同意轉移債務,是對債權人合法權利的侵犯,違反了法律規定的自愿原則,侵犯了債權人的利益。那么債權債務同時轉讓是否有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債權人在合理期限內予以同意,債權人未作表示的,視為不同意。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凡是未經債權人同意的債務轉移,都是無效的。合同簽訂后,雙方當事人均應依法履行各自的義務。接受債務人履行義務,是債權人的法定權利。債務人未經債權人同意轉移債務,是對債權人合法權利的侵犯,違反了法律規定的自愿原則,侵犯了債權人的利益。關于債權債務同時轉讓是否有效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債權債務同時轉讓是否有效
如果債權轉讓是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是有效的,如果轉讓債務經過債權人的同意,也是有效的。
我國《民法典》第551條規定:債務人將債務的全部或者部分轉移給第三人的,應當經債權人同意。
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債權人在合理期限內予以同意,債權人未作表示的,視為不同意。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凡是未經債權人同意的債務轉移,都是無效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1、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2、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4、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5、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其中,未經債權人同意轉移債務的行為,屬于違反法律規定:“本法所稱合同是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
合同當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將自己的意志強加給另一方。當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訂立合同的權利,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干預。根據法律規定,合同雙方當事人地位是平等的,訂立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則。
合同簽訂后,雙方當事人均應依法履行各自的義務。接受債務人履行義務,是債權人的法定權利。債務人未經債權人同意轉移債務,是對債權人合法權利的侵犯,違反了法律規定的自愿原則,侵犯了債權人的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