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方不按照離婚協議履行應盡義務的怎么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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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交通事故私了協議沒有履行:通過和解或調解達成賠償一致的,正常都會簽訂賠償協議,但所簽訂的賠償協議并不具備如生效的判決書那般具有強制執行力,只具有普通合同效力。如果對方不履行的,只能繼續訴訟的途徑解決。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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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離婚后對方不肯履行離婚協議怎么辦離婚協議中關于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因履行上述財產分割協議發生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首先要明確的是,這里的“協議離婚”是指當事人雙方到婚姻登記部門辦理的離婚,而不包括在法院以調解的方式辦理的離婚。協議離婚后一方若不履行或不正當履行離婚協議中約定的財產分割義務,另一方可以以離婚協議為依據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協議離婚后,一方想反悔,是否可以請求法院變更或撤銷原財產分割協議。那么離婚后對方不肯履行離婚協議怎么辦。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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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一條申請執行人以被執行人一方不履行執行和解協議為由申請恢復執行,人民法院經審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恢復執行,無書面協議的,執行人員應將和解協議的內容記入筆錄,并由雙方當事人簽名或蓋章4、非強制性,即如果一方當事人不履行已經達成的和解協議,法院只能依據對方當事人的申請恢復對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而不能對該執行和解協議予以強制執行,在司法實踐中,法院的強制執行也是需要逐步進行的,在法院強制執行過程中被執行人自愿跟申請人和解的,也不排除當事人是想利用執行和解的機會轉移財產,否則,既然已經簽了執行和解協議,對方也不會不履行應盡義務。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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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一)離婚協議的法律效力離婚協議書的簽訂并不意味著當事人解除了法律關系,因為對于人身關系的解除還需要行政確認程序。但是離婚的當事人一方不按照離婚協議履行應盡義務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雖然離婚協議經過婚姻登記管理部門登記即有法律效力,但是經過公證的離婚協議書效力更強,今后除非有充分的相反證據證明離婚協議的內容不實,否則法院一定會支持經過公證的離婚協議。如果男女雙方為自愿離婚,對子女的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在婚姻登記機關辦理了離婚登記并領取了離婚證,一方反悔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那么簽了離婚協議,能反悔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刑事辯護、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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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在偵查和審查起訴期間,如果雙方當事人已經達成和解協議并完全履行,那么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再次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法院將不予受理,除非有證據證明和解違反了自愿、合法原則,在偵查和審查起訴期間,如果雙方當事人已經達成和解協議并完全履行,那么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再次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法院將不予受理,除非有證據證明和解違反了自愿、合法原則,對于一些公訴案件,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誠悔罪,通過賠償損失、賠禮道歉等方式獲得被害人諒解,并且被害人愿意和解,雙方當事人可以進行和解。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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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協議離婚的登記管理機關在城市是街道辦事處或者市轄區、不設區的市的民政部門,在農村是鄉鎮、民族鄉的人民政府。協議離婚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申請,不得委托他人代理。離婚的當事人一方不按照離婚協議履行應盡義務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申請離婚的當事人弄虛作假、騙取離婚登記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應當撤銷離婚登記,對離婚的當事人宣布其解除婚姻關系無效并收回離婚證,并對當事人處以200元以下的罰款。那么協議離婚的流程是怎么樣的呢。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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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一方不履行離婚協議可否申請強制執行我們夫妻雙方是在民政部門協議離婚的,對涉及的財產問題簽訂了離婚協議書。但離婚后,對方卻拒絕將協議中分割的財產移交給我。對在民政部門達成的離婚協議書,不能作為法院強制執行的依據。根據最高法院關于適用《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九條規定: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后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法院應當受理。法院審理后,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此外,如果是涉及孩子的撫養權的問題是不適用強制執行的,若強制執行會傷害到孩子,引起心理創傷。那么一方不履行離婚協議可否申請強制執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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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如果被撫養子女一方發現撫養方的父(母)有虛報、瞞報收入的,可以申請法院調查。另外,撫養費無論多少,可以根據夫妻雙方的收入情況變化,適當作出改變。改變的途徑有兩個,一是通過雙方協商,二是到法院訴訟。關于不履行離婚協議關于撫養權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交通事故、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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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對方不履行離婚協議怎么辦1對方不按照離婚協議履行應盡義務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確認離婚協議合法有效并依法判決有履行義務的方承擔責任。離婚協議的效力1離婚協議書是男女雙方關于人身關系財產分割子女撫養的合意如果沒有欺詐脅迫等行為且雙方都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則離婚協議可以認定為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具有法律效力。2雖然經婚姻登記機關備案的離婚協議具有法律效力但并沒有強制執行力當事人不能直接根據協議內容請求法院對不履約方的財產采取強制措施。那么對方不履行離婚協議怎么辦。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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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法律規定對方不按照離婚協議履行應盡義務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確認離婚協議合法有效,并依法判決有履行義務的一方承擔責任,離婚協議書,是夫妻雙方因感情破裂、基于雙方自愿的情況下簽訂的關于解除婚姻關系相關事宜的經過婚姻登記機關或者法院認可的書面協議,或者相關款項的,另一方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請求確認離婚協議的效力,要求對方履行離婚協議,適用2年的訴訟時效,自約定履行到期之次日起算,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辦理離婚登記后離婚協議書生效,而離婚協議書是長期有效的,可以在3年內向法院起訴。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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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案例:劉某與張某原系夫妻關系,因感情不合于2011年1月協議離婚,協議約定原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登記在張某名下兩套房屋歸劉某所有,子女歸劉某撫養。庭審過程中張某認為其與劉某在婚姻存續期間只取得兩套房屋,離婚協議時都給了劉某違反了公平原則,離婚協議應當撤銷,不予繼續履行。人民法院審理后,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最終法院判決張某繼續履行離婚協議,配合劉某辦理房屋過戶手續。那么離婚后前夫不肯履行離婚協議如何解決。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合同糾紛、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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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一個離婚協議是離婚過程中最重要的文件之一。這些協議通常規定了夫妻雙方在各自擁有財產、撫養子女和其他問題上的責任和義務。盡管雙方在簽署離婚協議時,他們的意愿都是明確的,但當一方不履行協議時,會引起很多問題。在這種情況下,另一方應該怎么辦呢?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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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一離婚協議不履行訴訟怎么提起離婚協議書在登記備案以后有法律效力但是不具備強制執行力因此當事人只能向法院提起訴訟。根據婚姻登記管理條例規定離婚的當事人一方不按照離婚協議履行應盡義務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訴訟請求就是請求法院判決報告履行離婚協議書的內容。比如離婚協議約定財產已分割完畢雙方對此無異議。但是經過公證的離婚協議書效力更強公證處事代表國家行使公證權也就是說離婚協議的內容經過了國家的認可。那么離婚協議不履行訴訟該怎么辦。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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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其中,和解協議是一種常見的解決方式,它是指雙方當事人在自愿、平等、公平的基礎上,通過協商達成一致,以解決爭議和糾紛,總之,當對方不履行和解協議時,我們應該采取合適的措施來解決爭議和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一、協商解決首先,當對方不履行和解協議時,我們可以通過協商解決的方式來解決爭議,通過協商、調解、仲裁和訴訟等方式,我們可以有效地解決和解協議不履行的問題,訴訟是由法院對雙方當事人之間的爭議進行審理和判決的一種解決方式,調解是由第三方機構或者調解員對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以達成一致解決爭議的方式。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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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不履行離婚協議中贈與子女的財產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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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辦理股權變更登記的股權轉讓協議是否生效? 舉個栗子:大牛將股權賣給富貴,簽約后未在30天內辦理變更登記,之后大牛覺得賣虧了,遂反悔并主張合同未生效。 關于合同生效與報批義務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條,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應該辦理批準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未辦理批準等手續影響合同生效的,不影響合同中履行報批等義務條款以及相關條款的效力。應當辦理申請批準等手續的當事人未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關于市場主體變更登記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市場主體變更登記事項,應當自作出變更決議、決定或者法定變更事項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市場主體變更登記事項屬于依法須經批準的,申請人應當在批準文件有效期內向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此條規定是指決議和決定,并非協議。 (2008)開民初字第134號判決書的觀點:未經登記并不能認定股權轉讓協議的無效,因股權轉讓變更登記是宣示性登記而非設權性登記。是市場部門為了便于管理,為滿足公開查詢目的所進行的股東信息登記。真正決定股東身份的并非登記行為,而是股東名冊、股東出資證明以及股東實際行使股東權利等實質行為。所以大牛的主張不予成立。 那么如何防范股權轉讓變更登記相關風險呢? 如果是賣方: 1.盡量約定先收錢,再辦理變更登記; 2.約定自己只有配合義務; 3.不接受未及時配合辦理登記過重的違約責任; 4.移交后及時辦理登記; 5.約定買方不配合辦理登記的違約責任。 如果是買方: 1.盡量約定先登記后付款,或者分期付款(留較大尾款); 2.就賣方不配合辦理登記約定較重違約責任; 3.約定公司本身為登記的義務人且承擔違約責任且與賣方承擔連帶責任(買方原因除外)。
法院調解,實現權益,獲得當事人贈送兩面錦旗!離婚后,男方不履行離婚協議,元甲律師團隊憑借精湛的專業技能與不懈的努力,最終在法院的調解下,達成了當事人的心理預期,真真正正實現了離婚協議中的權益。
離婚協議沒有強制執行力,一方不按離婚協議履行,不能直接去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如何能讓自己的權益最大話,可以聯系我,幫你規劃。
達成和解協議但交付的匯票無法承兌,能否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 魯法案例【2023】643 原執行程序開始前,雙方當事人自行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但交付的商業承兌匯票無法承兌,一方當事人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另一方以已履行和解協議提出執行異議,法院該如何處理? 案情簡介 在史某與曾某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中,法院作出民事調解書:被告曾某于2022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史某支付工程款85萬元。2021年4月19日,雙方達成《協議書》,約定:85萬元債務由曾某以第三方公司的票額85萬元的商業承兌匯票抵付,曾某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在2022年10月30日前到期,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 后來史某承兌匯票時發現,因第三方公司財務問題,該匯票無法被承兌。該匯票現處于拒付追索待清償的狀態,故史某向法院申請執行,要求曾某按照民事調解書履行給付義務。被執行人曾某提出異議,認為其在形式上已履行完畢85萬元給付義務,史某債權轉移和變現的風險應當由史某依法承擔和依法解決。 申請執行人史某稱,不同意曾某所提異議,協議書中雖然約定交付票據履行本案義務,但曾某需保證該票據最終被承兌。現在該票據不能被承兌,不是史某的原因,所以曾某未履行本案義務,史某申請執行符合法律規定。 法院審理 本案的爭議焦點是:曾某是否應繼續履行還款義務? 法院經審理認為,執行程序開始前,雙方當事人自行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一方當事人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被執行人以已履行和解協議為由提出執行異議的,可以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的規定審查處理。 本案中,史某與曾某在本院作出生效民事調解書后,雙方在執行前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后申請執行人史某以曾某未履行義務為由向本院申請執行,本院依法立案受理。異議人曾某以已履行和解協議為由向法院提出異議,符合上述規定的情形,故本院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的規定審查處理。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規定:“執行過程中,被執行人根據當事人自行達成但未提交人民法院的和解協議,或者一方當事人提交人民法院但其他當事人不予認可的和解協議,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五條規定提出異議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一)和解協議履行完畢的,裁定終結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 (二)和解協議約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屆至或者履行條件尚未成就的,裁定中止執行,但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條規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執行人一方正在按照和解協議約定履行義務的,裁定中止執行; (四)被執行人不履行和解協議的,裁定駁回異議; (五)和解協議不成立、未生效或者無效的,裁定駁回異議。” 史某與曾某在本院作出民事調解書之后,就本案債務達成協議書,約定曾某向史某交付85萬元的商業承兌匯票,即表示該民事調解書項下曾某義務已經履行完畢。但在該協議書中雙方約定曾某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在曾某將涉案票據交付給史某后,由于第三方公司原因涉案的商業承兌匯票未能成功兌付。即使曾某將涉案票據交付給史某,但因為票據未能成功兌付,曾某并未履行完畢本案義務。 申請執行人史某向本院申請執行,本院依據申請執行人的申請立案執行,并依照法律規定向被執行人曾某送達執行通知書、執行裁定書、報告財產令符合法律規定。最終法院裁定駁回曾某提出的執行異議,經濟南中院復議并予以維持。 法官說法 執行當事人雙方在法院作出生效法律文書后、執行立案之前達成和解協議,系當事人雙方在本案訴訟程序和執行程序之外達成的和解協議,具有民事合同的法律性質,不屬于執行和解協議,不產生阻卻原生效法律文書恢復執行的法律后果。 本案中,法院作出生效調解書后,史某與曾某在執行前自行達成《協議書》,此后,曾某雖然按約定向史某交付商業匯票,但并未成功兌付,史某民事調解書項下債權并未獲得清償。曾某在和解協議中承諾“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故曾某并未完全履行《協議書》,史某有權向法院申請恢復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