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正當無因管理的構成要件及其法律效果是什么

導讀:
一、不正當無因管理的構成要件1、管理他人事務;2、具有管理的意思;3、就事務的管理,管理人無法定義務和約定義務;4、管理事務的承擔,不利于本人,或違法本人明示或可得推知的意思。那么不正當無因管理的構成要件及其法律效果是什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不正當無因管理的構成要件1、管理他人事務;2、具有管理的意思;3、就事務的管理,管理人無法定義務和約定義務;4、管理事務的承擔,不利于本人,或違法本人明示或可得推知的意思。關于不正當無因管理的構成要件及其法律效果是什么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不正當無因管理的構成要件
1、管理他人事務;
2、具有管理的意思(管理人認識到其所管理的是他人的事務,并愿意把管理事務所生的利益歸于他人);
3、就事務的管理,管理人無法定義務和約定義務;
4、管理事務的承擔,不利于本人,或違法本人明示或可得推知的意思(與正當無因管理的區別)。
二、不正當無因管理的法律效果
1、不具有違法阻卻性。
若管理人因不當管理行為侵害他人權利,構成侵權。
2、若被管理人主張享有無因管理所得的利益,則被管理人負有償付必要費用、必要債務、管理人因管理遭受損失的義務,但被管理人的償付義務以其所得利益為限。
3、若被管理人不主張享有無因管理所得的利益,一般可按照不當得利處理,符合侵權要件的,被管理人還可以主張侵權損害賠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