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借貸糾紛中職業放貸人如何認定

導讀:
民間借貸糾紛中職業放貸人如何認定一、民間借貸糾紛中職業放貸人如何認定《關于辦理非法放貸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一條違反國家規定,未經監管部門批準,或者超越經營范圍,以營利為目的,經常性地向社會不特定對象發放貸款,擾亂金融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第(四)項的規定,以非法經營罪定罪處罰。貸款到期后延長還款期限的,發放貸款次數按照1次計算。那么民間借貸糾紛中職業放貸人如何認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民間借貸糾紛中職業放貸人如何認定一、民間借貸糾紛中職業放貸人如何認定《關于辦理非法放貸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一條違反國家規定,未經監管部門批準,或者超越經營范圍,以營利為目的,經常性地向社會不特定對象發放貸款,擾亂金融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第(四)項的規定,以非法經營罪定罪處罰。貸款到期后延長還款期限的,發放貸款次數按照1次計算。關于民間借貸糾紛中職業放貸人如何認定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民間借貸糾紛中職業放貸人如何認定
一、民間借貸糾紛中職業放貸人如何認定
《關于辦理非法放貸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一條違反國家規定,未經監管部門批準,或者超越經營范圍,以營利為目的,經常性地向社會不特定對象發放貸款,擾亂金融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第(四)項的規定,以非法經營罪定罪處罰。
前款規定中的“經常性地向社會不特定對象發放貸款”,是指2年內向不特定多人(包括單位和個人)以借款或其他名義出借資金10次以上。
貸款到期后延長還款期限的,發放貸款次數按照1次計算。
二、非法放貸量刑情節
《關于辦理非法放貸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二條以超過36%的實際年利率實施符合本意見第一條規定的非法放貸行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規定的“情節嚴重”,但單次非法放貸行為實際年利率未超過36%的,定罪量刑時不得計入:
(一)個人非法放貸數額累計在200萬元以上的,單位非法放貸數額累計在1000萬元以上的;
(二)個人違法所得數額累計在80萬元以上的,單位違法所得數額累計在400萬元以上的;
(三)個人非法放貸對象累計在50人以上的,單位非法放貸對象累計在150人以上的;
(四)造成借款人或者其近親屬自殺、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等嚴重后果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規定的“情節特別嚴重”:
(一)個人非法放貸數額累計在1000萬元以上的,單位非法放貸數額累計在5000萬元以上的;
(二)個人違法所得數額累計在400萬元以上的,單位違法所得數額累計在2000萬元以上的;
(三)個人非法放貸對象累計在250人以上的,單位非法放貸對象累計在750人以上的;
(四)造成多名借款人或者其近親屬自殺、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等特別嚴重后果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