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婚后男方后悔能不能要回彩禮

導讀:
女方家庭收受彩禮后,也會贈送男方價值相當的財物,稱作回禮。如果是索要彩禮錢、首飾錢等,就是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一章總則中的第三條: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那么訂婚后男方后悔能不能要回彩禮。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女方家庭收受彩禮后,也會贈送男方價值相當的財物,稱作回禮。如果是索要彩禮錢、首飾錢等,就是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一章總則中的第三條: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關于訂婚后男方后悔能不能要回彩禮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訂婚后男方后悔能不能要回彩禮
依據我國婚姻法司法解釋的規定,訂婚后男方后悔的,彩禮退還的問題可以由雙方協商,協商不成可提起訴訟。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第十條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二、彩禮表現方式
古代:訂婚儀式上,男方家庭會以訂婚男子的名義送給女方一份由寓意喜慶的物品構成的彩禮。女方家庭收受彩禮后,也會贈送男方價值相當的財物,稱作回禮。女方出嫁時,娘家會在彩禮的基礎上增添數倍甚至數十倍的財物隨女方嫁至夫家,稱為嫁妝。
現代:彩禮被賦予了太多的物質含義,甚至成為沉重的負擔,失去了本意。
三、彩禮相關法律
彩禮的表述并非一個規范的法律用語,人民法院審理的彩禮糾紛案件的案由按照有關規定被定為婚約財產糾紛。婚前給付彩禮的現象在我國還相當盛行,已經形成了當地的一種約定俗成的習慣。
如果是索要彩禮錢、首飾錢等,就是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一章總則中的第三條: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中的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
還有就是通過媒人要對方索要,而且現今社會的索要有車、房才結婚的風俗也違反了這一條,婚姻是建立在愛情的基礎上的,而不是金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