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人怎么能拿到抵押權

導讀:
第三百九十四條抵押權的定義為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財產的占有將該財產抵押給債權人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該財產優先受償。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抵押人債權人為抵押權人提供擔保的財產為抵押財產。對抵押財產的變價處分權是指當債務人屆期不履行債務時抵押權人有權以合法方式拍賣、變賣抵押財產或者與抵押人協議以抵押財產折價抵充債務。那么債務人怎么能拿到抵押權。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第三百九十四條抵押權的定義為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財產的占有將該財產抵押給債權人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該財產優先受償。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抵押人債權人為抵押權人提供擔保的財產為抵押財產。對抵押財產的變價處分權是指當債務人屆期不履行債務時抵押權人有權以合法方式拍賣、變賣抵押財產或者與抵押人協議以抵押財產折價抵充債務。關于債務人怎么能拿到抵押權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債務人怎么能拿到抵押權
1、債務人是不能拿到抵押權的抵押權是歸債權人所有的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抵押權就會消失。
2、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三條擔保物權消滅事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擔保物權消滅
(一)主債權消滅
(二)擔保物權實現
(三)債權人放棄擔保物權
(四)法律規定擔保物權消滅的其他情形。
第三百九十四條抵押權的定義為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財產的占有將該財產抵押給債權人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該財產優先受償。
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抵押人債權人為抵押權人提供擔保的財產為抵押財產。
二、抵押權的特征有哪些
(一)抵押權是擔保物權。抵押權是針對財產的交換價值而設定的一種物權它本質上是價值權其目的在于以擔保財產的交換價值確保債權得以清償。故從抵押權的性質和目的的角度來看抵押權是擔保物權。
(二)抵押權是在債務人或第三人的特定財產上設定的擔保物權。債權人無須為了自己債權的清償而在自己的財產上設定抵押權抵押權是為擔保債權的清償而設定的它只能存在于債權人以外的債務人或者愿意提供財產為債務人履行債務作擔保的第三人。
(三)抵押權屬約定擔保物權而非法定擔保物權。根據民法典規定抵押權系由當事人的抵押合意而設定。當事人可以自由地就抵押財產、抵押期限、抵押擔保范圍以及當事人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進行約定并在抵押合同或者主債權合同中的抵押條款中予以明確。
(四)抵押權是不轉移標的物占有的物權抵押權的公示主要是登記抵押權的成立與存續只需登記即可不必轉移標的物的占有。
(五)抵押權的內容是變價處分權和優先受償權。抵押權的內容有兩項一是抵押財產的標價處分權二是就抵押財產賣得價金的優先受償權。對抵押財產的變價處分權是指當債務人屆期不履行債務時抵押權人有權以合法方式拍賣、變賣抵押財產或者與抵押人協議以抵押財產折價抵充債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