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人債務人要辦理抵押怎么辦

導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條抵押合同設立抵押權當事人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訂立抵押合同。但當債務履行期屆滿債務人不履行債務致使抵押物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的自查封之日起抵押權人有權收取該抵押物的孳息。抵押權人未將查封抵押物的事實通知應當清償法定孳息的義務人的抵押權的效力不及于該孳息。那么債權人債務人要辦理抵押怎么辦。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條抵押合同設立抵押權當事人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訂立抵押合同。但當債務履行期屆滿債務人不履行債務致使抵押物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的自查封之日起抵押權人有權收取該抵押物的孳息。抵押權人未將查封抵押物的事實通知應當清償法定孳息的義務人的抵押權的效力不及于該孳息。關于債權人債務人要辦理抵押怎么辦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債權人債務人要辦理抵押怎么辦
債權人債務人要辦理抵押擔保的雙方要簽訂抵押合同如果抵押不動產的要辦理抵押登記后抵押權才設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條抵押合同設立抵押權當事人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訂立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被擔保債權的種類和數額
(二)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三)抵押財產的名稱、數量等情況
(四)擔保的范圍。
第四百零二條不動產抵押登記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條第一款第一項至第三項規定的財產或者第五項規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應當辦理抵押登記。抵押權自登記時設立。
第四百零三條動產抵押的效力以動產抵押的抵押權自抵押合同生效時設立未經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二、抵押后的房屋能出租嗎
抵押后的房屋也可出租但應當書面告知承租人該房屋已抵押的事實。已經抵押的房屋出租的抵押權實現后租賃合同對房屋受讓人不具有約束力即受讓人可終止原租賃合同承租人對該房屋不享有優先購買權、繼續租賃權。抵押人未書面告知承租人抵押事實的抵押權實現造成承租人損失的抵押人承擔賠償責任如果書面告知承租人該房屋已經設定抵押抵押權實現造成承租人損失的由承租人自己承擔。
房屋抵押權的效力只對于被設定為抵押物的房屋本身有效利息、租金等孳息不是抵押物。但當債務履行期屆滿債務人不履行債務致使抵押物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的自查封之日起抵押權人有權收取該抵押物的孳息。抵押權人未將查封抵押物的事實通知應當清償法定孳息的義務人的抵押權的效力不及于該孳息。取得孳息的清償順序
(1)收取孳息的費用
(2)主債權的利息
(3)主債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