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犯罪是否能夠進行取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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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雖然我國的法院審理毒品犯罪案件工作座談會紀要中對毒販案件的證據認定做出了相關的規定,但是在實際的實踐過程中,因為毒品案件的特殊性,以及在檢查工作過程中取證時會出現的一系列問題,導致了一些案件在證據上如何認定,依然是非常讓人困擾的。不過我們在判定毒品犯罪的時候,需要參照其基本特征,而這些犯罪具有的三個基本特征如下:首先,毒品犯罪是一種危害社會的行為,所以存在社會危害性。其次,毒品犯罪是觸犯了我國刑法的一種行為,這種行為具有形式違法的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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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現在大家對李某、熊某、王某等人構成販賣毒品罪的共犯都沒有異議而對于分別按李某提供的帳戶匯款的洪某、梁某等人是否屬于共同犯罪有不同意見。有人認為洪某等人與李某等人屬于共犯理由是他們在同一時間內實施了同一犯罪行為有人認為洪某等人的行為屬于同時犯理由是洪某等人在主觀方面只有各自的犯罪故意彼此之間并無必要的聯系在行為上各自是獨立的不具備共同犯罪的特點。刑法第二十五條規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共同犯罪的主體是二個以上達到法定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行為主體。共同犯罪的客體應是同一客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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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知情不舉”是指明知是毒品犯罪分子,而不向司法機關檢舉揭發,也沒有向司法機關作虛假證明,對犯罪分子也不提供積極幫助,表現為消極不作為,這種消極不作為,由于我國法律沒有規定知情不舉罪,因此不構成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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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對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機關偵查階段會直接辦理取保候審,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階段只有在犯罪嫌疑人、家屬或律師積極申請的情況下,檢察院才有可能辦理取保候審,這兩種情況如果取保候審,需要在公安機關偵查階段辦理,準確的說能否辦理成功在公安機關向檢察院報批捕的時候最為重要,以上兩種情況如果在公安機關不能取保候審,在檢察院申請起訴階段和法院審判階段,取保候審幾乎是不可能,《刑事訴訟法》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雖然法律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都有取保候審的權利,但在辦案實踐中,對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人民法院審判階段、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階段、公安機關偵查階段都會直接辦理取保候審,(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審&rdqu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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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的包庇對象必須是已實施了《刑法》規定的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的犯罪行為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犯罪分子。即包括尚未被司法機關發覺的犯罪分子和作案后潛逃尚未抓獲歸案的犯罪分子,也包括脫逃的未決犯和已決犯。至于毒品犯罪分子所犯的具體罪名以及判處何種刑罰,則不影響本罪的成立。
擅長:債權債務、刑事辯護、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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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可見認定毒品主從犯的基本標準是在共同犯罪中是否起主要作用即從主客觀兩方面來看對共同故意的形成或共同行為的實施、共同結果的發生、共同犯罪的完成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受雇于他人或受他人指使實施毒品犯罪的應根據其在犯罪中實際發揮的作用具體認定為主犯或從犯而不能一概認定為從犯,受雇傭、指使實施毒品犯罪的應根據其在共同犯罪中實際發揮的作用具體認定為主犯或從犯,受雇傭、指使實施毒品犯罪的應根據其在共同犯罪中實際發揮的作用具體認定為主犯或從犯。
擅長:房產糾紛、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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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共同犯罪分為一般共犯和特殊共犯即犯罪集團兩種。在販賣毒品罪中只要有兩人以上共同故意實施販賣毒品的行為就構成販賣毒品罪的共同犯罪。二人以上共同過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論處應當負刑事責任的按照他們所犯的罪分別處罰。走私、販賣、運輸、制造鴉片二百克以上不滿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滿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數量較大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需要注意的是二人以上共同過失犯罪的不屬于共犯只需根據個人的過失犯罪情況分別負相應的刑事責任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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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販賣毒品罪的犯罪構成要求犯罪嫌疑人明知是毒品而實施非法銷售或者以販賣為目的而非法收買毒品的行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九條 包庇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為犯罪分子 窩藏、轉移、隱瞞毒品或者犯罪所得的財物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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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行為人構成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所謂包庇,是指向司法機關作假證明掩蓋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罪行,或者幫助其毀滅罪證,以使其逃避法律制裁的行為。緝毒人員或者其他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掩護、包庇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為親屬有罪作證,一般人情所不愿;拒不為親屬犯罪行為作證或藏匿犯罪親屬會被追究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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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毒品犯罪是指,破壞毒品管制活動,違反國家和國際關于禁毒法律、法規,必須受到刑法處罰的違法犯罪行為。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等都屬于毒品犯罪。不同種類的毒品犯罪的未遂和既遂的標準是不一樣的。在實踐中,常見的辯護要點是販賣毒品罪與持有毒品罪之間的辯護,販賣毒品罪與運輸毒品罪之間的辯護,販賣毒品罪與窩藏、轉移、隱瞞毒品罪之間的辯護,販賣毒品罪的共犯與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窩藏、轉移、隱瞞毒贓罪之間的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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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走私、販賣、運輸、制造鴉片二百克以上不滿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滿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數量較大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單位犯罪的販賣毒品罪量刑標準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各該款的規定處罰。行為人在生產、銷售的食品中摻入微量毒品的應認定為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不宜認定為販賣毒品罪。二本罪的既遂與未遂販賣毒品的既遂與未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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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毒品犯罪種類有哪些,販毒的量刑標準 1 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罪 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五年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沒收財產: (一)走私、販賣、運輸、制造鴉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數量大的; (二)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集團的首要分子; (三)武裝掩護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檢查、拘留、逮捕,情節嚴重的; (五)參與有組織的國際販毒活動的。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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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取保候審作為一種刑事強制措施,不能與刑罰混同。符合取保候審條件的,應在刑事判決作出前,向公安司法機關申請取保候審。刑事判決生效后,犯罪人只能服刑場所公安機關的看守所執行拘役刑。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八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決定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應當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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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現在大家對李某、熊某、王某等人構成販賣毒品罪的共犯都沒有異議而對于分別按李某提供的帳戶匯款的洪某、梁某等人是否屬于共同犯罪有不同意見,現在大家對李某、熊某、王某等人構成販賣毒品罪的共犯都沒有異議而對于分別按李某提供的帳戶匯款的洪某、梁某等人是否屬于共同犯罪有不同意見,販賣毒品罪中共同犯罪與同時犯案例2005年3月底安徽人李某伙同熊某、王某等人預謀準備籌集巨額資金從云南省購入大宗毒品后販賣,販賣毒品罪中共同犯罪與同時犯案例2005年3月底安徽人李某伙同熊某、王某等人預謀準備籌集巨額資金從云南省購入大宗毒品后販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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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非法持有毒品罪,是指明知鴉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或其他毒品,而非法持有且達到了數量較大的犯罪行為,下面本篇文章為大家分享了關于“非法持有毒品多少克構成犯罪?如何為非法持有毒品人做辯護?”非法持有毒品罪構成犯罪的條件之一的毒品要達到一定的數量。辯護詞審判長、審判員:我所接受王*禺親屬的委托,指派本人作為其涉嫌非法持有毒品案一審的辯護人,現本案已經過庭審,本人就本案的證據及事實從是否構成犯罪、犯有何罪的角度發表以下幾點意見:辯護人認為,公訴機關對于本案的定性是準確的,即本案的被告王*禺構成的是非法持有毒品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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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錢不還報警了警察會怎么處理? 1、欠錢不還的報警警察會一般情況下是不會受理的,畢竟這是屬于民事方面的糾紛,并不會屬于刑事犯罪。只是說如果已經獲得生效判決,在申請執行階段存在著拒不履行判決的,可以按照拒不履行判決裁定罪處理。 2、欠錢不還屬于民事糾紛,而公安機關主要負責刑事案件和治安管理。所以,欠錢不還不屬于公安機關的管轄范圍,警方不會立案處理。當事人可以通過協商、訴訟、仲裁、調解來解決。 3、 欠錢不還屬于民事案件,一般情況下警方介入的會很淺,不會深入進去,最多也就是調解調解,不會立案。如果以欺詐罪來報案,那么警方會非常慎重,欠錢不還的人是否能構成欺詐罪還不一定。 4、當事人報警的,警察一般只會做調解處理。如果調解不成功,當事人可以選擇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或者是向有管轄權的基層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
構成交通肇事后逃逸條件: (1)行為必須齊備交通肇事罪的基本犯罪構成要件,這是認定“交通肇事后逃逸”情節的基礎條件。 (2)行為人主觀上具有“逃避法律追究”的目的,這是認定“交通肇事后逃逸”的主觀條件。逃避法律追究,包括逃避刑事責任、民事責任、行政責任追究。實踐中,行為人如果沒有正當的理由離開事故現場(包括但不限定于事故現場),應當認定行為人具有逃逸法律追究之主觀目的。 (3)客觀上有逃離的行為,且逃離行為可能影響到對被害人的救助、導致事故損失的擴大、妨害民警對事故的查處。如果行為人的“逃離”沒有影響其對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之法定義務的履行,則不應認定其“逃離”行為構成“交通肇事后逃逸”情節,從而不應承擔交通肇事罪加重之刑罰。
交通肇事撞死人是賠償還是坐牢? 一起交通事故死亡案件的發生,如果肇事司機符合交通肇事罪的構成要件,公安機關就會立案偵查并且追求其刑事責任,同時,作為死者家屬可以向肇事司機主張死亡賠償金。因此,發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滿足一定條件的話,即便賠償了也要坐牢。值得一提的是,賠償雖然不決定但是影響刑事犯罪的量刑,換言之,不賠償一定坐牢,賠償了也會坐牢,但是能減少坐牢的時間。 因為法律有規定,刑事訴訟過程中當事人可以自行和解,當事人提出申請的,法院可以主持雙方當事人協商以達成和解。在和解協議中被告人要承認自己所犯罪行,對犯罪事實沒有異議,并真誠悔過的事實。同時還要通過向死者家屬賠禮道歉,以賠償損失等方式獲得死者家屬諒解,在賠償損失方面要寫明賠償數額與方式等。如果死者家屬愿意和解,那么便可以請求或者同意被告人依法從寬處罰。
什么情況下會被“終身禁駕”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條第一款及第二款的規定,終生禁駕必須同時滿足以下三個條件: 一、是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發生重大交通事故。對此應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認定。 二、是構成犯罪。被終生禁駕者在重大交通事故中負主要責任或全部責任,其行為構成交通肇事罪。特殊情況下,同等責任的也可以構成交通肇事罪。 三、是造成交通事故后實施了逃逸行為,其目的是故意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 而對于一般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只能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條的規定對逃逸人進行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拘留15日的處罰。 而我們常見的駕駛人被處以“終身禁駕”處罰的,主要有兩種情形:一是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構成犯罪的,二是飲酒后或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
工程偷工減料如何處罰? 1、建筑施工企業在施工中偷工減料的,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的,或者有其他不按照工程設計圖紙或者施工技術標準施工的行為的,責令改正,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或者吊銷資質證書;造成建筑工程質量不符合規定的質量標準的,負責返工、修理,并賠償因此造成的損失;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處工程合同價款2%以上4%以下的罰款; 3、并賠償因此造成的損失; 4、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或者吊銷資質證書。
上午開完庭,急忙趕到北京西站南下石家莊,帶著家屬沉甸甸的期望為嫌疑人交取保候審材料。同時和承辦警官陳述了自己對本案的意見,希望可以早點把嫌疑人保釋出來。 雖然一下午都在趕路有些累,但是一想到有希望幫嫌疑人早日重獲自由,再累也值得![得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