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買賣房屋風險怎么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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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一般來說,二手房的房產證上已經明確注明了房屋的面積,所以在二手房買賣過程中因為房屋面積問題發生爭議的相對少些。但是,由于實踐中存在房屋買賣時賣方尚未取得房產證或者賣方在賣房時未盡誠信義務告知了不真實的房屋面積等等情形,二手房買賣過程中也有可能發生爭議。那么常見二手房買賣面積糾紛的處理與防范。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合同糾紛、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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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浙江省公安機關偵辦的某房地產經紀公司合同詐騙案中,犯罪嫌疑人以此方法共騙得房屋54套,價值4600余萬元。(五)通過偽造房產證、身份證等手段,假冒房主身份,與他人簽訂房屋租賃、買賣合同,詐騙他人租金、購房款。湖北省公安機關辦理了多起以門面房轉讓為名進行詐騙的系列案件。簽訂購房合同前可到房地產登記機構進行查詢,核實房產證的真偽、賣房人與登記人是否一致、房屋是否辦理抵押登記等情況,以免購買無產權或產權有爭議的房屋。那么租賃買賣中常見詐騙手段及防范對策。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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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由于雙方簽訂的第二份合同價格并非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同時其目的是為了少交國家收取的相關稅費,該合同損害了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是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案例:多年前黃某低價購進房屋一幢,2009年黃某將該房屋在中介所掛牌出售,周某看中了該房屋,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房屋買賣合同》,雙方約定房屋價格為120萬元,周某依約支付了購房款,雙方在辦理房產過戶手續時,為了逃稅,在中介的組織下另行簽訂了一份價格為60萬的房屋買賣合同。
擅長:房產糾紛、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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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城市房屋是指在國有土地上建設的住宅性質的房屋,主要包括商品房、二手房以及經濟適用房等,本文主要談論商品房買賣流程及風險防范的相關問題。經審查符合預售條件的,應當在接到申請后7日內核發《商品房預售許可證》。那么商品房買賣流程及風險防范。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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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已簽認購書但沒簽購房合同,如反悔不買要承擔違約金嗎1、法律分析:簽了房屋認購書最終沒有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的應賠付定金雙倍,認購書簽了,合同沒簽,可以退款嗎1、買房子簽了認購協議書,交了定金,沒有簽購房合同,我認為這樣你反悔了,定金是不能退的,定金也就是預訂,你已經說定了,你反悔了,定金是不會退的,所以說在買房的時候你一定要想好再簽購房合同,再交定金,請問購房交了定金,簽了認購書,但沒有簽訂購房合同,可以退回定金嗎...因此,購房定金是可以退的,但是購房者想要回購房定金必須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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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一)營業執照和備案證明文件;(二)服務項目、內容、標準;(三)業務流程;(四)收費項目、依據、標準;(五)交易資金監管方式;(六)信用檔案查詢方式、投訴電話及12358價格舉報電話;(七)政府主管部門或者行業組織制定的房地產經紀服務合同、房屋買賣合同、房屋租賃合同示范文本;(八)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事項。那么如何防范房屋中介陷阱。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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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訴訟與和解的選擇對于房屋買賣合同糾紛,當事人可選擇通過訴訟或和解來解決爭議,(2)其他一般的房屋買賣合同糾紛,適用一般地域管轄規則,當事人有約定的從約定,無約定或約定不明的,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轄,(1)政策性房屋買賣合同糾紛,適用不動產專屬管轄規則,由不動產所在地法院管轄,訴訟是通過法院審判來強制實現權益的過程,而和解則是雙方協商達成的一種解決方案,房屋買賣合同糾紛案件,管轄法院如何確定,答:管轄條款具有獨立性,合同無效不影響合同中選擇受訴法院條款的效力,該條款本身的效力取決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關于法律行為生效要件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三十五條的規定。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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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應該如何處理二手房糾紛呢?作為購房者,應該要有風險防范意識。也就是說,應該主動防范而不是被動消極地等待應對。因此,雖然該房屋租賃合同中并未約定不能轉租,但是根據合同法的規定,李先生的行為屬于擅自轉租的行為,張先生可以解除合同。當張先生與李先生之間的租賃合同解除后,李先生與廣東人之間的租賃合同同樣應該終止,李先生應該對廣東人負違約責任。同時,李先生賺取的租金差價……■ 二手房買賣合同中定金的作用定金合同的重要性不亞于買賣合同。簽定金合同,是為了保障遇到違約情況,追究另一方責任。目前,二手房市場處于賣方市場,二手房價格漲幅快,上家隨意漲價現象嚴重。那么如何防范二手房買賣糾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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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房產律師收費標準房產糾紛律師費用收取標準具體體現為:各個地方的律師收費各有不同,一般而言,房屋買賣合同糾紛律師費10000元起步,案件價值500萬元以上的按照3-5%收取律師費,律師一般收費標準是幾千元左右,律師收費標準并沒有在法律上進行統一規定,一般情況下在幾千元左右,房產過戶糾紛律師收費標準是怎么樣的房產糾紛律師收費標準:按計時收費方式收費的收費標準:200-3000元/小時,律師收費的標準主要取決于案件的復雜程度、律師的資歷和經驗、所在地區的經濟水平等因素,律師見證:根據法律文書的性質、所需時間等因素,按每件2000-10000元之間協商收費,離婚房產問題涉及復雜的法律程序和情感糾葛,因此選擇一位專業、有經驗的律師至關重要。
擅長:建設工程、房產糾紛、債權債務、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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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如果協商不成,并且房屋買賣的爭議或者分歧比較大,購房者可以向房屋所在地的消費者協會投訴,并提交詳細的文字材料和證明材料。雖說消費者協會的影響力可能不足以為你討回公道,但是畢竟賣家會因此受到調查,產生一定的困擾,有些賣家并不希望如此,自然就會選擇和平解決了。房地產糾紛交付仲裁的前提是雙方當事人在合同中訂有仲裁條款,或者事后達成書面仲裁協議,否則仲裁機構無權受理。交由仲裁機構處理不僅方便快捷,而且仲裁機構和仲裁庭的成員都是由當事人雙方自行選定的,也有利于減少糾紛雙方的對立情緒。那么二手房買賣常見糾紛及風險防范。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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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根據性質不同,消費者在購房時要繳的費分為三類。目前房地產商總是將三類稅費混在一起,巧立名目,出現了諸如綜合服務費之類的收費,這些亂收費情況使得消費者的利益受到了很大的損害。據了解,國家要收的稅包括印花稅和契稅,其中印花稅按總房價的0.05%收取,而契稅目前來說則是按總房價的1.5%收取。其中,印花稅和50%的契稅是在交付首期時繳納,另50%的契稅則在辦理產權證時交齊。另據了解,現在國家出臺了調整15項收費的文件,以后契稅將降到0.75%,但具體時間還不確定。另外,政府要收的費主要包括交易管理費、產權測繪費、房產、土地登記費。初始房產、土地登記費則是每宗收取90元。那么房屋買賣稅陷阱如何防范。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刑事辯護、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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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三、房產買賣看到把房子賣給子女這個辦法,大多數人的第一反應都是&ldquo,房屋買賣贈與繼承哪個費用更低法律主觀:當父母想把自己的房屋讓兒女繼承時,有房屋買賣,繼承,贈與這三種方法來進行,然而關于繼承房產,這不只是一個法律問題,更是一個理財問題,房產過戶是指通過轉讓、買賣、贈予、繼承遺產等方式獲得房產,去房屋權屬登記中心辦理的房屋產權變更手續,即產權轉移從甲方轉移到乙方的全過程,2、繼承取得的房產,需要辦理過戶手續,才能最終確定房屋所有權。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交通事故、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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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城市房屋是指在國有土地上建設的住宅性質的房屋,主要包括商品房、二手房以及經濟適用房等,本文主要談論商品房買賣流程及風險防范的相關問題。房地產管理都門在接到申請后,應當查驗有關證件和資料,進行現場查勘。經審查符合預售條件的,應當在接到申請后7日內核發《商品房預售許可證》。那么房屋買賣相關程序。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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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二手房買賣過程中常見的糾紛有以下六類:一、房價上漲過快,賣家毀約引起的糾紛。不過,大多數《購房意向書》都不全部具備上述條款,因此,不能視為簽訂了《房屋買賣合同》,買家只能通過定金罰則來要求賣家雙倍返還定金。現在二手房稅費政策性強,繳納標準經常會發生變化,所以一定要及時了解繳納標準。此種做法違反法律規定,是逃稅行為。那么二手房買賣常見糾紛及風險防范措施。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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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3、簽合同,交易雙方可以就房屋價格、定金、首期款、貸款申請時間、過戶申請時間和交房日期等內容進行進一步協商,并且確保將符合自己需求的相關約定都寫入了合同當中,買賣集體房屋發生糾紛了怎么辦買賣集體房屋發生糾紛應區別不同的情形分別處理:1、一是房屋出售時,權利登記僅為出賣人一人的,基于不動產的公示、公信原則,買受人有理由相信出賣人系房屋的完全權利人,其與出賣人之間簽訂的買賣合同,應認定為有效,小產權房買賣糾紛的處理方式如下:1、雙方可以通過和解或者調解處理,當事人不愿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可以根據小產權房屋買賣糾紛內容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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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新接房屋買賣合同案件,客戶購買對方三定三限三結合回遷安置房,在辦理產權轉移登記之前,對方私下補辦了新的房本對外抵押,并多次辦理了抵押權登記,為防止損失繼續擴大,加急出具了起訴狀和財產保全申請及情況緊急說明,爭取盡快訴前財產保全,恰好躲過了大雨?
合同審查如何避開“坑”?《民商律師分享會——合同糾紛專題》防范合同風險!合同審查一般包含3個階段:合同簽訂前、簽訂時以及合同履行中。邢穎律師指出,在每個階段中要關注“人、財、物”的安全性,在合同簽訂前要對簽訂方有一個全面清晰的認識,一方面是對主體的形式審查,另一方面是對主體的實質性審查。 針對合同簽訂方的審查內容包含多個方面,例如對方是否具有獨立簽訂合同主體的資格、企業經營范圍、是否有履約能力、資信能力、注冊資金的真實性、驗資報告的真實性、會計資料的審查、股東的審查、固定資產變現能力、流動資金是否充足等,需要對此逐一排查核實。 看似簡單的事情,做起來卻沒有想象中那么容易!合同審查相對來說流程繁瑣、專業性強、難度大,對此邢穎律師建議,一定謹慎對待,要咨詢專業律師進行處理,避免產生不必要的損失,造成無法挽回的后果!
【案例分析】男子偷偷炒股虧71萬!法院:屬于重大過錯,應賠償妻子!原告曹某與被告范某結婚后共同購買了一套房屋,后經雙方協商將房屋出售。但范某未經曹某同意將大部分房款用于炒股,結果虧損了70余萬元。曹某得知后將范某訴至法院,請求分割售房款。 一、二審法院均認為,范某的行為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重大過錯,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故支持了曹某的訴訟請求,判令范某給付曹某88.9萬元。 據中國裁判文書網官網披露的判決書顯示,曹某與范某于2004年2月10日登記結婚,2006年8月生育一女?;楹蠖速彽梅课荩课莸怯浽诜赌趁隆? 2020年12月20日,范某與劉某簽訂《北京市存量房屋買賣合同》,將涉案房屋以228萬元價格出售。 房款支付細節如下: 房屋首付款為46萬元,其中劉某于2021年1月6日向范某名下銀行賬戶轉賬41萬元,其余5萬元轉至曹某賬戶; 2021年3月12日,劉某向范某銀行賬戶轉入31萬元; 2021年3月23日,劉某再向該賬戶轉入房款90萬元; 2021年4月8日,劉某又向該賬戶轉入房款60萬元; 2021年5月15日交房后,劉某向范某名下賬戶轉款1萬元。 拿到這筆錢后,范某聲稱給曹某房款共計33.29萬元,其余用于償還銀行貸款、債務,炒股,支付女兒生活費及日常消費支出等,現房款已無剩余。其中,雙方將首付款44.7萬元用于償還銀行貸款本息,剩余首付款1.29萬元在曹某賬戶內。而房款150萬元,范某則未經曹某同意,于2021年3月24日向股票資金賬號轉賬89萬元,而后再次轉賬55萬元。 但是,經過他一番操作后,自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5月31日,范某從股票資金賬號轉出73萬元,共計虧損71.12萬元。范某稱剩余房款另用于償還信用卡41.17萬元,償還多名親屬共計30萬元,范某還稱借款用于償還銀行貸款及債務、炒股及家庭生活。 為證明房款和債務分配約定以及范某揮霍、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等主張,曹某向法院提交的2020年7月6日《房產分配協議》約定:女方占房產三分之二,男方占房產三分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范某與曹某的微信聊天記錄顯示:范某長期不顧曹某反對炒股,且炒股未經過曹某同意。范某則辯稱炒股為正常投資,系為改善家庭生活條件,并非揮霍夫妻共同財產。 案件經法院審理,一審、二審法院認為,范某與曹某經協商一致后出售房屋獲得房款228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但范某未將所獲得房款150萬元的事實告知曹某,并未經曹某同意擅自處分該房款,且不顧曹某的多次反對仍進行大額炒股投資,將144萬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資并虧損了70余萬元,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故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符合法律規定,法院予以支持。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符合法律規定,法院予以支持。于是,判決范某給付曹某88.9萬元。 北京高院經審理后認為,雙方經協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獲得房款228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雙方在處分房款時亦應當友好協商。但范某未將所獲得房款150萬元的事實告知曹某,并未經曹某同意擅自處分該房款,且不顧曹某的多次反對仍進行大額炒股投資,將144萬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資并虧損了70余萬元,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 一、二審法院支持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判令范某給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實和法律依據。一、二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 北京高院在裁判原文是: 本院經審查認為:夫妻雙方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分權,但一方非因生活需要在處分重大夫妻共同財產時應當與另一方協商一致。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等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分割共同財產。 本案中,范某與曹某經協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獲得房款228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雙方在處分房款時亦應當友好協商。但范某未將所獲得房款150萬元的事實告知曹某,并未經曹某同意擅自處分該房款,且不顧曹某的多次反對仍進行大額炒股投資,將144萬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資并虧損了70余萬元,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 一、二審法院支持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判令范某給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實和法律依據。綜上,一、二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審判程序亦無不當。范某的再審申請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七條規定的情形。 案號:(2023)京民申1855號 裁判時間:2023年6月13日
為購置二套房少出首付比例,男方將其名下首套房以買賣之名過戶到女方父親名下,實際并未支付房屋對價款。 時間很快,七年已過,男女雙方婚姻出現危機涉訴,訴爭房產因涉及第三人利益無法在離婚案件中直接處理。 以訴促調,找到各方共同在意的點,為委托人排憂解難,成功將涉案房屋過戶給男方兒子所有,各方再無爭議,也避免了家庭成員之間的對峙和沖突。
房屋買賣合同中約定不遷出戶口要承擔違約責任,原告主張被告需要承擔36.9萬元的違約金,我方代理被告只需承擔4萬元,為客戶減少了損失。雙方簽署合同時務必要認真審核合同條款,一旦簽字后對雙方都有約束力,盡量避免糾紛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