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解協議是否能經過法院確認效力

導讀:
調解協議是否能經過法院確認效力一般情況下可以不用2010年8月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調解法中第33條規定經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達成調解協議后雙方當事人認為有必要的可以自調解協議生效之日起30日內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請司法確認。這個規定使司法確認制度正式入法成為我國司法制度之一。隨后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中專門增加了有關司法確認程序的規定。根據上述規定雙方的調解協議是可以經過法院來確認的但是要求雙方共同在協議生效之日起30日內向調解組織所在地基層法院提出提交相應的申請材料由法院進行審查最終決定是否確認這個協議的內容。那么調解協議是否能經過法院確認效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調解協議是否能經過法院確認效力一般情況下可以不用2010年8月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調解法中第33條規定經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達成調解協議后雙方當事人認為有必要的可以自調解協議生效之日起30日內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請司法確認。這個規定使司法確認制度正式入法成為我國司法制度之一。隨后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中專門增加了有關司法確認程序的規定。根據上述規定雙方的調解協議是可以經過法院來確認的但是要求雙方共同在協議生效之日起30日內向調解組織所在地基層法院提出提交相應的申請材料由法院進行審查最終決定是否確認這個協議的內容。關于調解協議是否能經過法院確認效力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調解協議是否能經過法院確認效力
一般情況下可以不用2010年8月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調解法中第33條規定經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達成調解協議后雙方當事人認為有必要的可以自調解協議生效之日起30日內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請司法確認。這個規定使司法確認制度正式入法成為我國司法制度之一。隨后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中專門增加了有關司法確認程序的規定。該法第194條規定申請司法確認調解協議由雙方當事人依照人民調解法等法律自調解協議生效之日起30日內共同向調解組織所在地基層人民法院提出。
根據上述規定雙方的調解協議是可以經過法院來確認的但是要求雙方共同在協議生效之日起30日內向調解組織所在地基層法院提出提交相應的申請材料由法院進行審查最終決定是否確認這個協議的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