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轉讓撤銷權糾紛引起的原因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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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中對股權代持的問題處理作出了司法解釋,首次明確表明了我國法律對有限責任公司的實際投資人的股東資格的確認,對于實際投資人與名義股東之間的代持協議的效力問題,司法解釋三規定只要相關協議不存在《民法典》(2021.1.1生效)規定合同無效的情形,則應認定代持協議合法有效,一般情況下,如果實際投資人與名義股東就股權及收益歸屬產生糾紛發生爭議時,他們之間的代持協議的效力問題就備受關注,對此,我國《公司法》并沒有對&ldquo。
擅長:合同糾紛、建設工程、民間借貸、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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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以下是你可能需要咨詢的一些問題:公司設立:股權律師可以幫助你理解公司設立的法律要求,包括公司類型的選擇、股東協議的制定、公司章程的編寫等,股權律師事務所通常擁有專業的律師團隊,他們具備豐富的經驗和專業知識,能夠為客戶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務,在選擇股權律師事務所時,你需要考慮他們的專業能力、服務質量、費用等因素,企業股權糾紛的律師費用因地區、案件復雜程度、律師的經驗和聲譽等因素而異,股權糾紛:如果出現股權糾紛,股權律師可以幫助你進行法律分析,提供解決糾紛的策略,如果需要,還可以代表你進行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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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實踐中,股權轉讓糾紛日益增多,尤其是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對外轉讓,因為《公司法》對其作出了較多的限制性規定,如轉讓時需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其他股東的優先購買權等,造成實踐中關于股權轉讓合同的效力、優先購買權等引發的糾紛不斷增多,此外,《公司法》還規定了公司在特定情形下應收購股東的股權,這類糾紛也有不斷增多的趨勢,因此,《民事案件案由規定》將股權轉讓糾紛列為第三級案由,股權轉讓糾紛是指股東之間、股東與非股東之間進行股權轉讓而發生的糾紛,包括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轉讓糾紛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權轉讓糾紛(即股份轉讓糾紛)兩種情況。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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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股權繼承糾紛一、股份公司股權是否可以繼承我國公司法只在有限責任公司章節部分規定股權繼承,而沒有在股份有限公司章節部分規定股份繼承的原因。允許公司章程另行規定股東資格繼承辦法,主要是考慮到有限責任公司具有人合性,股之間的合作基于相互間的信任。為此,從實際出發,應當允許章程規定股東認為切實可行的辦法,解決股東資格繼承問題。全體繼承人因行使所繼承股權而獲得的利益和風險,均由各繼承人共同享有和共同承擔。那么股權繼承糾紛之分析。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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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但是,在某些情況下,公司可能會被牽涉進股權轉讓糾紛中,例如:1. 股權轉讓協議約定了公司的義務:如果股權轉讓協議約定了公司的義務,例如協助辦理股權變更登記、提供相關資料等,而公司沒有履行義務,則可能會被牽涉進股權轉讓糾紛中,成為被告,在股權轉讓糾紛中,轉讓方和受讓方往往會因為股權轉讓協議的履行問題產生爭議,這時候,公司能不能作為被告呢,因此,在股權轉讓糾紛中,如果公司不是股權轉讓協議的當事人,則不能作為被告。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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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銷售型公司在分配股權時,應當避免絕對控股和相對控股,建議在股權分配時按照公司治理的要求,由創始人、聯合創始人、投資人三方持股,將最大的權利集中于創始人手中,便于其行使權力,因此,銷售型公司在設計股權結構時,應當考慮好以下幾點:1.股權結構應當盡量簡單清晰,避免后期股權糾紛,退出機制是指在銷售型公司中,如何實現銷售人員的股權退出,在銷售型公司,由于股權結構、利益分配等原因,銷售人員離職時往往會出現矛盾,造成銷售團隊瓦解,3.激勵方式應當選擇可以量化的方式,例如銷售提成、固定薪酬、虛擬股權等,因此,可以考慮將股權激勵與基本工資、績效獎金等薪酬制度相結合,激勵銷售人員的工作積極性。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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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具體到股權轉讓糾紛,股權轉讓這一義務屬于反映此類合同本質特征的義務,則以履行股權轉讓義務一方所在地或轉讓股權的行為地(即公司住所地)作為合同履行地,如上所述,在適用《民事訴訟法》第二十四條關于合同糾紛的規則確認股權轉讓糾紛地域管轄的基礎上,仍需根據訴爭議標的的種類進而確定合同履行地,故股權轉讓糾紛應依據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來確定管轄法院,第72條規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規定的強制執行程序轉讓股東的股權時,應當通知公司及全體股東,其他股東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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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虛假出資糾紛,股東認購出資而未實際出資,取得公司股權的情形,虛假出資糾紛,股東認購出資而未實際出資,取得公司股權的情形,公司追繳股東出資的案由有哪些1、虛假出資糾紛,3、虛假出資糾紛,股權轉讓糾紛案由法律主觀:公司股權糾紛的案由主要包括,出資不足糾紛,在約定的期限內,股東僅僅履行了部分出資義務或者未能補足出資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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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股權轉讓糾紛管轄法院如何確定1、股權轉讓糾紛怎么確定管轄 按照我國《民事訴訟法》及最高院司法解釋的規定,合同糾紛,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6、股權轉讓糾紛怎么確定管轄 按照我國《民事訴訟法》及最高院司法解釋的規定,合同糾紛,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4、股權轉讓糾紛案件管轄規定是雙方當事人關于股權轉讓方面發生糾紛,已經有約定了,那么就尊重雙方當事人的約定,除此之外如果約定不明確的情況之下,那么就應當按照合同履行地或者被告人住所地人民法院來進行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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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股權轉讓糾紛是指股權轉讓過程中發生的所有糾紛的總稱。股權轉讓糾紛可以分為不同的類型,不同的類型應該以不同的方式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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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股權糾紛的處理方式有:由股東、公司之間協商進行處理,公司股權糾紛怎么處理1、法律分析:股權糾紛處理方式如下:當事人雙方協商處理,股權轉讓雙方之間的糾紛應列合同的相對人為被告,涉及到公司利益的,應列公司為第三人,4、法律分析:股東糾紛可以通過協商、訴訟等方式處理,具體的處理方式及流程應視糾紛的具體情況而定,股權轉讓糾紛中涉及公司決議無效或撤銷,當事人起訴請求確認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董事會決議無效或者請求撤銷上述決議的,應當列公司為被告。
擅長:物業費糾紛、供暖費用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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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若干問題的規定 》 第二十四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實際出資人與名義出資人訂立合同,約定由實際出資人出資并享有投資權益,以名義出資人為名義股東,實際出資人與名義股東對該合同效力發生爭議的,如無法律規定的無效情形,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該合同有效,4、隱名股東或實際出資人轉讓股權引起的糾紛案件涉及到隱名股東與顯名股東糾紛時,一般應將顯名股東列為被告,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六條因公司設立、確認股東資格、分配利潤、解散等糾紛提起的訴訟,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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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公司糾紛找什么部門 公司發生糾紛,可以通過內部協商調解,若調解不成的,可以通過訴訟的方式向法院起訴解決糾紛,法律分析:公司糾紛可以內部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工商部門投訴,或者向法院起訴、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與公司發生糾紛應該找哪個部門1 與公司有勞動糾紛員工去哪投訴有哪些方式 出現勞動糾紛時,勞動者可以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投訴,也可以通過協商、申請勞動仲裁等方式維權,2、協商和調解:在發生股權糾紛時,雙方或多方當事人應首先嘗試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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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未就其股權轉讓事項征求其他股東意見,或者以欺詐、惡意串通等手段,損害其他股東優先購買權,其他股東主張按照同等條件購買該轉讓股權的,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但其他股東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同等條件之日起三十日內沒有主張,或者自股權變更登記之日起超過一年的除外,同等條件&rdquo,3、其他侵害情形比如:(1)第三人委托公司股東代持股份,隱名收購其他股東股權(2)通過控股目標公司股東的母公司,間接收購目標公司股權(二)受侵害股東提起股權轉讓糾紛常見法律問題1、訴訟時效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同等條件之日起三十日內,或者自股權變更登記之日起超過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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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律師該如何處理股權轉讓合同糾紛轉讓合同糾紛,律師處理時可以首先以協商為主,向雙方講明權利以義務關系。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著作權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六條著作權法第四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包括權利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對侵權行為進行調查、取證的合理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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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權轉讓過程中的常見法律風險有哪些? 案例:出資不實的股權轉讓糾紛 基本案情 甲公司股東A認繳出資500萬元,實繳100萬元后將40%股權以300萬元轉讓給B。后公司負債無法清償,債權人起訴要求A、B在未出資范圍內(400萬元)承擔連帶責任。B抗辯稱受讓時不知A未實繳,拒絕承擔責任。 爭議焦點 1. 股權轉讓時未如實告知出資瑕疵,受讓方是否需承擔責任? 2. 原股東A與受讓方B的責任如何劃分? 法院觀點(依據《公司法》司法解釋三第18條) 1. 出資瑕疵的股權轉讓有效,但受讓方B明知或應知出資瑕疵的,需與原股東承擔連帶責任; 2. 本案中,B未核實出資證明書(顯示實繳100萬元),存在重大過失,被推定為“應知”瑕疵,需在400萬元未出資范圍內與A連帶清償。 裁判結果 A、B連帶向債權人支付400萬元。 案例啟示 股權受讓方必須盡到盡職調查義務(如驗資報告、公司章程、銀行流水等); 協議中需明確約定:若存在出資瑕疵,出讓方應承擔全部責任并賠償損失; 未實繳的股權轉讓價格應顯著低于實繳股權,否則可能被推定“明知瑕疵”。
未辦理股權變更登記的股權轉讓協議是否生效? 舉個栗子:大牛將股權賣給富貴,簽約后未在30天內辦理變更登記,之后大牛覺得賣虧了,遂反悔并主張合同未生效。 關于合同生效與報批義務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條,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應該辦理批準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未辦理批準等手續影響合同生效的,不影響合同中履行報批等義務條款以及相關條款的效力。應當辦理申請批準等手續的當事人未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關于市場主體變更登記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市場主體變更登記事項,應當自作出變更決議、決定或者法定變更事項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市場主體變更登記事項屬于依法須經批準的,申請人應當在批準文件有效期內向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此條規定是指決議和決定,并非協議。 (2008)開民初字第134號判決書的觀點:未經登記并不能認定股權轉讓協議的無效,因股權轉讓變更登記是宣示性登記而非設權性登記。是市場部門為了便于管理,為滿足公開查詢目的所進行的股東信息登記。真正決定股東身份的并非登記行為,而是股東名冊、股東出資證明以及股東實際行使股東權利等實質行為。所以大牛的主張不予成立。 那么如何防范股權轉讓變更登記相關風險呢? 如果是賣方: 1.盡量約定先收錢,再辦理變更登記; 2.約定自己只有配合義務; 3.不接受未及時配合辦理登記過重的違約責任; 4.移交后及時辦理登記; 5.約定買方不配合辦理登記的違約責任。 如果是買方: 1.盡量約定先登記后付款,或者分期付款(留較大尾款); 2.就賣方不配合辦理登記約定較重違約責任; 3.約定公司本身為登記的義務人且承擔違約責任且與賣方承擔連帶責任(買方原因除外)。
勞動爭議和其他的糾紛是不一樣的,遇到勞動糾紛之后可以去勞動仲裁委員會,到那里去申請勞動仲裁,不需要交費,提交勞動合同、工資條、社保等資料,會給我們相應的賠償金和補償金。
我說這300塊算是我借你的,嗯,我也不入股了,嗯嗯,結果現在我找他要不給了,在你剛剛描述的過程中,其實你們雙方之間有可能存在兩種關系,一種關系呢,就是你用你的這個300萬作為一個股權,然后入股,那這個過程中其實就是要風險訂單的,這個就叫這個合伙這樣的一個一個糾紛嘛,另外一個這個過程中還涉及到一個糾紛,就是借貸,最后你們其實形成的是借款的這樣的一個合意,首先確定誒你們到底是哪種關系,如果他到期了沒有還你錢的話,你讓他把錢還給咱們就OK了,那我現在就怕他別拿出那個股東協議,他說對他說他說我是入股,那要是按照入股退股的那來說,那我可。
虧了,對,我個人認為還是快速的讓律師介入,幫您去和解,用和解的方式去解決問題。另外呢,可能我們要同步進行的是查詢一下對方的資產情況,來確認一下他的還款能力到底是什么樣的,然后用訴訟的方式來進行調解。
工程款糾紛怎么起訴? 拖欠工程款糾紛起訴流程如下: 1、搜集跟涉案工程有關的全部證據材料,鑒于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周期長、投資大,大多數為隱蔽工程及專業性強等原因,所以我們在訴訟前必須花最大的精力收集、整理、分析證據資料,站在被告的、法官的角度多層次、多方位地進行全面分析,做到“知己知彼”,切忌盲目起訴; 2、證據資料準備充分后,確定訴訟方案,包括被告的選擇和訴訟請求的確定問題。在被告的選擇問題上,可以選擇合同相對方以及違法分包或非法轉包的發包人、提供擔保的當事人作為共同被告;訴訟請求可能包括請求依法解除合同,支付工程款,違約金,逾期付款利息,停工、窩工、倒運、機械設備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等實際損失以及訴訟或保全費用等,根據具體案件情況進行確定; 3、確定管轄法院。首先看雙方當事人對爭議解決機構有沒有約定,沒有約定的,應當根據關于合同糾紛案件的規定處理,即以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為管轄地。通過大量的案件分析發現,當事人在提起訴訟時,訴訟請求僅為工程款和(或)利息,再加案件訴訟費,很少提及違約金、律師費、停工、窩工、倒運、機械設備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等損失和實際費用。 債權人和債務人交換雙方的證據,債務人就債權人的訴求作出應答。合同任意一方當事人均可以向法院提起建設工程合同糾紛訴訟。此類訴訟的管轄法院為被告住所地法院或合同履行地法院。但是如果合同中存在有效的爭議解決條款,則需要按照該條款預訂的方式解決工程款糾紛。例如:約定了仲裁的,就應當提交仲裁解決。約定了訴訟管轄法院的,就應當向約定的管轄法院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