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履行離婚協議書幾年內起訴有效

導讀:
法律規定對方不按照離婚協議履行應盡義務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確認離婚協議合法有效,并依法判決有履行義務的一方承擔責任,離婚協議書,是夫妻雙方因感情破裂、基于雙方自愿的情況下簽訂的關于解除婚姻關系相關事宜的經過婚姻登記機關或者法院認可的書面協議,或者相關款項的,另一方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請求確認離婚協議的效力,要求對方履行離婚協議,適用2年的訴訟時效,自約定履行到期之次日起算,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辦理離婚登記后離婚協議書生效,而離婚協議書是長期有效的,可以在3年內向法院起訴。
離婚協議不履行超過5年
離婚協議不履行超過五年,另一方可以去法院提起訴訟。但是法律規定訴訟時效為三年。夫妻雙方感情破裂后,雙方自愿離婚時,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并對子女和財產問題有適當的處理時,即會發給離婚證。簽訂離婚協議書辦理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書自離婚登記后生效的,當事人需要履行離婚協議書的內容。離婚協議書生效后,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在3年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法律規定對方不按照離婚協議履行應盡義務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確認離婚協議合法有效,并依法判決有履行義務的一方承擔責任。經人民法院審理并判決后,當事人依生效法律文書再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不履行離婚協議書有三種情況:
1、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后一年內就財產 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適用一年的訴訟時效。
2、離婚后,一方拒不履行離婚協議或者不完全履行離婚協議給付另一方財產“或者相關款項的,另一方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請求確認離婚協議的效力,要求對方履行離婚協議,適用2年的訴訟時效,自約定履行到期之次日起算。
3、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 離婚后,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適用2年的訴訟時效,自發現之次日起算。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九十五條
人民法院受理申請后,經審查,符合法律規定的,裁定調解協議有效,一方當事人拒絕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不符合法律規定的,裁定駁回申請,當事人可以通過調解方式變更原調解協議或者達成新的調解協議,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 【普通訴訟時效、最長權利保護期間】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離婚協議書有效期是多久
離婚協議的有效期是無限期的,在夫妻雙方的婚姻關系解除之時生效,即夫妻雙方收到民政局下發的離婚證之日起或者法院判決書宣讀之日起生效。內地居民自愿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辦理離婚登記后離婚協議書生效,而離婚協議書是長期有效的,可以在3年內向法院起訴。離婚協議書自簽訂以后是長期有效,沒有期限限制。而且離婚協議書經男女雙方簽名,并辦理離婚登記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一方不遵守協議內容的,另一方可以到法院起訴要求履行。離婚協議書,是夫妻雙方因感情破裂、基于雙方自愿的情況下簽訂的關于解除婚姻關系相關事宜的經過婚姻登記機關或者法院認可的書面協議。離婚協議書范文,主要內容有:雙方同意解除婚姻關系的意思表示、小孩撫養權的歸屬、小孩撫養費金額及其交付方式、財產分割等。其法律依據是婚姻法等相關法律。
離婚協議書自簽訂以后是長期有效,沒有期限限制。離婚協議書的法律效力有以下三種規定:1、離婚協議書經男女雙方簽名,并辦理離婚登記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一方不遵守協議內容的,另一方可以到法院起訴要求履行。2、離婚協議書自簽訂以后,長期有效,沒有期限限制。3、僅簽訂離婚協議書,未實際辦理離婚登記的,該協議書不生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離婚協議上寫的欠款不給怎么起訴?
1、協議離婚的欠款,可以拿著離婚協議直接起訴到法院對方履行離婚協議的約定,或者重新分配。
2、首先準備起訴狀,對方基本身份信息,結婚證戶口本,訴由和訴求以及證據材料和對方拒不履行協議內容的證據附件在訴狀上提交給法院,法院受理后會受到對方的答辯狀,然后就是庭前調解,法庭辯論,最后出判決,勝訴之后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普通訴訟時效、最長權利保護期間】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離婚協議書欠款3年失效
法律主觀:
離婚協議書 并不會因為經過多少個年限后而無效,離婚協議書是在雙方意思真實的情況下所簽訂的 離婚協議 ,從簽字之日起成立,經過法定程序履行 離婚登記 手續才生效。離婚協議書會在登記機關備案,經過備案的離婚協議書是長期有效的。 《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 共同財產 ,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資 、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 知識產權 的收益; (四) 繼承 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法律客觀:
根據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八條 離婚協議中關于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因履行上述財產分割協議發生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不履行離婚協議起訴流程
不履行離婚協議起訴需要以下流程:
1、原告提起民事訴訟,向有管轄權的法院申請立案。
2、申請立案的時候需要提交本人身份證,結婚證,起訴狀,以及訴訟費。
3、原告就其訴訟請求需要提交相應的證據予以證據,比如財產的證據,孩子撫養的證據;
4、法院立案后會進行調解,如果調解不成會開庭審理,并作出判決。
不履行離婚協議的訴訟時效是多久?
不履行離婚協議的訴訟時效為兩年,自約定履行到期訴訟時效為兩年,自約定履行到期之次日起起算。離婚后,一方拒不履行離婚協議或者不完全履行離婚協議給付另一方財產或者相關款項的,另一方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請求確認離婚協議的效力,要求對方履行離婚協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四條
人民法院對下列起訴,分別情形,予以處理:
(一)依照行政訴訟法的規定,屬于行政訴訟受案范圍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訴訟;
(二)依照法律規定,雙方當事人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申請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訴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三)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由其他機關處理的爭議,告知原告向有關機關申請解決;
(四)對不屬于本院管轄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五)對判決、裁定、調解書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案件,當事人又起訴的,告知原告申請再審,但人民法院準許撤訴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規定,在一定期限內不得起訴的案件,在不得起訴的期限內起訴的,不予受理;
(七)判決不準離婚和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判決、調解維持收養關系的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六個月內又起訴的,不予受理。
離婚協議書的欠款時效是多久
法律分析:離婚協議中欠錢有效期為三年,對于沒有約定履行期限的債務關系,履行期限不明確的,債務人可以隨時向債權人履行義務,債權人也可以隨時要求債務人履行義務,但應當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三年的普通訴訟時效從權利人主張權利而義務人拒絕履行義務之日起計算。但如果債權人未曾主張債權,就不能開始計算訴訟時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離婚協議書中定好的補償款一直不兌現,這個有沒有有效期?
根據你所提問的,如果雙方已經已經辦理了協議離婚,解除婚姻了關系,離婚協議書在拿到離婚證即生效。補償款的支付時間,應以雙方離婚協議書約定的時間為準。一般民事訴訟時效為3年,如果對方不按時履行離婚協議書約定的義務,你可以盡快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法院判決對方依法履行離婚協議書約定的義務。(注意:提起訴訟從約定給付時間結束后,不要超過3年。)
民法典—訴訟時效
離婚協議簽了一方反悔起訴有效嗎
離婚協議簽了一方反悔了的話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離婚協議中關于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因財產分割協議發生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離婚后對財產分割協議無法履行的,可向法院起訴,待法院審理后,才可依據法院的裁判申請強制執行。
夫妻之間可以在日常生活中約定財產分割,最好不要以離婚為條件,以離婚為條件的約定,在離婚時才能生效。而在協議離婚時,要對各項財產都作出詳細的約定,不能有欺詐、脅迫等違法行為存在。如果離婚后發現有欺詐、脅迫的情況,都可以在知道或者應當知道的一年內起訴到法院請求撤銷協議,如果離婚后發現對方有隱瞞財產的情況,可以在發現之日起三年內起訴到法院請求再次分割財產。如果對方不履行離婚協議的,同樣可以起訴法院要求對方履行協議約定。
協議離婚必須辦理離婚登記。離婚登記是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必經程序,是由婚姻登記機關依照行政程序辦理的。
步驟如下:
1、準備離婚協議。男女雙方事先簽訂一份書面離婚協議,離婚協議必須包括雙方是自愿離婚和對子女的撫養、財產以及債務等事項協商一致。沒有子女和財產糾紛的,也可以不用自行訂立離婚協議,到民政局后,在工作人員提供的離婚協議書模板上當場填寫。
2、申請受理。男女雙方需拿著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書面離婚協議等材料親自去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民政局申請離婚登記。
3、冷靜期。申請離婚登記之日,需要等待30天的冷靜期。30天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去民政局撤回離婚登記申請,這就是所謂的“30天冷靜期”。
4、審查和發證。如果30天的離婚冷靜期滿了,自屆滿后的30天內,男女雙方必須親自到民政局去申請發放離婚證。
登記離婚時雙方自愿簽訂的財產分割協議,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但一定條件下可以通過提起訴訟請求重新分割。
1、離婚后,對財產分割后悔
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后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會受理。但是人民法院在審理后,發現不存在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有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會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2、未離婚,對以離婚為條件的財產協議后悔
當事人達成的以登記離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協議離婚為條件的財產分割協議,如果雙方協議離婚未成,一方在離婚訴訟中反悔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該財產分割協議沒有生效,并根據實際情況依法對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3、離婚后,對損害賠償后悔
當事人在登記離婚后,以一方存在重婚、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等重大過錯行為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損害賠償請求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但當事人在協議離婚時已經明確表示放棄該項請求,或者在辦理離婚登記手續三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持。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九十二條 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后,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二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六十九條 當事人達成的以協議離婚或者到人民法院調解離婚為條件的財產以及債務處理協議,如果雙方離婚未成,一方在離婚訴訟中反悔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該財產以及債務處理協議沒有生效,并根據實際情況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和第一千零八十九條的規定判決。
當事人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簽訂的離婚協議中關于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的條款,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登記離婚后當事人因履行上述協議發生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第七十條 夫妻雙方協議離婚后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人民法院審理后,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