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犯罪的特征是什么?

導讀:
雖然我國的法院審理毒品犯罪案件工作座談會紀要中對毒販案件的證據認定做出了相關的規定,但是在實際的實踐過程中,因為毒品案件的特殊性,以及在檢查工作過程中取證時會出現的一系列問題,導致了一些案件在證據上如何認定,依然是非常讓人困擾的。不過我們在判定毒品犯罪的時候,需要參照其基本特征,而這些犯罪具有的三個基本特征如下:首先,毒品犯罪是一種危害社會的行為,所以存在社會危害性。其次,毒品犯罪是觸犯了我國刑法的一種行為,這種行為具有形式違法的特性。
我們可以通過司法的實踐,了解到認定毒販犯罪的證據,主要有案件線索的來源以及破案及抓獲經過和對其進行搜查以及追繳筆錄,還需要鑒定結論以及毒品交易的上限和下限,要融入證人證言和被告人供述等等因素。雖然我國的法院審理毒品犯罪案件工作座談會紀要中對毒販案件的證據認定做出了相關的規定,但是在實際的實踐過程中,因為毒品案件的特殊性,以及在檢查工作過程中取證時會出現的一系列問題,導致了一些案件在證據上如何認定,依然是非常讓人困擾的。
我們可以發現,在整個偵查階段,由于取證過程中存在一定的難度,對于辦案人員自身的因素又有很嚴格的要求,就導致了在取證階段存在很多問題,最常見的問題就是在口供之外,那些與毒品相關聯的物證收集做的不夠到位,被告人作了有罪供述,并且與吸毒人之間的陳述一致的情況下,就不再去補充有價值的東西了。且對于那些繳獲的毒品,沒有其他方式加以固定,沒有將與被告人核實,等情況記錄在案,結果就會出現被告人有異議的時候,現有的證據系統無法形成證據鎖鏈,如果出現這種情況的話,那么就無法對罪犯進行定罪處理。
而且在進行鑒定工作的過程中,往往缺少一些規范性,對于一些案件查獲的多包可疑物品,只對其中的一包進行抽驗檢驗及成分重量,定性結論可以所產生的定性結論囊括全部。不過我們在判定毒品犯罪的時候,需要參照其基本特征,而這些犯罪具有的三個基本特征如下:
首先,毒品犯罪是一種危害社會的行為,所以存在社會危害性。
其次,毒品犯罪是觸犯了我國刑法的一種行為,這種行為具有形式違法的特性。
第三,毒品犯罪是應該受到刑罰處罰的行為,所以這種行為已經具備了應受處罰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