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認定房屋是夫妻共同財產還是個人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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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夫妻離婚公公遺產被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08年3月,家住豐臺的張女士起訴至法院要求和丈夫王先生離婚。王先生同意離婚,但是雙方對原在王先生去世父親名下的房產權屬發生糾紛。開庭審理過程中,張女士認為該涉案房屋為夫妻共同財產。而王先生認為該房產未經登記,自己未取得產權,該房產系王先生原家庭成員共有,不同意分割。《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因繼承取得的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據此,法院判決張女士和王先生離婚,涉案四間房產歸王先生所有,但是由王先生給付張女士折價款2萬元。那么夫妻離婚公公遺產是否能被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合同糾紛、債權債務、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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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一般情況下,在你們婚姻存續過程中所接受的贈與,是屬于你們夫妻的共同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但是如果在合同中明確說明房產是贈與夫妻其中一方的,父母贈與財產則歸屬于夫妻受贈者一方,因此可以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夫或妻的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此部分財產。當然,以上這些都是以當事人沒有約定為前提的,若夫妻雙方對于父母贈與的房產另有約定,則應從約定而不再適用法定條件。但要是贈與房屋給子女的時候,恰好是在子女已經與他人登記結婚之后,那么就要慎重考慮了。原則上在子女婚后贈與房屋的,一般是認定為對子女夫妻雙方的贈與,那么房屋也就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那么兄弟贈予房屋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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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1998年3月,陳先生和左女士登記結婚,婚后陳先生分兩次付清了房款。去年8月,左女士起訴要與陳先生離婚,并要求分割住房。陳先生認為,房子是婚前購買的,應該屬于婚前個人財產。法院認為,涉案房屋是在婚前簽訂的購買協議,但協議的履行時間在婚后,而且陳先生也未提供充分證據證明自己兩次交納的購房款是來自。法院推定,該房屋應認定為。據此判決房屋歸陳先生所有,陳先生給付左女士房屋補償款15萬元。那么丈夫婚前買的房為什么會被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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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夫妻一方單獨處理共有房屋,配偶該如何維權對夫妻單方處分房屋的行為進行類型化分析,會發現實踐中主要存在以下幾種典型情形:房屋登記在甲乙夫妻一方名下,登記名義人甲未經乙同意,以自己的名義擅自將共有房屋轉讓給第三人。將善意僅限于登記信賴,則在司法認定時,只需考量登記記載的所有權人是否與夫妻一方一致且無異議登記即可。根據法律規定,任何一方均不能擅自處分夫妻重大共同財產,如買受人知道該房產系夫妻共同財產還從單方處購買,則難以認定其屬于善意取得。如果配偶一方舉證證明所借債務沒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該配偶一方則不承擔償還責任。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那么夫妻一方單獨處理共有房屋,配偶該如何維權。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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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但夫妻離婚系原告的過錯行為所致,故反訴要求原告賠償精神損害費人民幣5萬元。對原告所提出的住房分割方案無異議。另資金賬戶中所有款項屬他人所有,不屬共同財產,亦不同意分割。原告于2000年9月21日離家與異性吳某在江寧路685弄190號租房共同生活。之后,雙方關系并無改善,原告仍與吳某同居。原告、被告發生爭執后,被告撥打“110”報警,上海市公安局靜安分局江寧警署接警后到現場處理了糾紛。那么以案說法:如何認定和分割夫妻房屋等共同財產。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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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此次解釋(三)中還規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由夫妻共同財產還貸部分,應考慮離婚時不動產的市場價格及共同還貸款項所占全部款項的比例等因素,由不動產權利人對另一方進行合理補償?!被榍百彿?、父母資助買房、共同還貸等都是目前爭議較多的地方。此次解釋(三)中最受關注一點在于,對于婚后父母為子女購置房屋產權的歸屬確立。根據解釋(三)第八條,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視為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應認定該不動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對于夫妻或雙方家庭買房產權證登記時,律師建議應明確各自支付金額的份額,并明確按出資比例擁有產權。那么夫妻婚后父母為子女購買的房屋,究竟是共同財產還是個人財產。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房產糾紛、債權債務、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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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夫妻一方把房屋贈給他人有效嗎如果贈與的是個人財產有效,共同財產則無效。他人有理由相信其為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為由對抗善意第三人。房屋贈與沒有合同贈與行為是否有效房屋贈與,指一方(贈與人)自愿把自己所有的房屋無償贈與他人(受贈人),他人愿意接受的民事法律行為。房屋贈與的雙方當事人應訂立書面合同,因此要是當事人進行了房屋贈與而沒有具體簽訂書面合同的話,那么這時的房屋贈與行為一般是認定為無效的。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那么夫妻一方把房屋贈給他人有效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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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如在離婚時尚未領取房產證,并且夫妻雙方對房屋產權達不成一致意見,訴至法院時,法院會告知當事人,取得房產證之后可以另行起訴解決房產分割問題。待取得房產證之后,任何一方可以另行向法院起訴解決房產分割問題。那么夫妻共有房產如何認定,離婚時已購公房如何分割。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房產糾紛、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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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由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財產購買的房屋房屋權屬證書登記在方名下的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在現實生活中主要集中在房改房等帶有福利政策性質的房屋上這些房屋的取得往往是由方婚前承租或與職務、級別、工作年限等掛鉤所花費的費用要遠遠低于房屋的市場價值。而且當初分得房屋的情況又有許多具體情況使得處理此類房屋爭議相當棘手而產權證往往由單位直接辦在本單位職工名下這在我國是比較普遍的現象以前爭議較大現在有了明確的“說法”。按民法典的基本原理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婚姻法司法解釋()的規定這類的房屋還是屬于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且用夫妻共同財產購買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那么()由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財產購買的房屋房屋權屬證書登記在方名下的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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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同居期間取得的財產如何歸屬,夫妻共有房產怎樣認定同居期間取得的財產如果沒有特別說明或者登記落戶為雙方的一般都是個人財產。雙方同居之前約定了財產歸屬于個人的,就根據協議的約定認定為個人財產。夫妻共有房產怎樣認定首先要明確:房子購買的出資,和房產是誰的財產,并不是必然聯系的。有的夫妻兩個人出資,房產卻寫著第三者名字。并不考察房屋出資情況。當締結婚姻后,夫妻雙方產生矛盾時候,才突然發現自己在財產上發生了重大損失。雖然是雙方共同出資,但是以一方名字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法律上就認定是名義購買方一方的婚前財產,另外一方的出資是房產擁有方對于他的債務。那么同居期間取得的財產如何歸屬,夫妻共有房產怎樣認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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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房產基本是財產分配的大頭?;榍皞€人購買的房產當然是歸屬于個人的。相應的,子女雙方以該共同受贈的出資購買的不動產,是婚后夫妻共同財產購買的財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如果該不動產過戶發生在子女結婚后且該不動產登記在夫妻中非子女一方名下或夫妻雙方名下,用夫妻共同財產償還該不動產的貸款,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雙方共同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那么房屋轉化成夫妻財產的處理是怎樣的。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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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那么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資購買房屋是否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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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雙方婚后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該房不屬夫妻共同財產。首先,該房屋不是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所獲得的財產。配偶婚前已出資購買房屋,完成了取得房屋產權的實質要件。當事人結婚后,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那么婚前購買的房屋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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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夫妻一方能否擅自賣共有房屋不能。一方不同意,另一方擅自賣房,房屋買賣合同判定為無效的情況:1、《婚姻法》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根據《婚姻法》、《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等有關法律的規定,夫妻一方處分夫妻共有房產的,應當共同處分或征得另一方同意,一方擅自處分的可能被認定無效。如果有證據能證明夫妻一方擅自賣房是與賣房的第三人惡意串通,或是第三人存在重大過失或是是以不合理的低價購買,另一方則可以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確認該合同無效。那么夫妻一方能否擅自賣共有房屋。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交通事故、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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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案例簡介:婚后在房本添加姓名,該房屋是否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阿珍與阿-軍于2007年間經人介紹認識,2008年1月15日在梅州市梅江區民政局登記結婚?;楹箅p方未生育子女。在庭審中,阿珍同意離婚,雙方確認無夫妻共同債權債務,但對夫妻共同財產的認定和分割問題上產生分歧。阿-軍認為,在2010年9月房產證登記增加阿珍名字的行為是一種無效的行為。雙方婚后對房屋產權登記的加名行為,視為是阿-軍自愿贈與房屋產權的行為,已發生了變動房屋產權的法律效力,即該套房為雙方共同擁有。那么婚后在房本添加姓名,該房屋是否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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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應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 關于是否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具體標準應結合社會生活常識、當地經濟發展水平等綜合判斷。
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因正常的教育培訓、社會交往等活動所負債務,應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
獲得房屋抵押權登記就必然有效嗎? 不是的??! 本案我方當事人在執行過程中,發現對方一家人惡意串通在房產上設置抵押導致執行陷入僵局,庭審中對方單純從證據上看似“完美”的證據鏈條,被我方律師一一破解,最終法院認定抵押合同無效,保障了我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夫妻一方對自己名下賬戶內明顯超出正常生活消費的大額資金轉出不能作出合理的解釋和說明,提供的證據無法證明賬戶內資金為他人所有,可以認定為隱藏、轉移的夫妻共同財產的行為
結婚時需要兩人雙向奔赴,離婚時需要個人謹慎對待!元甲律師對各類夫妻財產進行詳細整理,幫助當事人在離婚糾紛中獲得房屋折價款、財物等最大權益。
登記在母親名下的房屋,在父親去世后,母親自行處理,通過贈與方式將房屋過戶給其中一個女兒,贈與合同是否有效呢? 本案中,房屋雖然只登記在母親一人名下,但屬于父母夫妻共同財產,在父親去世后,房屋屬于母親與所有子女共有,母親無權在未征得其他子女同意的情況下擅自將房屋贈與其中一個女兒,最終法院認定母親與女兒簽訂的贈與合同無效。 如果想過戶房屋,最好提前咨詢律師,避免出現此類情況,不僅過戶行為被認定無效,最終還要浪費高額的過戶稅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