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外借遇事故保險公司可以拒賠嗎

導讀:
事后老王向保險公司提出理賠申請但遭到拒賠。在多次協商無果的情況下老王一張訴狀將該保險公司告上了法院要求保險公司對其損失進行賠償。通俗來說老王和小張兩人作為保險車輛的所有人和駕駛人相對于保險公司而言是本案車輛保險合同的一方相對人。老王因保險車輛發生交通事故而產生的損失保險公司應按保險合同的約定予以賠償。那么車輛外借遇事故保險公司可以拒賠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事后老王向保險公司提出理賠申請但遭到拒賠。在多次協商無果的情況下老王一張訴狀將該保險公司告上了法院要求保險公司對其損失進行賠償。通俗來說老王和小張兩人作為保險車輛的所有人和駕駛人相對于保險公司而言是本案車輛保險合同的一方相對人。老王因保險車輛發生交通事故而產生的損失保險公司應按保險合同的約定予以賠償。關于車輛外借遇事故保險公司可以拒賠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老王與某保險公司簽定了一份機動車輛保險合同為其所有的帕薩特汽車投保了車輛損失險、三者險、全車盜搶險、司機座位險及前排乘客座位責任險保險時限為1年。之后老王的朋友小張向其借車外出旅游途中與其他的車輛發生相撞造成對方司機受傷老王的車輛受損。該事故經過交警部門的認定小張負事故的主要責任對方司機負次要責任。后經法院調解老王賠付對方各種費用45萬元。同時老王因該事故花費車輛維修費86599元。事后老王向保險公司提出理賠申請但遭到拒賠。
在多次協商無果的情況下老王一張訴狀將該保險公司告上了法院要求保險公司對其損失進行賠償。
法院審理后認為老王與保險公司簽定的保險合同是雙方當事人真實意思的表示且不違反法律及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合法有效雙方均應善意全面履行合同義務。同時小張是具有駕駛資格的合法駕駛人員老王將車輛借給小張使用并非法律所禁止也沒有違反老王與保險公司的合同約定或者改變保險車輛的使用性質因此增加保險事故發生的概率對于保險公司來說并沒有合同利益受損的情形發生。
另一方面法院指出老王作為保險車輛的所有人將保險車輛交付小張駕駛那么小張就是保險車輛所有人允許的駕駛人。通俗來說老王和小張兩人作為保險車輛的所有人和駕駛人相對于保險公司而言是本案車輛保險合同的一方相對人。法律規定由借用人對受害人承擔賠償責任是法律對車輛所有人和借用人之間內部權利義務的確定這不應該成為保險公司免除自己保險責任的理由。老王因保險車輛發生交通事故而產生的損失保險公司應按保險合同的約定予以賠償。
最終法院判決保險公司賠償老王28萬余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