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范圍內房屋可否交易

導讀:
在現實社會中大家都知道房屋拆遷的情況是比較普遍的,一般來說房屋拆遷是可以獲得相應的賠償的。但是很多人想要將房屋賣掉。面對這樣的情況,那么對于拆遷范圍內房屋可以交易嗎?下面就由大律網小編為大家解答相關的內容。
一、拆遷范圍內房屋可否交易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對于被列入征收范圍內的房屋,是不能進行買賣,不能辦理產權過戶的,產權凍結的期限一般為一年。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十五條 房屋征收部門應當對房屋征收范圍內房屋的權屬、區位、用途、建筑面積等情況組織調查登記,被征收人應當予以配合。調查結果應當在房屋征收范圍內向被征收人公布。
第十六條 房屋征收范圍確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圍內實施新建、擴建、改建房屋和改變房屋用途等不當增加補償費用的行為;違反規定實施的,不予補償。
房屋征收部門應當將前款所列事項書面通知有關部門暫停辦理相關手續。暫停辦理相關手續的書面通知應當載明暫停期限。暫停期限最長不得超過1年。
二、補償協議包括哪些內容
在實際中,一旦確定了房屋拆遷,就要明確拆遷補償協議,并且協議內容應當具體、明確,否則的話,雙方容易引起不必要的爭執。
具體而言,拆遷補償協議通常包括以下幾點內容:
1、拆遷補償的具體措施
實踐中,拆遷補償時可以是貨幣補償,也可以是產權置換。用貨幣補償的話,要明確補償數額的計算,并確定最終的補償款。
用產權置換的話,置換的位置和置換面積都要做出詳細的約定,以免簽了協議、把房子拆了之后,雙方可能再出現糾紛。
2、拆遷補償款的支付時間,或者是安置房交付的期限
按規定,“作出房屋征收決定前,征收補償費用應當足額到位、專戶存儲、專款專用。”所以,拆遷方作出決定前,就要保證有足夠的補償金額,所以約定拆遷協議時,也能夠確定補償款的支付時間,以及安置房等的交付時間。
3、違約責任
一般地,簽訂拆遷補償協議后,拆遷房到期交不了房子,或是拿不出補償款,那么,被拆遷人即可以根據協議積極起訴維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