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期滿終止后,一定會有經濟補償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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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該規定中的“終止”是指勞動合同期滿后勞動者仍在原用人單位工作用人單位未表示異議的勞動者和原用人單位之間存在的是一種事實上的勞動關系而不等于雙方按照原勞動合同約定的期限續簽了一個新的勞動合同。一方提出終止勞動關系的應認定為終止事實上的勞動關系。那么解除勞動關系經濟補償金的規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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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勞動者依據本規定第三十五條第(二)項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者在本單位連續工作年限,每滿1年發給勞動者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工作年限不滿1年的按照1年計算。經濟補償金按照本市上一年企業平均工資計算。從法律規定上看,根本就是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給予經濟補償金。而沒有對合同終止規定經濟補償。那么各主要城市對終止合同的經濟補償金規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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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一、經濟補償金需要繳納個稅嗎1、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是否需要繳納個稅,要依據實際情況而定:、經濟補償金的數額,在當地上年職工平均工資3倍數額以內的部分,免征個人所得稅;、經濟補償金數額,超過3倍數額的部分,不并入當年綜合所得,單獨適用綜合所得稅率表,計算納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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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經濟補償金是在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后,用人單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給勞動者的經濟上的補助。我國法律一般稱作“經濟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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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勞動合同到期終止有賠償嗎1、法律主觀:合同到期解除勞動合同不需要賠償,但是應當對勞動者進行補償,勞動合同終止后經濟補償金問題1、勞動合同終止后如果用人單位主動決定不續簽的,不要賠償勞動者,但要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5、法律主觀:勞動合同自然到期,如果勞動者主動提出不續簽,是沒有經濟補償金的,2、勞動合同終止時: 勞動者有一段時間可能找不到工作或者勝任其他工作需要時間,勞動者需要生活費用,所以要付經濟補償金,如果是單位主動提出不續簽或者降低勞動合同條件來續簽而被拒絕的,則勞動者可以獲得經濟補償金,2、法律主觀:勞動合同到期終止一般沒有賠償,用人單位違法終止合同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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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在這種情況下,用人單位如果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可以不支付經濟補償金。勞動者有下列六種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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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合同的終止,即合同的權利和義務終止,是指合同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歸于消滅,在客觀上不復存在。合同的終止必須符合法律規定。而合同的終止只是使合同關系消滅,向將來發生效力,不產生恢復原狀的效力。合同終止的適用范圍要比合同解除的適用范圍廣。合同終止既適用于一方違反合同,也適用于沒有違反合同的情況;而合同解除主要適用于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的情況。合同終止只適用于繼續性合同,即債務不能一次性履行完畢而必須持續履行方能完成的合同,如租賃合同、承攬合同、建設工程合同以及大部分以提供勞務為標的的合同;而合同的解除原則上適用于所有合同。那么合同終止和解除的經濟補償金。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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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陳某對于公司在補償金計算中剔除加班費存在異議與公司交涉無果后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公司足額發放經濟補償金。陳某認為,經濟補償金基數應當將其勞動合同終止前12個月的所有工資性收入計算在內包括加班工資。用人單位已根據法律規定支付陳某兩個月的經濟補償金現陳某要求用人單位計算經濟補償金基數時應將加班工資計算在內補足經濟補償金的請求于法無據不予支持。對經濟補償金計算基數是否應當包含加班工資的問題勞動合同法和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均未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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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企業改制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怎樣確定企業改制解除勞動合同,屬于非過失性辭退,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國有企業改制補償金是怎樣的國有企業改制補償金數額標準如下:1、按規定支付給職工的經濟補償金,由企業按職工工作年限,每滿1年,發給1個月的經濟補償金,工作年限不足整年的,按整年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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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勞動合同法》第39條)9. 勞動者以欺詐的手段,使用人單位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合同法》第44條) 經濟補償金=N,用人單位應向勞動者支付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的41種情形,(《勞動合同法》第39條、第26條)10. 勞動者以脅迫的手段,使用人單位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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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平均工資計算方法:以上提到的“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工資”是勞動者的應得工資,一般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勞動者工作不滿12個月的,按照實際工作的月數計算平均工資。一般根據勞動者在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和工資標準來計算具體金額。公式為:經濟補償金=工作年限月工資。那么合同終止經濟補償金怎么計算。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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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如果是違法解除的勞動合同,按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工作時間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發給經濟補償金。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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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那么試用期是否支付經濟補償金。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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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2007年12月22日,公司要求王某簽訂勞動合同,但是遭到王某拒絕。換言之,如果用人單位單方面終止事實勞動關系,無需任何理由,只要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勞動者即可。究其原因,在于經濟補償金的支付不同。但勞動者符合《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第三十條、第三十九條規定情形的,用人單位可以不予支付經濟補償金。也就是說,如果是因為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用人單位可以不予支付經濟補償金,否則,應按照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支付相應的經濟補償金。這樣,公司以王某違反規章制度為由終止與王某的事實勞動關系,不能獲得支持。那么終止勞動關系,經濟補償金是否需要支付。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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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各地的經濟補償金標準和期限可能會有所不同,但是它們都是根據員工的工齡和月薪來計算的,總之,經濟補償金是員工在被解雇或合同終止時應當獲得的一種賠償,一般來說,經濟補償金的計算標準主要是根據員工的工齡和月薪來確定的,在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當向被辭退的員工支付經濟補償金,并在員工離職后的一個月內支付,如果用人單位未按照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被辭退的員工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申請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訴訟,一般來說,員工的月薪越高,其經濟補償金的數額也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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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用案例】官司贏了,被執行人仍不還錢,怎么辦?丁女士與王某是多年的朋友關系,進入四十不惑年齡的王某,近年間卻不務正業,養成了游手好閑、沉迷賭博的惡習。2022年初,王某以家庭生活需要為由多次向丁女士借款。 2022年1月23 日,在王某的花言巧語下,丁女士頭腦一熱,以自身征信為王某辦理了貸款事宜,王某全程指導丁女士通過銀行轉賬、微信轉賬、現金存款等多種方式將貸款轉入王某指定的賬戶。 上述操作一氣呵成,等丁女士冷靜下來多方思考方知自己是被騙了!好在丁女士幡然醒悟,并及時進行補救措施,她強烈要求王某出具欠條,確認截至2022 年1 月30 日,王某共欠付丁女士借款金額730000元,逾期月息為 1.2%,且承諾完全由王某承擔所有貸款費用并按銀行分期要求償還貸款。 雖然手里握著欠條,丁女士仍然沒有能夠高枕無憂!借款到期后,王某隨即開始拖延還款,丁女士多次催討,王某未全額還款,僅償還了123000元,且王某事后承諾給丁女士的30000元借名貸款報酬費也未支付。 因王某嚴重違約的不誠信行為,丁女士面臨著巨額還貸壓力,經濟上與心理上均遭受重創。丁女士為了盡快要回借款,找到北京天用律所咨詢委托。 天用律師指導丁女士收集各方面的證據并積極準備訴訟資料,立案至法院。在天用律師的全力爭取下,法院主持調解,雙方當事人達成協議:王某分期進行償還丁女士 67萬元、貸款委托費 3 萬元、律師費 11萬元、保全擔保費 1000 元。 官司贏了,本以為王某會乖乖還款,萬萬沒想到雙方達成調解書后,王某一直未予履行還款責任,還以種種理由拖延!本案在北京西城法院審理,天用律師催促法院做了幾次與被執行人王某的談話,讓法官親自見證被執行的言而無信與蔑視法律的威嚴,為后來的拘留埋下了伏筆! 在一次約定好的談話中,被執行人又出爾反爾,這下徹底惹怒了法官。天用律師趁勢申請拘留被執行人,得到批準!最終被執行人被拘留15天。 后來經過天用律師和解談判,被執行人現行每月還款5000元,丁女士對天用律師的盡職盡責非常感動,對此結果也很滿意,給天用律所送來了錦旗!
曾經炙手可熱的教培行業,在“雙減”政策后一落千丈。 有的項目投資人剛剛交費,還沒來得及開展業務,就被狠狠“潑了一盆冷水”,這種情況下,加盟費還能退嗎? 1加盟培訓機構遇難題 步入退休年齡的張阿姨一直非常熱愛教育行業,想著正好利用退休時間做一些自己喜歡的事情。與家里人多次商量后,張阿姨計劃開展課外培訓班,女兒劉女士對母親的想法非常支持。于是在2019年12月,張阿姨與北京某教育有限公司簽訂《***美術中心特許經營協議書》及《補充協議書》,約定教育有限公司授權張阿姨在約定期限內使用其經營資源在天津市某市區經營所許可的業務。張阿姨先后向教育有限公司支付特許經營費15萬元、兩年特許權使用費共4萬元,另支付培生項目定金1000元。但協議簽訂后沒多久,2020年全國疫情暴發,線下培訓班紛紛關門停業,行業勢頭不斷下滑。而此時,張阿姨多次與項目負責人電話、微信溝通開業地點,教育有限公司始終未能確定張阿姨的經營場所位置,導致張阿姨無法按照協議約定正常經營。 2創業選擇行業至關重要 屋漏偏逢連夜雨,疫情還未完全散去,國家又在2021年突然發布“雙減”政策,根據相關政策規定,張阿姨無法取得開辦運營加盟分中心所需的辦學許可證及營業執照等。培訓班未開業就“涼涼”,張阿姨心里也開始打退堂鼓,于是在2021年8月,她向教育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武先生發微信,多次提出“希望和總部商量一下退出加盟工作事宜”,武先生回復說會安排人員聯系,但一直沒有解除合同,也沒有給張阿姨退費,就這樣不了了之。在半年多的時間里,此事就成了張阿姨的心病。為了減輕張阿姨的焦慮與無助,女兒劉女士主動承擔解決問題的重任,積極幫助母親尋求法律幫助。 3解決退費同時解決情緒問題 在2022年2月,劉女士找到北京天用律所,希望能幫助母親要回費用。天用律師仔細研究資料后,發現張阿姨與教育有限公司簽署的協議中,有多個條款對我方當事人來說十分不利。與劉女士溝通情況后,她有點想要放棄,對案件信心不足,天用律師鼓勵她說:“毛主席曾說過,做最壞的打算,盡最大的努力。我們一定會全力爭取,勝利的希望還是有的!你不信我,還不信毛主席嗎?”天用律師的一番話點醒了劉女士,也激勵了她重拾信心。做任何事都是有風險的,但要相信律師的專業能力,積極配合、共同努力,才能獲得勝利。資料準備、立案程序在有序進行中,而在此期間,劉女士非常焦慮常常夜不能寐。她的焦慮一方面來自母親對于本案的各種擔憂與喋喋不休地嘮叨,另一方面自己處于離婚狀態,獨自撫養孩子,而前夫拒不支付經濟補償金與撫養費,導致自己養育孩子經濟壓力非常大。兩方面的心理壓力使劉女士憂思過度,陷入輕微抑郁的狀態。她頻繁給天用律師發微信訴苦,言語間也曾透露出“生活太難了,活著沒意思……”這種危險的信號。天用律師在辦案的同時,總是抽出空閑時間對劉女士給予暖心安慰和耐心開導,甚至在劉女士心情極度消極的時候,天用律師特意到劉女士所在地見面溝通。“你是女兒,也是母親,要擔負起家庭的責任,不能這樣消極下去!面對困難也要堅強起來,給自己的孩子做一個好榜樣!”......或許是天用律師的真誠解開了劉女士的心結,在精神上極大鼓舞了她,自此與她溝通案件情況,很明顯看出她比之前變得樂觀與積極。終于迎來了開庭的日子,劉女士與天用律師一同參加了庭審。天用律師在庭審中表明,自協議簽訂后,因教育有限公司無法確定我方當事人的經營場所的坐落位置,且取得特許經營資質是簽署特許經營協議書的基礎,但教育有限公司無相關資質及因“雙減”政策落地后無法辦理辦學許可證及營業執照,致使雙方之間簽訂的《協議書》目的無法實現,所以教育有限公司應將相關費用退還給我方當事人。面對天用律師舉證的協議、信息查詢樣本、微信聊天記錄、轉賬記錄、錄音等十幾項證據,法官十分認可,一審判決雙方解除合同,教育有限公司退還張阿姨全部費用。 4是律師也是人生導師 在困難與挑戰面前,天用律師表現出專業與不屈,最終獲得了勝訴! 天用律師不僅解決了張阿姨一家人的法律難題,同時也給了她們母女精神上的激勵與振奮,讓她們看到了生活充滿陽光與美好的一面!張阿姨與劉女士特意為天用律師送來一面錦旗!律師的職責不僅是解決法律難題,更是對當事人的一種人生救贖!后續張阿姨又把自己親戚遇到的法律難題委托給天用律所,這就是專業與口碑的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