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訂勞動合同后需履行的義務和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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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一、民法典中對方簽訂合同后不履行怎么處理如果對方不履行合同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對方繼續履行或者解除合同賠償相應的損失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6、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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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所謂明示預期違約,是指在合同有效成立后至合同約定的履行期限屆滿之前,合同一方當事人無正當理由而明確肯定地向另一方當事人表示他將不履行合同。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示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當事人簽訂借款合同后,在期限到來之前債權人通常不能請求債務人履行債務。那么債權人要求提前履行合同義務可以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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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淄川法院認為,王某與汽車制造廠簽訂的《勞動合同》和《保密協議》合法有效,雙方當事人均應嚴格履行各自的義務。法官認為,本案中爭議的焦點是,王某是否應當履行競業禁止義務。結合本案,如果A汽車制造廠要求王某履行競業禁止義務,應向王某支付競業禁止補償金,如果汽車制造廠沒有支付相應的賠償金,王某可以不履行此義務。那么當事人是否應履行競業禁止義務。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交通事故、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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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不履行贍養義務遺囑能否無效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如果遺囑載明了贍養義務的而遺囑繼承人沒有履行贍養義務的權利人可以向法院取消其繼承權遺囑就會無效。遺囑繼承或者遺贈附有義務的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應當履行義務。沒有正當理由不履行義務的經有關單位或者個人請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遺產的權利。無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為能力人所立的遺囑無效。遺囑必須表示遺囑人的真實意思受脅迫、欺騙所立的遺囑無效。遺贈扶養協議指定的繼承人。按照協議扶養人承擔該公民生養死葬的義務享有受遺贈的權利。公民可以與集體所有制組織簽訂遺贈扶養協議。那么不履行贍養義務遺囑能否無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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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誰知在合同履行的過程中,因為傳媒公司的領導人進行了更換,對這次宣傳片的構思并不買賬,中止了與某民間學院的合作合同。自然民間學院將傳媒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支付自己在履行合同過程中所花費的制作材料費和違約賠償金,以及學員勞務。在合同法中,合同已經生效,履行過程中是不能因為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單位的名稱有所改變,或者是由于企業或者公司內部的法定代表人,領導負責人等有變動就不履行原來簽訂的合同中約定的義務。所以傳媒公司是不能將換了負責人當做借口而不履行合同的義務,對此給民間學院造成的損失是要進行賠償的。那么合同義務的履行會受到當事人姓名的改變而改變。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刑事辯護、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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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根據該條的規定,債權人轉讓債權的,應由該債權人履行對債務人的通知義務。2010年2月10日,丙公司向法院提起債權轉讓確認之訴,請求確認甲、乙公司簽訂的《債權轉讓協議》對其發生法律效力。債權轉讓通知須由原債權人積極主動履行,在形式上應有一定要求,特別是對于所轉讓的債權數額較大,所涉當事人均為人的債權轉讓,筆者認為,應采取書面通知的形式,加蓋公司印章,且應送達到債務人。債權轉讓通知應具備兩個層次的內容,第一個層次應是告知債務人債權轉讓協議存在的事實,第二個層次是告知債務人應在債務到期后向所轉讓債權的受讓人履行債務。那么債權轉讓的應該由原債權人履行對債務人的通知義務。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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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借款到期后,原告劉某某向被告索要借款無果,遂訴至法院。請求判令被告歸還借款本金及利息14170元。故應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涉及本案,原告劉某某與被告胡某某于2010年10月23日簽訂了借款合同,該合同系原、被告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原、被告簽字后即對雙方均具有合同約束力,雙方均應遵守。原告劉某某于2010年10月24日按照借款合同約定,將借款13000元匯入**海達勞務有限公司的賬號,作為被告胡某某出國務工的費用,即原告劉某某全部履行了借款義務。那么原告是否履行了借款義務?。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房產糾紛、債權債務、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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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債權人借款給了債務人的時候雙方也是簽訂了合同,合同里面對于權利義務都有明確的劃分。根據最高院司法解釋,應選擇適用《合同法》,債權人享有請求權。那么如果債權人要求提前履行合同義務可以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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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經法院調解雙方達成如下協議1雙方同意離婚2夫妻共有的2套房屋各分一套3冉雄輝每年付給黃秀琴7200元扶養費。冉雄輝預支黃秀琴1年扶養費后法院制作了調解協議書2人簽收后結案。黃秀琴調查后證實冉雄輝確實于2008年2月15日將房屋過戶到了他姐姐冉昕萍的名下。今年1月13日法院審理后認為冉雄輝為了逃避履行對殘疾前妻的扶養義務將自己的房產送給他人其贈與行為無效遂判決撤銷冉雄輝對冉昕萍的房屋贈與合同。5月4日河池中院審理后維持原判決駁回了冉雄輝與冉昕萍的上訴。本案冉雄輝與黃秀琴離婚后依據法院生效調解書的約定負有扶養黃秀琴的義務。那么簽訂離婚協議之后撫養義務是怎樣的。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合同糾紛、建設工程、民間借貸、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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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合同簽訂后履行義務人變更怎么處理當事人協商一致后可以更變合同由變更后的人進行履行合同義務。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變更合同應當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第五百四十四條當事人對合同變更的內容約定不明確的推定為未變更。合同變更的實質在于使變更后的合同代替原合同。合同變更原則上向將來發生效力未變更的權利義務繼續有效已經履行的債務不因合同的變更而失去合法性。合同的變更不影響當事人要求賠償的權利。原則上提出變更的一方當事人對對方當事人因合同變更所受損失應負賠償責任。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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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楊先生當即要求開發商立即整改,整改完畢才能收房。但在超過交房期限三月后,開發商仍未將房屋存在的質量問題解決,故楊先生要求與開發商解除曾經簽訂的《預售商品房買賣合同》。因此,開發商拒絕解除合同,并稱如果楊先生堅持單方面解除合同,則視為違約,要承擔違約責任。其次,在這里還要指出的是,開發商認為楊先生的房屋的質量問題他們需要承擔的是保修責任,這一觀點是錯誤的。律師提醒現下是一個買房熱的時期,開發商在交付房屋之前應該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按照合同自覺履行自己的義務,避免他人損失的同時也避免企業的損失。那么質量瑕疵開發商應按合同履行義務。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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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未按離婚協議約定履行撫養義務怎么辦離婚協議約定的撫養權撫養費并非一成不變在現實中若實際情況發生改變對方可另行起訴要求變更撫養權或增加撫養費。法院強制執行是人民法院的司法行為必須嚴格依法進行。當事人因履行上述財產分割協議發生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如果法院查明協議是在當事人無民事行為能力或在欺詐脅迫的情況下簽訂的則會撤銷離婚協議否則會判決另一方按照協議的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那么未按離婚協議約定履行撫養義務怎么辦。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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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可見一方當事人不按離婚協議約定履行義務的另一方應當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確認離婚協議合法有效并依法判決有履行義務的一方承擔責任。即是說由于履行協議發生的爭議當事人可以起訴至人民法院要求對方履行協議內容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如果法院查明協議是在當事人無民事行為能力或在欺詐脅迫的情況下簽訂的則會撤銷離婚協議否則會判決另一方按照協議的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那么協議離婚一方不履行義務怎么辦。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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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為避免婚后產生經濟糾紛兩人決定實行夫妻財產AA制并簽訂了經濟獨立協議書約定雙方自結婚后經濟各自獨立丈夫董某每月付給妻子何某800元家庭生活費其他各項費用雙方自理。離婚時何某稱自己待業在家生活不穩定所以要求董某對自己進行經濟幫助一次性支付何某10萬元。針對何某的這一請求董某自然不同意他認為自己每月向何某支付生活費補助費已經履行了應盡的義務。案件爭議焦點及法律適用本案爭議的焦點是AA制夫妻離婚后一方是否有權要求另一方給予自己經濟幫助。本案中被告董某以雙方已經約定分別財產制為由不履行經濟幫助義務這一抗辯沒有法律依據。那么夫妻約定財產AA制的情況,離婚時能否要求對方履行扶養義務。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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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李某認為原公司無權干涉他的自由擇業,于是便到了高薪聘請他的另一家公司上班。原公司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申請,要求李某支付違約金,并履行一定期限的競業限制義務。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本案中,李某原來所在的公司與李某簽訂的勞動合同中未訂立競業限制條款,雙方也未簽訂競業限制協議,勞動合同到期后又未簽訂相關協議,所以李某不負有競業限制義務,李某原來所在的公司不能限制李某到與之有競爭的公司任職。仲裁委遂作出了對該公司的申訴請求不予支持的裁決。那么未簽競業限制協議 何談履行競業限制義務。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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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下午到朝陽法院開一起合同糾紛的庭 這已經是我春節回來后開的第8個合同糾紛庭 作為企業發展顧問,開庭的時候,我腦子里面不僅想的是這個案子怎么打,更多的時候想的是為什么在企業經驗管理中會出現各種各樣的合同糾紛? 總結下來,無非是三個環節沒有做好 1、事前的調查和考慮缺失。要么合作的人不對,要么承諾的事情做不到 2、合同履行沒有流程,沒有權利義務的概念。在出現我方或對方違約情形時候,沒有任何防范意識 3、出現問題愛拖,懸而不決。該終止不終止,該解除不解除,持續僵局,等到很多事情都熬成了被告才發現自己有理說不清 最后,給企業家們的提醒是:善用你的企業顧問,不要顧得上才問,顧不上就不問??
未辦理股權變更登記的股權轉讓協議是否生效? 舉個栗子:大牛將股權賣給富貴,簽約后未在30天內辦理變更登記,之后大牛覺得賣虧了,遂反悔并主張合同未生效。 關于合同生效與報批義務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條,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應該辦理批準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未辦理批準等手續影響合同生效的,不影響合同中履行報批等義務條款以及相關條款的效力。應當辦理申請批準等手續的當事人未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關于市場主體變更登記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市場主體變更登記事項,應當自作出變更決議、決定或者法定變更事項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市場主體變更登記事項屬于依法須經批準的,申請人應當在批準文件有效期內向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此條規定是指決議和決定,并非協議。 (2008)開民初字第134號判決書的觀點:未經登記并不能認定股權轉讓協議的無效,因股權轉讓變更登記是宣示性登記而非設權性登記。是市場部門為了便于管理,為滿足公開查詢目的所進行的股東信息登記。真正決定股東身份的并非登記行為,而是股東名冊、股東出資證明以及股東實際行使股東權利等實質行為。所以大牛的主張不予成立。 那么如何防范股權轉讓變更登記相關風險呢? 如果是賣方: 1.盡量約定先收錢,再辦理變更登記; 2.約定自己只有配合義務; 3.不接受未及時配合辦理登記過重的違約責任; 4.移交后及時辦理登記; 5.約定買方不配合辦理登記的違約責任。 如果是買方: 1.盡量約定先登記后付款,或者分期付款(留較大尾款); 2.就賣方不配合辦理登記約定較重違約責任; 3.約定公司本身為登記的義務人且承擔違約責任且與賣方承擔連帶責任(買方原因除外)。
三人經商議合伙干工程, 由于合作期間分歧較大,兩人退股, 導致后期發包人拒絕支付工程款, 869萬欠款該如何快速要回? 三人商議合伙干工程 2017年,工程公司(化名)經招投標取得某縣區交通運輸扶貧“建養一體化”工程的施工。 經由市政建設公司(化名)的法定代表人及胡先生與工程公司商談一致,將工程中的其中五個標段的施工進行轉包。 胡先生與沈某、孫某三人經過協商,由胡先生和孫某負責出資,沈某負責承接工程,三人共同承包該標段的工程施工,以市政建設公司的名義開展業務,于2017年6月20日正式開始施工。 由胡先生與孫某負責現場項目施工管理,組織人力、機械設備、原材料等,并在現場臨時搭建混凝土攪拌站,對上述標段進行實際施工。 兩人退股導致工程款拖延 2017年7月9日,沈某、孫某與胡先生共同補簽《項目合作協議書》一份,約定合作承包施工范圍、股份比例、工程管理責任及分工、資金、財務管理等內容。 2018年11月4日,市政建設公司與工程公司簽訂協議,約定工程內容、工程地點、工期、定價方式、工程款支付等。 2019年1月16日,因沈某、孫某與胡先生在合作期間出現分歧,故沈某、孫某退出合作,由胡先生繼續施工,各方簽訂合同一份,由胡先生支付沈某、孫某相應股份轉讓款,承接的上述工程由胡先生繼續施工。 2019年12月31日,胡先生按期完成上述所有工程的施工義務,并交付業主使用至今。市政建設公司與工程公司已支付了一部分工程款,還剩余約869萬元工程款一直拖延支付。 申請仲裁要回全部款項 2020年—2023年間,胡先生無數次與多個合作方溝通時,產生了嚴重的分歧與矛盾,所以款項一拖再拖,一直未解決工程款糾紛。 于是在2023年6月,胡先生找到北京天用律所,天用律師幫助胡先生梳理了案情,指導收集證據,包括合同、施工情況記錄、合作協議書、結算會議紀要等全面的證據資料。 資料準備齊全后向北京仲裁委申請仲裁,由兩位資深的天用律師參與出庭。庭審中,天用律師對全面的證據進行觀點論述,對被拖欠的工程款據理力爭,得到了仲裁院的認可與支持。 經合議,仲裁庭裁決如下: 1、工程公司向胡先生支付工程款869萬元; 2、本案支出的保全費、保全保險費和律師費全部由工程公司承擔; 3、本案仲裁費由胡先生承擔20%,由工程公司承擔 80%。 經過天用律師的不懈努力,胡先生的全部訴求達成,胡先生對天用律師的專業能力非常認可,特意送來一面錦旗表示感謝!
元甲普法:空置房要交物業費嗎?答案來了! 空置房到底要不要交物業費?答案是:要交!因為物業服務具有公眾性空置房業主也享受到了物業服務。 此前,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物業合同糾紛案件房屋空置拒不繳納物業費的當事業主楊某敗訴被判交納拖欠的物業費! 業主房屋空置5年不交物業費 物業公司起訴! 2015年5月,楊某在湖南省平江縣某小區購買了一套住宅并辦理了收房手續。同年,楊某與物業公司簽訂了物業服務協議。 此后,由于楊某一直未交納物業費,物業公司多次致電和書面催交,但楊某以未真正入住為由拒不交納物業費。 2020年9月,物業公司將楊某起訴至湖南省平江縣人民法院,要求楊某支付物業費,并承擔近千元的違約金。 楊某辯稱,其房屋在交付后一直處于閑置狀態,既未對房屋進行裝修,也未居住或使用,根本未享受過物業公司提供的任何服務,所以不應支付物業費和違約金。 而物業公司堅稱,雖然楊某的房屋處于閑置狀態,但物業公司仍為其房屋的安全、公共設施的維護、小區的整體綠化和保潔提供了服務,故楊某理應交納物業費,并承擔違約金。 法院判決 業主應按合同支付物業費 法院經審理后認為,楊某作為業主,物業公司依據雙方簽訂的合同,為楊某提供物業服務,因此,當事人之間系物業服務合同糾紛,楊某應按物業服務合同及相關規定向原告交納物業費。 楊某辯稱辦理入住手續后未實際居住,未享受過物業公司提供的任何服務,所以不應支付物業費和違約金的主張,不予采納。 依據《合同法》第六十條(現《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物業服務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條,判決楊某支付2015年至2019年12月31日期間的物業費。(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地方立法空置房物業費打折,與上位法不一致,應予以糾正) 審理法官怎么說? “交納物業費是業主應承擔的一項基本合同義務。”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物業服務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條規定: 經書面催交,業主無正當理由拒絕交納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交納物業費,物業服務企業請求業主支付物業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物業服務企業已經按照合同約定以及相關規定提供服務,業主僅以未享受或者無需接受相關物業服務為抗辯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溫馨提示 物業服務具有公眾性,它的價值在于在滿足公共性服務的同時,達到對整個居住環境品質的提升,最終體現對業主個體的服務價值。 物業費的構成包括保潔費、保安費、綠化費等,大部分是為全體業主公共部分的管理、共用設備設施維護的費用,并非針對專門某個業主的服務。 雖然房屋空置,但小區衛生仍需天天清潔打掃,公共秩序必須時時巡查維護,所有設施設備如電梯、消防等費用也要正常支出。 根據《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條規定,業主應當按照約定向物業服務人支付物業費。物業服務人已經按照約定和有關規定提供服務的,業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無需接受相關物業服務為由拒絕支付物業費。 《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條規定,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
居間合同受法律保護嗎? 依法成立的居間合同是受法律保護的,簽訂居間合同后,居間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要支付居間費用。 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 第四百二十四條,居間合同是居間人向委托人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或者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委托人支付報酬的合同。 居間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應當按照約定支付報酬。對居間人的報酬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根據居間人的勞務合理確定。因居間人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該合同的當事人平均負擔居間人的報酬。 居間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間活動的費用,由居間人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