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被羈押后如何能取保候審

導讀:
對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機關偵查階段會直接辦理取保候審,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階段只有在犯罪嫌疑人、家屬或律師積極申請的情況下,檢察院才有可能辦理取保候審,這兩種情況如果取保候審,需要在公安機關偵查階段辦理,準確的說能否辦理成功在公安機關向檢察院報批捕的時候最為重要,以上兩種情況如果在公安機關不能取保候審,在檢察院申請起訴階段和法院審判階段,取保候審幾乎是不可能,《刑事訴訟法》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雖然法律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都有取保候審的權利,但在辦案實踐中,對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人民法院審判階段、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階段、公安機關偵查階段都會直接辦理取保候審,(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審&rdquo。
《刑事訴訟法》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審”。雖然法律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都有取保候審的權利,但在辦案實踐中,對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人民法院審判階段、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階段、公安機關偵查階段都會直接辦理取保候審。對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機關偵查階段會直接辦理取保候審,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階段只有在犯罪嫌疑人、家屬或律師積極申請的情況下,檢察院才有可能辦理取保候審。人民法院審判階段,即使積極申請,基本也不會同意辦理取保候審。
另外兩種情況是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害性的。這兩種情況如果取保候審,需要在公安機關偵查階段辦理,準確的說能否辦理成功在公安機關向檢察院報批捕的時候最為重要。“公安機關對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后的三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對于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延長至三十日。檢察院應當在七日內作出是否批捕的決定。”這期間律師應當結合會見情況、了解案件情況,認為嫌疑人無罪的情況以及嫌疑人罪輕證據等等情況,向檢察院提交法律意見書,檢察院在作出是否批捕時,對爭議的案件需要聽取辯護律師意見。檢察院不予批準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變更強制措施(取保候審或監視居住或者釋放)。經統計檢察院每年不批準逮捕率在22%,即每100件案子就有22件案子不予批準逮捕。但以上兩種情況需要做大量的工作,要積極的爭取。以上兩種情況如果在公安機關不能取保候審,在檢察院申請起訴階段和法院審判階段,取保候審幾乎是不可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