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圍內未經登記建筑給補償嗎?

導讀: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圍內未經登記建筑給補償嗎?
2012年某市人民政府決定對南三環地塊舊城改建項目實施征收,劉先生的一處有照房屋以及三處未經登記房屋坐落于征收范圍內。2013年因劉先生與市人民政府未能達成房屋補償協議,市人民政府對劉先生作出了房屋征收補償決定和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圍內未經登記建筑認定決定書,認為劉先生的三處未經登記的建筑屬嚴重影響城鄉規劃的違法建筑,不予補償。
房屋征收部門應當對房屋征收范圍內房屋的權屬、區位、用途、建筑面積等情況組織調查登記,在沒有履行調查核實的情況下,市人民政府就作出了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圍內未經登記建筑認定決定書,況且此認定決定書并不能證明劉先生的三處未登記的房屋是違反建筑,因此對劉先生的無照房屋作出不予補償決定,是沒有法律依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