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認定書的效力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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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自2004年5月1日《道路交通安全法》施行起,交警部門不再受理對交通事故責任認定的復議和重新認定,這就意味著“事故認定書”的行政裁決功能弱化。交警部門出具的“交通事故認定書”只是作為一個證據向法院移送,至于采納與否,完全在于法院。事實上,法官不是交通法規的專業人員,對于如何通過庭審查清事故責任或者改變“事故認定書”中的責任認定,則要么很難,要么完全采信。從近幾年來法院的司法實踐看,還很少出現法院改變“事故認定書”從而影響定罪量刑的案例。那么交通事故認定書有怎樣的效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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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相關司法解釋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制作的交通事故認定書,人民法院應依法審查并確認其相應的證明力,但有相反證據推翻的除外。保險公司答辯稱原告提交的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中認定被告王海存在逃逸行為,故依照保險條款保險公司不承擔商業險賠償責任。被告王海還提交了交警部門調查筆錄和檢察院的相關法律文書予以證實。第二種觀點認為,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件中,交警部門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只是一份普通的證據,本案被告王海已提交證據反駁其證據效力,應不采信該證據內容,依法認定被告不存在逃逸行為。那么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是否必然具有法律效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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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第五條規定,認定交通事故責任是公安機關處理交通事故范圍內的職責。由此可見,公安機關對交通事故劃分責任,性質上是一種行政執法行為,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不屬于我國刑訴法規定的七類法定證據的任何一種。該事故責任認定書代表了公安機關對當事人行為的有罪評價,而這種有罪評價本身是不能作為證據使用的。由此可見,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的實質內容已被公安機關自身的移送審查起訴意見書所包含,根本沒有必要以“證據”的形式重復移送。那么交通事故認定書能作控罪證據嗎,交通事故認定的效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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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根據國務院頒布的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和公安部制訂的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中的有關規定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在民事訴訟案中不屬司法審查范圍。鑒此筆者認為不宜“拿來”應對其進行證據審查后方可作為證據予以采信以防范風險。可知在交通事故處理過程中事故處理機關雖然擁有一定的行政強制措施但其調解效力弱于司法調解不具有法律上的強制力而一旦進入訴訟程序被保險人的訴訟成本又會相應加大。那么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的證據效力是怎樣的。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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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交通事故認定書經過審查確認,即具有證明效力。作為證據,當事人可以就交通事故認定書的真實性、可靠性和科學性提出質疑,法院應依證據規則審查其效力性及證明力,若有其他證據證明其存在錯誤,法院不應采信該證據,而應以自己審理認定的事實作為定案根據。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的責任,并送達當事人。那么交通事故認定書的性質和效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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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怎樣才能提高交通事故認定書的證據效力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作為一種書證,其不同于其它書證之處就在于其認定實際上是公安機關依法行使行政職權的行為。在條例第21條規定,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責任造成本車人員、被保險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依法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既然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只是一種書證,其與鑒定結論相比,其客觀性要弱的多,其效力也低的多。那么怎樣才能提高交通事故認定書的證據效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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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交通事故認定書究竟如何定性,理論與實務觀點紛呈,莫衷一是。鑒定結論說認為交通事故認定書不僅是對交通事故基本事實的簡單記載與描述,而且是公安交通部門經過勘查、調查、技術鑒定后作出的專業性結論,是客觀事實與個人知識和經驗的結合產物。因此,將事故認定書視為證據,這一基礎問題沒能得到根本解決,是為無本之源。就此而言,事故認定書很難界定為鑒定結論。那么交通事故認定書的性質和效力問題是什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合同糾紛、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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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交通事故認定書法律效力的思考交通大隊出具的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具備法律效力,屬于《民事訴訟法》中規定的“鑒定結論”,屬于證據的一種,具有較高的權威性、科學性和嚴肅性。如果受害人有充分的理由和證據懷疑交通事故認定書的責任認定,有權利要求上一級交管部門或人民法院予以變更或者撤銷。代理人要求法院依據職權對交通大隊做出的交通事故認定書予以變更或撤銷的,法院一般不予以支持。那么交通事故認定書法律效力的思考。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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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在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的審理中,對交通事故認定書的審查應當根據公文書證的規則進行,只要當事人提出交通事故認定書的原件或者經制作機關確認的副本,人民法院就應當推定公文書證的內容為真實。對方當事人認為交通事故認定書的內容不真實的,應當對其主張承擔本證的證明責任,即應當證明交通事故認定書的內容為虛假,如果只是使交通事故認定書的內容處于真假難辨、真偽不明的狀態,并未完成證明義務,人民法院仍然應當依據交通認定書認定案件事實。交通事故責任不完全等同于民事法律賠償責任,交通事故認定書不能作為民事侵權損害賠償案件責任分配的唯一依據。那么交通事故認定書可否推翻,交通事故認定書法律效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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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條的規定,交通事故認定書是對當事人之間發生的交通事故這一法律事實的確認和證明,是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因此,交通事故認定行為不屬于具體行政行為,不屬于人民法院行政訴訟的受理范圍。交通事故認定書是交警部門對事故損害賠償進行民事調解的依據,但該調解程序不具有強制力。因為交通事故認定書不是鑒定意見,劃分的責任也不是民事責任,雖然作為公文書證有著極高的證明效力,但并不是劃分民事責任的唯一依據。并且交通事故認定書中只是認定當事人應負全部責任、主要責任、同等責任、次要責任和無責任五種形式,對主次責任的比例并沒有以數字予以量化。那么交通事故認定書的效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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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有的認為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是公安機關依法作出的一種典型的具體行政行為具有行政可訴性屬于行政訴訟司法審查的范圍。另有人亦認為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是作為處理事故的證據但不是鑒定結論是行政文書是書證。可見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不屬于行政訴訟受案范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3條的規定對交通事故認定書的性質予以澄清雖然還要對當事人的責任進行認定并在認定書中予以載明但交通事故認定書的性質已明確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那么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有哪些性質和效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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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在交通肇事刑事案件的司法實踐中,都是將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作為肇事者是否應該承擔刑事責任和法院量刑的主要依據,甚至可以說是起決定作用的依據。在司法實踐中,如案件進入到法院審判階段,雙方對《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所認定的責任比例沒有異議,法院將按照認定書對雙方各自的損失進行審理。那么責任認定書下來能取車嗎,責任認定書的效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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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代簽事故認定書是違法法律的行為,該事故認定書無效相關法律知識:交通事故認定書是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以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鑒定結論為根據,認定交通事故當事人責任的一種法律文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鑒定結果確定之日起5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公安交管部門出具的交通事故認定書是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也是當事人就民事損害賠償問題向法院提交的重要證據。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加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交通事故處理專用章,分別送達當事人,并告知當事人申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的期限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的權利。那么代簽的交通事故認定書是否有相同的效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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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的責任,并送達當事人。有學者認為,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屬于公文書證。理由是,交通事故認定書是公安機關基于現場遺留的痕跡、物品的方位、長度等在交通事故現場的反映所做出的推定。正是基于此,目前此類"注重審查型"已成為人民法院對待交通事故認定書之基本類型或基本走勢。二是"盲目肯定型",即不持懷疑的完全肯定交通事故認定書的證據效力。那么交通事故認定書的效力是怎樣的。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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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如何確定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的證據效力一、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是民事訴訟證據的一種民事訴訟證據有下列幾種書證、物證、視聽資料、證人證言、當事人的陳述、鑒定結論、勘驗筆錄。公安機關交警部門通過對上述證據進行綜合分析后作出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那些對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的證據效力不加審查持盲目肯定態度的行為是不正確的因為民訴法規定的當事人無須舉證證明的事實中并不包括公安機關交警部門所作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交通事故認定書。那么如何確定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的證據效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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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死亡,家屬對責任劃分不認可,復核成功率有多大? 2023年3月某日凌晨3點多,在北京市某條高速上發生了一起悲劇。 老王正駕駛著貨車為東家送貨,在行駛過程中沒想到一下子和前面一輛重型貨車相撞! 由于是高速路,車輛行駛速度較快,兩車猛烈相撞使老王所駕駛的貨車嚴重毀損! 七零八落的車輛零件散落一地,都看不出貨車原本的樣子了,更嚴重的是老王當場就被車禍奪去了生命。 隨著交警不斷深入處理,逐步查明了對方司機的后方反光涂裝不合格、車輛超載等問題,但仍沒拗過追尾這條“大腿”,給老王定了個主要責任。 拿到事故認定書的那一刻,老王的家人無法接受這樣的結果! 老王作為家里頂梁柱般的存在,上有70多歲的老母親體弱多病,需要全程照顧;下有3個子女,尚未成家立業;妻子也年過半百,無經濟收入。 面對一家之主的老王生命戛然而止,一家人這些天都在淚水中度過。 在悲痛之余,讓一家人更心急如焚的是對主責不認可,怎么申請復核更改責任的問題。 他們一無顯赫的家世背景、二無廣泛的人脈資源,打聽來打聽去也只限于親戚朋友的七言八語,也沒有得出個所以然來。 復核申請的時間很短,按以往的經驗來看復核成功的難度非常大! 一家人商量后認為,眼下最緊急的是找一家專業的律所來處理,才有可能得到想要的結果! 于是找到了北京市元甲律所,希望幫他們提請復核,查清事實爭取責任。 02 律師專業復核 成功更改責任 元甲律師團隊介入后,協助家屬一同梳理事故情況及復核思路,在蛛絲馬跡中有了重大發現: 對方在詢問談話中有明確表示過其車輛出現故障,而這一事實卻并未被交警在認定書上寫明。 元甲辦案人員抓緊短暫的復核時間向警方申請查閱卷宗,明確了對方的貨車型號及筆錄中記載的自認車輛發生故障的情況。 “高速路上、發生故障、正規貨車......”種種跡象在專業的元甲交通辦案團隊眼下串成了完整的證據鏈。 高速上有不得低于60km/h的最低限速,以及更為嚴格的車輛故障處理規范,而且目前正規的重型半掛車都統一裝配了北斗車輛行駛數據記錄儀記錄行駛速度。 元甲團隊以此為切入點,強調對方車輛發生故障后處理不當,在高速路上低于最低限速行駛增添其他車輛行車風險的重要原因,向復核機關提請了復核。 在元甲律師的專業處理和不懈努力下,終于迎來了好消息! 復核成功改變責任比例,從認定老王為主責,到以原交警隊部分事實未認定為由發回重新認定,成功改判為雙方同等責任! 03 案件亮點 抓住目前正規貨車統一安裝北斗監控系統的新形勢讓對方車速情況有跡可循,以高速路上行駛的特殊規定為切入明確對方被遺漏的嚴重違法事實。 04 辦案感悟 俯瞰事件的全貌,并鎖定可能通行的道路,這是辦案人員久經鍛煉后才能掌握的能力。 尋求擁有這份能力的專業人士來代理案件,才能穿透困境中的陰霾,通向澄澈透亮的未來。堅持不懈,據理力爭,才有峰回路轉,柳暗花明。 在交通事故的復核中,上級復核機關受理復核后僅對復核提出的異議及事故卷宗進行書面審核,如復核者未能剖析出事故認定中的錯誤,則大概率會收到一份維持的結論。 事故認定經過專業人員的分析后,有的放矢地提出復核,并匹配相關證據,才有可能削尖了腦袋,成為復核成功的那10%!
交通事故“私了”后,還能反悔嗎? 2021年2月28日,原告趙某駕駛的車輛與被告張甲駕駛的車輛發生碰撞,事故發生后,原告趙某委托其丈夫即原告劉某處理與被告的糾紛。 原、被告雙方協商原告預付給被告50 000元,用于被告的車輛修理、入院檢查,預付的款項多退少補。 事故當天,劉某通過銀行賬戶將50 000元轉入指定的張乙(張甲的妹妹)的銀行賬戶。現劉某、趙某以張甲、張乙、孫某治療傷情及修理交通事故中受損車輛僅花費12 000元、余款38 000元拒不返還構成不當得利為由提起訴訟,要求返還上述38 000元款。 張甲、張乙、孫某辯稱:案發時,趙某存在酒駕嫌疑,當時劉某為了平息該交通事故,阻止張甲報警,并提出支付5萬元款項后私了此事。 法院審理 法院經審理查明:2021年2月28日17時許,原告趙某駕駛寶馬車輛與被告張甲駕駛的長城車輛發生碰撞,同日17時04分,張甲撥打122電話報警。此后,原告劉某、第三人孫某分別趕到現場協商處理,被告張甲入醫院治療。因劉某勸阻,張甲取消報警。經協商后,劉某于同日19時12分許將50 000元款項轉至張乙銀行賬戶。張乙收到上述款項后隨即轉給張甲。 此后,自2021年7月5日至2022年11月17日,劉某因支付50 000元款項,以張乙、孫某、張甲等構成不當得利為由先后四次向法院起訴,其中,兩次以撤訴結案,兩次以當事人不適格駁回起訴。 法院一審判決:駁回劉某、趙某的訴訟請求。宣判后,劉某、趙某提出上訴。二審過程中,劉某、趙某自愿撤回上訴,法院二審裁定:準許劉某、趙某撤回上訴。一審民事判決自本裁定書送達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法官說法 本案案件標的額較小,只有3萬余元,但雙方當事人對于案件事實爭議較大,這也是所有不當得利糾紛案件的共同特點。原告一方認為,其支付給被告的5萬元款項是處理交通事故的預付款,在交通事故處理完畢后多退少補;被告一方則認為,原告所支付的5萬元款項是一次性處理交通事故的所有費用,不存在多退少補,且原告趙某當時系酒后違法駕駛車輛。 本案中關于款項的交付僅系口頭協商,雙方沒有出具書面證據,雙方當事人也不能提供現場目擊證人出庭作證,因此,給案件審理和事實認定帶來較大的難度。在該案件審理之初,主審法官曾考慮根據如下思路作出處理:以原告沒有證據證實交付的5萬元系預付款后期多退少補,徑行駁回其訴訟請求。 此后,主審法官經過慎重考慮后認為,根據上述思路,固然可以對案件作出快速處理,處理結果也不違反法律規定,但由于沒有對存在爭議的事實作出認定,所以難以讓當事人信服,社會效果也不好。因此,應當在根據雙方當事人所舉證據認定事實的同時,還應根據生活經驗、人情世故、法律法規,在最大程度上對存在爭議的事實進行還原和推定,據此結合相關法律規定,作出公正合法的判決,力爭取得更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一、作為原告一方的當事人,在被告不認可其提出的訴求及事由的情況下,如果其所舉證據不能證實其主張的事由,依法須承擔對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原告劉某、趙某主張,其支付的50 000元款項,是供張甲修理車輛及住院治療傷情費用、剩余(不足)部分多退少補,張甲維修車輛及住院治療花費12 000元左右,剩余的38 000元款項應作為不當得利予以返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條規定:“因他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受損失的人有權請求其返還不當利益。”第九百八十五條規定:“得利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的,受損失的人可以請求得利人返還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為履行道德義務進行的給付; (二)債務到期之前的清償; (三)明知無給付義務而進行的債務清償。” 我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第一款規定:“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即:誰主張,誰舉證。在本次庭審中,劉某、趙某所提交的主要證據是劉某通過張乙向張甲轉賬的銀行交易明細一張,該證據僅能證明存在轉賬的事實,無法證實其曾與對方達成50 000元款項用于維修車輛及住院治療后余款多退少補的事實,其所提交的先前起訴案件庭審筆錄一頁也僅能證實張甲在該案件庭審中曾自述購買車輛花費70 000元、維修車輛花費10 000余元、治療傷情花費檢查費用2 000余元且傷情尚未痊愈。綜合原告所舉以上證據,無法證實其曾與張甲達成50 000元款項用于維修車輛及住院治療后余款多退少補的口頭協議的事實。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九十條第二款規定:“在作出判決前,當事人未能提供證據或者證據不足以證明其事實主張的,由負有舉證證明責任的當事人承擔不利的后果。”劉某、趙某作為對其所主張的被告構成不當得利的事實負有舉證責任的原告一方,所舉證據不能證實上述事實,故依法應當承擔由此造成的對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交通事故在線咨詢:小區內發生的交通事故不屬于道路交通事故? 對于小區內的道路發生的交通事故,原則上應當作為普通民事侵權行為,不屬于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管轄和職責范圍。其損害賠償事宜,應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依法提起民事訴訟。 如果當事人要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進行調解,公安機關原則上也可以接受。為了方便事故當事人及時解決糾紛,如果當事人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報案的,公安機關可參照《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和《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的有關規定執行。即指車輛在道路以外通行時發生的事故,應當參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處理交通事故等相關規定處理,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到報警后,應當立即派交通警察進行現場處理,搜集證據,進行相關鑒定;根據事故現場勘察、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鑒定結論,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接受當事人的請求,對當事人之間關于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爭議進行調解,賠償標準參照交通事故的賠償標準執行,等等。
交通事故在線咨詢:交通事故對方全責不配合怎么辦? 不承擔交通事故責任一方,如果有傷者,先治療,治療費用方面,負全責一方如果不墊付,可以申請交警部門,要求其墊付醫療費,當然,這些措施仍然無效,只好自己先行墊付治療了。 待傷者病情穩定,要求交警部門進行調解,調解不成,或一方不服調解協議的,可以通過司法途徑解決。 如果沒有傷者,交通事故只造成物損,不承擔交通事故責任的一方,可以根據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直接提起訴訟。
面對欠錢不還的情況,很多人不愿意走到起訴這一步。 因為一說到起訴,就覺得費時費力。 今天就給大家說2個辦法,能很好的解決了這個問題。 一、支付令 如果事實清楚,直接攜帶著您的身份證和欠條等證據,向人民法院提交支付令申請。 法院受理申請后,對債權債務關系明確,提供的證據、事實清晰的,會在15日內向債務人發出支付令。 如果債務人收到法院支付令,十五日內拒絕償還債務,您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這種方式不久流程簡單,費用也比起訴低。 申請支付令的費用只需起訴需繳納費用的三分之一。 二、律師函 其實很多人拖著,是認定了你不會拿他怎么樣。 出具律師函,更能引起對方的重視,讓對方知道你要錢的決心。 不僅如此,律師函可以直接解決訴訟時效的問題。 律師函可以成為債權人主張債權的證明,它比聊天記錄更加具備法律效力 很多時候,對方拿到律師函,因為不想惹上官司,就會把錢還給你。 對于一般的欠錢不還的,可以試試這2個辦法。 當然,對于無動于衷的老賴,直接走起訴流程。 法律程序雖然漫長,但法院一定會為我們主持公道。 法律面前無小事,正義或許會遲到,但從不會缺席。
婚內協議怎么寫具有法律效力 婚內財產協議具有法律效力的寫法如下: 夫妻雙方關系存續期間內,簽訂了婚內財產協議書,其應當符合以下條件,男女雙方具有民事行為能力,協議書是雙方自愿簽訂,并且協議內容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的,該協議具有法律效力。據此,婚內協議書只要符合了法律規定的形式條件和實質條件,便可以擁有法律效力了。
離婚后才知道對方婚內出軌還可以要賠償嗎 一般來說,離婚損害賠償都是在離婚時才提出來的,但若當時發生了由于被隱瞞沒有發現自己配偶有婚內出軌,直至離婚后才知道的,作為婚后還有權提離婚損害賠償的被告或者協議離婚的無過錯者,應該在法定時間內提出,該請求才具有法律效力。 1、依據規定,被告在離婚訴訟時,沒有同意離婚,也沒有提起離婚損害賠償的,可以在離婚后一年內單獨提起訴訟; 2、依據相關司法解釋,當事人在協議離婚并在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手續后,仍有權利提出損害賠償請求,但應當在辦理離婚手續后一年內提出損害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