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征收調查登記包括什么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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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按照正常程序,孩子名下房子只有在孩子年滿18周歲后,經其同意才能被出售。另外,父母如果想賣孩子名下房產套現也是不被允許的。那么父母將房屋登記在子女名下有哪些風險。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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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房地產抵押登記是抵押雙方當事人為使抵押成立而在房地產登記機構依照法定程序履行的法定行為。抵押登記的作用是為了交易安全。登記機關應當對申請人的申請進行審查,審查的內容主要包括:抵押物是否符合準許進入抵押交易市場的條件;抵押人提供的房地產權利證明文件與權屬檔案記錄內容是否相符,查對權屬證書的真偽等,并由審核人簽字在案。那么房屋抵押權登記。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交通事故、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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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后因感情不和,雙方簽訂離婚協議,約定:雙方協議離婚,兒子小王隨鄧女士生活;動遷房屬夫妻共同財產,雙方自愿放棄各自所有的權利,將產權變更至小王一人名下。王先生辯稱,動遷房的贈與并未實際履行,且該房產權一直登記在自己名下,故其有權依法撤銷贈與。法院審理后認為,系爭房產為王先生、鄧女士夫妻關系存續期間的共同財產,兩人在離婚時已將該房贈與兒子小王,該離婚協議合法有效,王先生無權單方面撤銷。案例分析根據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釋有關規定,王先生與鄧女士在離婚協議中約定系爭房屋為共同財產,并對包括系爭房屋在內的財產分割達成了協議。那么約定房屋贈子。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合同糾紛、債權債務、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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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房屋租賃登記備案的一般程序房屋租賃,出租人和承租人應當簽訂書面的租賃合同。房屋租賃登記備案的一般程序為申請、審查、頒證三步。申請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應當提交的證明文件包括:書面租賃合同;房屋所有權證;當事人的合法證件;城市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文件。出租共有房屋,還須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證明。由房地產管理部門核發房屋租賃證。租用房屋用于居住的,房屋租賃證可作為公安部門辦理戶口登記的憑證之一。未經登記備案的租賃合同是無效的經濟合同,只有通過登記的租賃活動,才受法律的保護。那么如何進行房屋租賃登記備案一般程序。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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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凡已辦理抵押登記備案而貸款抵押關系未終止的,房地產開發經營單位應在房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30日內,到市房管局產權產籍科辦理房屋所有權證書,并通知貸款銀行、抵押人。那么期房抵押登記的詳細流程包括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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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某男于2003年5月起訴,要求離婚。某女答辯稱同意離婚,并稱夫妻雙方共有財產除原告某男所稱的彩電、洗衣機、家柜等物外,還包括該幢三層半樓房,應平均分割。訴訟中,某男提出其父母支付該房建房款并提供其父簽名的購買建材等的56張單據,認為該幢房屋是某男的父親的,不是某男某女的共有財產?,F在的問題是2000年某男的父母出資將房屋擴建成三層半房屋的擴建部分歸誰所有。那么父母出資的未登記的離婚房屋應判歸誰所有。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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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但在利益的驅使下,有的評估機構不惜出具虛假評估報告。一是抵押物難以處置。我國《擔保法》規定:“財產抵押后,該財產的價值大于所擔保債權的余額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出其余額部分。”借款人將房產抵押給多個銀行后,一旦破產倒閉,抵押房產將很難處置變現。我國《擔保法》規定抵押貸款按規定至有權部門進行抵押登記后,可以優先受償。那么房屋抵押借款規避風險舉措包括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物業費糾紛、供暖費用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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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婚前個人買房婚后登記在兩人名下離婚怎么分配共同協商分割。關于婚前財產婚后購買房屋登記在夫妻二人名下離婚怎么分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刑事辯護、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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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房屋租賃合同是指出租人提供房屋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交付租金,并于租賃期屆滿時,將承租房屋返還給出租人的協議。故未登記房屋租賃合同不是無效,而是已經成立但未生效。規章包括國務院部門規章和特定的地方人民政府規章,其效力又次于行政法規。建設部《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屬國務院規章,所以該《辦法》中必須備案、登記,租賃行為才合法有效的規定,不能作為認定合同是否生效的依據。那么淺談未登記房屋租賃合同的效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房產糾紛、債權債務、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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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十四條規定,房屋租賃合同訂立后三十日內,房屋租賃當事人應當到租賃房屋所在地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合同糾紛、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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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證明委托書的內容應當包括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基本信息、委托事項、委托權限、委托時間等等。那么房屋租賃合同備案登記后房東要交稅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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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在簽署買賣協議后,賣方需攜帶房屋產權證、身份證、婚姻關系證明等材料前往當地不動產登記中心辦理過戶手續,并繳納契稅、個人所得稅等相關稅費,4.定契和納稅管理部門確認房屋可交易后,會幫助交易雙方辦理定契手續,之后買賣雙方需按照協議繳納相關稅費,二手房過戶流程1.買賣雙方資質確認賣方需要確保對房屋有合法的使用權利并確保房屋可上市交易,需要向買方提供房本、身份證等信息,6.貸款問題若買方為貸款按揭買房,則需要前往銀行辦理貸款手續,銀行在房屋評估后,會確認買方是否具備還款能力,若沒問題,則會將房款打至監管賬戶,賣方需要提供房屋產權證、身份證、婚姻關系證明等資料,而買方則需要攜帶身份證、購房合同和貸款協議等資料,買賣雙方需要簽署買賣協議,協議內容包括雙方基本信息、房屋位置、面積、價格、成交方式、付款方式、交房日期和違約責任等內容。
擅長:合同糾紛、建設工程、民間借貸、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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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一方的婚前財產是指一方婚前已經取得的財產,包括動產和不動產?;榍柏敭a的孳息,包括個人財產婚前的孳息、收益等。一方婚前以貨幣、股權等形式存在,而婚后表現為另一形態的財產,如用個人財產購買的房屋、股票出售所得等。應當注意,婚前財產的界定時間為雙方結婚登記之日,結婚登記前雙方分別所有的財產歸一方所有,結婚登記后一方單獨獲得或雙方共同所有的財產除法律另有規定或當事人特別約定外,為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那么夫妻婚前財產包括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房產糾紛、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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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房屋繼承登記給小寶寶嗎可以,房屋繼承登記給小寶寶,該住房產權就是孩子合法擁有的財產,權益受法律保護?!睹穹ǖ洹返诙倭惆藯l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應當依照法律規定登記。《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房產繼承需提交的資料有哪些1、房屋所有權證書;2、繼承公證;3、繼承人身份證及復印件;4、房屋所有權登記申請書。那么房屋繼承登記給小寶寶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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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男子偷偷炒股虧71萬!法院:屬于重大過錯,應賠償妻子!原告曹某與被告范某結婚后共同購買了一套房屋,后經雙方協商將房屋出售。但范某未經曹某同意將大部分房款用于炒股,結果虧損了70余萬元。曹某得知后將范某訴至法院,請求分割售房款。 一、二審法院均認為,范某的行為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重大過錯,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故支持了曹某的訴訟請求,判令范某給付曹某88.9萬元。 據中國裁判文書網官網披露的判決書顯示,曹某與范某于2004年2月10日登記結婚,2006年8月生育一女?;楹蠖速彽梅课?,房屋登記在范某名下。 2020年12月20日,范某與劉某簽訂《北京市存量房屋買賣合同》,將涉案房屋以228萬元價格出售。 房款支付細節如下: 房屋首付款為46萬元,其中劉某于2021年1月6日向范某名下銀行賬戶轉賬41萬元,其余5萬元轉至曹某賬戶; 2021年3月12日,劉某向范某銀行賬戶轉入31萬元; 2021年3月23日,劉某再向該賬戶轉入房款90萬元; 2021年4月8日,劉某又向該賬戶轉入房款60萬元; 2021年5月15日交房后,劉某向范某名下賬戶轉款1萬元。 拿到這筆錢后,范某聲稱給曹某房款共計33.29萬元,其余用于償還銀行貸款、債務,炒股,支付女兒生活費及日常消費支出等,現房款已無剩余。其中,雙方將首付款44.7萬元用于償還銀行貸款本息,剩余首付款1.29萬元在曹某賬戶內。而房款150萬元,范某則未經曹某同意,于2021年3月24日向股票資金賬號轉賬89萬元,而后再次轉賬55萬元。 但是,經過他一番操作后,自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5月31日,范某從股票資金賬號轉出73萬元,共計虧損71.12萬元。范某稱剩余房款另用于償還信用卡41.17萬元,償還多名親屬共計30萬元,范某還稱借款用于償還銀行貸款及債務、炒股及家庭生活。 為證明房款和債務分配約定以及范某揮霍、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等主張,曹某向法院提交的2020年7月6日《房產分配協議》約定:女方占房產三分之二,男方占房產三分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范某與曹某的微信聊天記錄顯示:范某長期不顧曹某反對炒股,且炒股未經過曹某同意。范某則辯稱炒股為正常投資,系為改善家庭生活條件,并非揮霍夫妻共同財產。 案件經法院審理,一審、二審法院認為,范某與曹某經協商一致后出售房屋獲得房款228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但范某未將所獲得房款150萬元的事實告知曹某,并未經曹某同意擅自處分該房款,且不顧曹某的多次反對仍進行大額炒股投資,將144萬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資并虧損了70余萬元,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故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符合法律規定,法院予以支持。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符合法律規定,法院予以支持。于是,判決范某給付曹某88.9萬元。 北京高院經審理后認為,雙方經協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獲得房款228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雙方在處分房款時亦應當友好協商。但范某未將所獲得房款150萬元的事實告知曹某,并未經曹某同意擅自處分該房款,且不顧曹某的多次反對仍進行大額炒股投資,將144萬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資并虧損了70余萬元,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 一、二審法院支持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判令范某給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實和法律依據。一、二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 北京高院在裁判原文是: 本院經審查認為:夫妻雙方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分權,但一方非因生活需要在處分重大夫妻共同財產時應當與另一方協商一致。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等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分割共同財產。 本案中,范某與曹某經協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獲得房款228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雙方在處分房款時亦應當友好協商。但范某未將所獲得房款150萬元的事實告知曹某,并未經曹某同意擅自處分該房款,且不顧曹某的多次反對仍進行大額炒股投資,將144萬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資并虧損了70余萬元,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 一、二審法院支持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判令范某給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實和法律依據。綜上,一、二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審判程序亦無不當。范某的再審申請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七條規定的情形。 案號:(2023)京民申1855號 裁判時間:2023年6月13日
元甲普法:空置房要交物業費嗎?答案來了! 空置房到底要不要交物業費?答案是:要交!因為物業服務具有公眾性空置房業主也享受到了物業服務。 此前,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物業合同糾紛案件房屋空置拒不繳納物業費的當事業主楊某敗訴被判交納拖欠的物業費! 業主房屋空置5年不交物業費 物業公司起訴! 2015年5月,楊某在湖南省平江縣某小區購買了一套住宅并辦理了收房手續。同年,楊某與物業公司簽訂了物業服務協議。 此后,由于楊某一直未交納物業費,物業公司多次致電和書面催交,但楊某以未真正入住為由拒不交納物業費。 2020年9月,物業公司將楊某起訴至湖南省平江縣人民法院,要求楊某支付物業費,并承擔近千元的違約金。 楊某辯稱,其房屋在交付后一直處于閑置狀態,既未對房屋進行裝修,也未居住或使用,根本未享受過物業公司提供的任何服務,所以不應支付物業費和違約金。 而物業公司堅稱,雖然楊某的房屋處于閑置狀態,但物業公司仍為其房屋的安全、公共設施的維護、小區的整體綠化和保潔提供了服務,故楊某理應交納物業費,并承擔違約金。 法院判決 業主應按合同支付物業費 法院經審理后認為,楊某作為業主,物業公司依據雙方簽訂的合同,為楊某提供物業服務,因此,當事人之間系物業服務合同糾紛,楊某應按物業服務合同及相關規定向原告交納物業費。 楊某辯稱辦理入住手續后未實際居住,未享受過物業公司提供的任何服務,所以不應支付物業費和違約金的主張,不予采納。 依據《合同法》第六十條(現《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物業服務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條,判決楊某支付2015年至2019年12月31日期間的物業費。(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地方立法空置房物業費打折,與上位法不一致,應予以糾正) 審理法官怎么說? “交納物業費是業主應承擔的一項基本合同義務?!?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物業服務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條規定: 經書面催交,業主無正當理由拒絕交納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交納物業費,物業服務企業請求業主支付物業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物業服務企業已經按照合同約定以及相關規定提供服務,業主僅以未享受或者無需接受相關物業服務為抗辯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溫馨提示 物業服務具有公眾性,它的價值在于在滿足公共性服務的同時,達到對整個居住環境品質的提升,最終體現對業主個體的服務價值。 物業費的構成包括保潔費、保安費、綠化費等,大部分是為全體業主公共部分的管理、共用設備設施維護的費用,并非針對專門某個業主的服務。 雖然房屋空置,但小區衛生仍需天天清潔打掃,公共秩序必須時時巡查維護,所有設施設備如電梯、消防等費用也要正常支出。 根據《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條規定,業主應當按照約定向物業服務人支付物業費。物業服務人已經按照約定和有關規定提供服務的,業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無需接受相關物業服務為由拒絕支付物業費。 《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條規定,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
勝訴判決書來了,對方過錯導致感情破裂,雙方協議離婚時把一套現價商品房贈與給孩子,孩子簽署了一份《自愿放棄房屋產權》的聲明后,該房屋立即就變成了離婚后沒有處理的共同財產,于是我方不但主張對方過錯要求多分,還要求扣除房屋未來涉及繳納的35%土地收益款項,同時要求對方騰退該房屋,法院均支持了我方的訴訟請求。大家不要覺得離婚后財產糾紛就不涉及離婚時的過錯了,這個判決已經證明過錯方是要承擔少分財產的風險。
父親去世后沒幾天,哥哥姐姐就起訴了我方要求繼承父親遺產,然而父親生前留有多份遺囑確定由我方繼承其所享有的房屋份額,包括2008年的公證遺囑和2014年、2016年兩份自書遺囑,三份遺囑內容均一致。對方雖抗辯父親2021年被確認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但涉案遺囑均發生在父親被確認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之前,結合我方充足證據,經庭審多次溝通協商,最終對方愿意達成調解,同意按照遺囑約定——由我方繼承涉案房屋,既圓滿解決了爭議,又保留了一份親情。
登記在母親名下的房屋,在父親去世后,母親自行處理,通過贈與方式將房屋過戶給其中一個女兒,贈與合同是否有效呢? 本案中,房屋雖然只登記在母親一人名下,但屬于父母夫妻共同財產,在父親去世后,房屋屬于母親與所有子女共有,母親無權在未征得其他子女同意的情況下擅自將房屋贈與其中一個女兒,最終法院認定母親與女兒簽訂的贈與合同無效。 如果想過戶房屋,最好提前咨詢律師,避免出現此類情況,不僅過戶行為被認定無效,最終還要浪費高額的過戶稅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