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記分是否為行政行為

導讀:
交警記分是否為行政行為行政處罰是指行政主體對違反行政法義務的相對人科以行政制裁的具體行政行為,其特點是:一是行政懲戒性。記分是交警部門針對特定駕駛人的特定道路交通違法行為作出的行政處理,而這種處理在事實上對駕駛人資格會產生影響,因而屬于一種具體行政行為。記分對于駕駛人的駕駛資格會產生實質性影響,特別是關鍵節點的記分,例如使記分周期內的累計記分達到12分的記分行為,會使駕駛人的駕駛資格受到限制。那么交警記分是否為行政行為。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交警記分是否為行政行為行政處罰是指行政主體對違反行政法義務的相對人科以行政制裁的具體行政行為,其特點是:一是行政懲戒性。記分是交警部門針對特定駕駛人的特定道路交通違法行為作出的行政處理,而這種處理在事實上對駕駛人資格會產生影響,因而屬于一種具體行政行為。記分對于駕駛人的駕駛資格會產生實質性影響,特別是關鍵節點的記分,例如使記分周期內的累計記分達到12分的記分行為,會使駕駛人的駕駛資格受到限制。關于交警記分是否為行政行為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交警記分是否為行政行為
行政處罰是指行政主體對違反行政法義務的相對人科以行政制裁的具體行政行為,其特點是:一是行政懲戒性。構成行政處罰要求處罰主體必須是具有行政管理職能的組織,當事人違反了行政法律規范。與行政處罰相比較,記分有以下特點:行政性記分作為交警部門對道路交通安全進行管理的行政措施,從管理主體、管理目的、管理方式而言,當然具有行政性。記分是交警部門針對特定駕駛人的特定道路交通違法行為作出的行政處理,而這種處理在事實上對駕駛人資格會產生影響,因而屬于一種具體行政行為。記分行為本身就是行政主體對道路交通違法行為作出的最終處理結果之一,與行政處罰一樣,均是對同一違法行為作出的不利評價和制裁,而并非只是作為某一最終結果的中間環節存在。記分只要一經實施,駕駛人的權利義務事實上已受到影響,從懲戒上看與警告有同樣效果。
記分對于駕駛人的駕駛資格會產生實質性影響,特別是關鍵節點的記分,例如使記分周期內的累計記分達到12分的記分行為,會使駕駛人的駕駛資格受到限制。如本案原告的駕駛證記12分將導致原告的駕駛證從A2降至B2,駕駛人如果未能按時處理記分對應的處罰,還會影響到下一記分周期的累計記分額度。從另一角度理解,在施行記分制度之后,駕駛資格實際上是被量化了,記分更類似于一種保留資格的機會,每一次記分行為當然會對這種機會造成實質性影響,因而記分實際上具有申懲的性質。
通過對行政處罰與記分特點的對比分析,可以看出,記分行為具備行政處罰的性質,記分較之傳統的行政處罰種類有其特殊性,但這并不妨礙其具有懲戒性。適用對行政處罰的原則和規則。同時,在積分處罰過程中,應按行政處罰程序予以事前告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