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無罪辯護有風險嗎

導讀:
最后,被害人、證人翻供時,不要冒然進行無罪辯護。律師經法官同意進行了調查取證,取得了被告人無罪的證據,當庭作了無罪辯護。后辯護律師因為涉嫌律師妨害作證罪被拘留。一些案件,由于被告人已經長期羈押,若無罪釋放,被告人將來會要求國家賠償,如果被告人及其家人不讓律師做無罪辯護,那么可以做出不起訴決定,也可以免予刑事處罰。被告人及其家人往往會妥協,然后迫使律師放棄無罪辯護。
無罪辯護是指被告人和其辯護律師在庭審中為被告人作無罪的辯解,結果只有兩個:一個是公訴人得到法院支持,被告人被判決有罪;一個是辯護觀點被法院采納,被告人被判決無罪,那么做無罪辯護有風險嗎?做無罪辯護要做好哪些準備?下面本篇文章就為大家解答,歡迎閱讀。
做無罪辯護有風險嗎?
有風險。無罪辯護就是犯罪嫌疑人拒絕承認犯罪行為,已經承認的,屬于翻供,這樣一來,無論是自首、坦白都不成立,也就不存在認罪態度較好。根據坦白從寬原則,自首,坦白都可能作為法定量刑從輕的理由(是可以從輕,但不是一定),而做無罪辯護,意味著將可能失去這些條件,一旦認定有罪,該判多少年就判多少年。
如果是辯護人辯護無罪,那沒什么后果,如果是被告人自我辯護無罪,一旦法院判其有罪,那么會認為被告人不具有悔罪表現,在量刑時可能會從重量刑。
做無罪辯護要做好哪些準備?
首先,認真查閱案卷,熟悉案情。
律師進行無罪辯護首先要查閱案卷,了解案情,這是無罪辯護前提,一定要認真細致。針對復雜的案情,堆積如山的卷案材料律師都必須認認真真地閱讀,可以先粗看一遍,找出重點和疑點,然后摘抄或復印,必要時可列一覽表對言詞證據進行比較。
其次,認真查閱相關法律依據,找出無罪或不負刑事責任辯護的法定理由。
看看當事人的行為是否符合我國刑法規定的“無罪辯護”或不負刑事責任辯護的情形,包括:是否具備《刑法》第十三條“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不為罪情形, “證據不足”的無罪推定情形;“不可抗力”或“不能預見”原因造成的危害行為不為罪情形;精神方面完全性精神病人犯罪或間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不正常時犯罪的不負刑事責任情形,年齡方面未滿十四周歲的人犯罪的不負刑事責任,已滿十四周歲未滿十六周歲的除犯故意殺人、故意致人重傷或死亡、搶劫、販毒、放火、爆炸、投毒等八項罪名以外的不負刑事責任情形;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情形,緊急避險不負刑事責任情形;已過追訴時效的不再追究情形,自訴案件受害人不起訴或撤回起訴的,不予追究情形。
再次,收集被告人無罪的證據。
證據充分,是指律師對被告人無罪提供充分的證據。無罪辯護不容易,只有證據充分了,辯護才有保障,才能從根本上否定了檢控方起訴的事實和理由,使辯護律師的無罪意見被法官采納。因此,除了在辯護詞中明確指出被告無罪的意見、寫明無罪的事實和情節外,更重要的是提供確實充分的無罪證據,結合有關法律、法規或司法解釋進行論證和闡明。特別是在法庭辯論階段,針對公訴人提出的證據,應用已經收集的證據進行有力反駁。
最后,被害人、證人翻供時,不要冒然進行無罪辯護。
律師遇到被害人、證人翻供的情景,最好申請法院或者檢察院調取證據,如果申請不能成功,最好申請被害人或者證人當庭出證。有這樣一個強奸案件,被告人的家人通過賄買利誘事先說通了被害人,被害人改口稱與被告人是戀愛關系,只是一時之氣將被告人告了。律師經法官同意進行了調查取證,取得了被告人無罪的證據,當庭作了無罪辯護。但是在法庭下面,控方開始傳喚被害人到賓館,被害人遂倒出實情。后辯護律師因為涉嫌律師妨害作證罪被拘留。
另外,一旦律師決定了作無罪辯護,就要敢于堅持。
一些案件,由于被告人已經長期羈押,若無罪釋放,被告人將來會要求國家賠償,如果被告人及其家人不讓律師做無罪辯護,那么可以做出不起訴決定,也可以免予刑事處罰。被告人及其家人往往會妥協,然后迫使律師放棄無罪辯護。此時律師要敢于堅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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