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后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還有幫助義務嗎

導讀:
在我國夫妻財產實行法定財產制與約定財產制相結合的原則二者之間的適用原則是“有約定從約定無約定從法定”。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條離婚經濟幫助離婚時如果一方生活困難有負擔能力的另一方應當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這一制度不以一方付出較多義務為前提亦不以一方具有過錯為前提而是以一方生活困難為前提。這里的生活困難是指依靠個人財產和離婚時分得的財產無法維持當地基本生活水平或離婚后沒有住處的情況不是指為了更好地生活而存在的相對困難是與周圍群眾相比而不是與婚前或雙方相比而言的。那么離婚后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還有幫助義務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在我國夫妻財產實行法定財產制與約定財產制相結合的原則二者之間的適用原則是“有約定從約定無約定從法定”。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條離婚經濟幫助離婚時如果一方生活困難有負擔能力的另一方應當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這一制度不以一方付出較多義務為前提亦不以一方具有過錯為前提而是以一方生活困難為前提。這里的生活困難是指依靠個人財產和離婚時分得的財產無法維持當地基本生活水平或離婚后沒有住處的情況不是指為了更好地生活而存在的相對困難是與周圍群眾相比而不是與婚前或雙方相比而言的。關于離婚后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還有幫助義務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離婚后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還有幫助義務嗎
有幫助義務。
在我國夫妻財產實行法定財產制與約定財產制相結合的原則二者之間的適用原則是“有約定從約定無約定從法定”。約定財產制具有優先于法定財產制的效力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才適用法定財產制。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條離婚經濟幫助離婚時如果一方生活困難有負擔能力的另一方應當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這一制度不以一方付出較多義務為前提亦不以一方具有過錯為前提而是以一方生活困難為前提。這是扶貧濟困的道德準則在婚姻家庭關系中的要求是夫妻間互相扶養義務在離婚時的延伸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減輕因離婚帶來的消極后果也是保護婦女合法權益原則的必然要求。這里的生活困難是指依靠個人財產和離婚時分得的財產無法維持當地基本生活水平或離婚后沒有住處的情況不是指為了更好地生活而存在的相對困難是與周圍群眾相比而不是與婚前或雙方相比而言的。幫助的形式可以是給付一定數額的金錢幫助也可以是給付住房幫助金錢可以一次性給付也可以分期給付。住房方面的幫助根據幫助方實力可以無償居住也可以有償居住還可以轉移房屋所有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