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涉及確認合同效力能否調解

導讀:
但對于合同效力確認后產生的合同糾紛,人民法院在雙方自愿的情況下,可以進行調解。人民法院在收到起訴材料后,會在七日內決定是否受理、立案。適用簡易程序的,人民法院會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適用普通程序的,人民法院會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的,經批準可以延長,并會出具延期審理通知書。原被告雙方可以在法院的組織下進行調解,由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調解書。當事人若對判決不服的,可在收到判決書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一、民法典中涉及確認合同效力能否調解
合同效力是由法律規定的,所以不能調解確認合同效力。但對于合同效力確認后產生的合同糾紛,人民法院在雙方自愿的情況下,可以進行調解。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九十三條調解的原則
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根據當事人自愿的原則,在事實清楚的基礎上,分清是非,進行調解。
第九十六條調解協議
調解達成協議,必須雙方自愿,不得強迫。調解協議的內容不得違反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條【民事法律行為有效的條件】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二、合同糾紛起訴流程是怎樣的
提起合同糾紛訴訟時需準備:民事起訴狀,對方身份證復印件(企業則為營業執照),證據清單和證據材料遞交起訴狀應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人民法院在收到起訴材料后,會在七日內決定是否受理、立案。對于不予受理的,會作出裁定書;若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受理立案后,會安排時間開庭審理。適用簡易程序的,人民法院會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適用普通程序的,人民法院會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的,經批準可以延長,并會出具延期審理通知書。
原被告雙方可以在法院的組織下進行調解,由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調解書。調解不成的,人民法院會依法判決并出具民事判決書;判決書中會寫明判決結果和作出該判決的理由。
當事人若對判決不服的,可在收到判決書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