構成事實撫養關系能否繼承



為客戶解決問題提供高效方案
讓優質法律服務觸手可及
內容:今年年初黃某夫婦不幸車禍去世,獲得一筆賠償款60多萬元。我國《收養法》最早于1992年實施,原收養法第十五條規定,收養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棄嬰和兒童以及社會福利機構撫養的孤兒的,應當向民政部門登記。1999年實施的新《收養法》十五條規定,收養應當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登記,收養關系自登記之日起成立。根據你所述,黃某收養男孩時是2001年,新收養法已開始實行,故適用新收養法的法律規定,即“收養關系自登記之日起成立”。你村黃某一直沒有辦理收養手續,因此,黃某未與該男孩形成法律上的收養關系,該男孩不享有繼承權,即不能繼承該筆賠償款。那么事實收養的子女享有繼承權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在現實社會中有很多的夫妻存在事實夫妻關系,按照規定夫妻的財產是可以依法被繼承的,這個需要遵循國家法律的規定。面對這樣的情況下,那么對于民法典中事實婚姻雙方死亡如何繼承呢?下面就由大律網小編為大家解答相關的內容。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現實生活中存在著一些未經婚姻登記卻以夫妻的名義共同生活的男女,群眾也認為是夫妻關系的,這種就是事實婚姻,這種情況一般在農村比較多見,那么民法典中事實婚姻怎樣繼承遺產呢?大律網小編整理了相關內容,希望能幫助到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事實婚姻關系具有婚姻的效力,雙方當事人的關系適用婚姻中有關夫妻權利義務的規定。經調解和好或撤訴的,確認婚姻關系有效,發給調解書或裁定書;經調解不能和好的,應判決準予離婚。非法同居關系處理原則如下:經查確屬非法同居關系的,應一律判決解除。解除非法同居關系時,同居生活期間雙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購置的財產,一般按共有財產處理。男女雙方在同居期間雙方均符合結婚的實質條件但不辦理結婚登記的,應被認定為非法同居關系,在此同居生活期間一方死亡,另一方要求繼承死者遺產的,在符合繼承法第20條規定時,可根據相互扶養的具體情況,作為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分得適當的遺產。那么事實婚姻關系與非法同居關系的解決原則是什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合同糾紛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布實施以前,男女雙方已經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按照事實婚姻處理;(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布實施以后,男女雙方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人民法院應當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補辦結婚登記;未補辦結婚登記的,按解除同居關系處理。但是1994年2月1日以后,就不能形成事實婚姻關系的,就當然沒有繼承權。那么事實婚姻享有繼承權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內容:庭審中,楊某某認為,自己與黃某具有婚姻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且存在公開穩定的夫妻身份長達20余年,從本質上已經與事實婚姻沒有任何區別,雖然沒有辦理結婚登記,也該享有合法夫妻關系應有的繼承權,況且兩人共同經營了畫廊還獲得了收益,大渡口區法院經審理后認為,楊某某與黃某不存在事實婚姻關系,楊某某認為自己扶養了黃某、與黃某共同經營了畫廊缺乏事實依據,均不予認可,楊某某擅自轉走黃某的存款屬于不當得利,依法應返還法定繼承人。
擅長:債權債務、刑事辯護、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同居生活期間一方死亡,另一方要求繼承死者遺產,如果認定為事實婚姻關系的,可以配偶身份按繼承法的有關規定處理;如果在同居期間雙方均符合結婚的實質條件,另一方補辦登記后,可以配偶身份主張享有繼承權。同居關系處理原則如下1、對于單純的解除同居關系糾紛,人民法院按規定一律不予受理。這種同居關系,與一般未婚同居關系的性質不同,當事人請求解除此類同居關系時,人民法院必須受理,并依法解除。那么對事實婚姻關系及同居關系的解決原則是什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交通事故、合同糾紛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事實婚姻可以不繼承財產嗎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如果雙方同居期間形成事實婚姻關系的,可以配偶的身份繼承遺產,如果當事人不想繼承遺產的,可以作出放棄繼承的聲明。事實婚姻產生的原因傳統習俗的影響。有的人不具備法律規定的結婚條件,為逃避國家對婚姻的管理和監督,故意不登記,造成事實婚姻狀態。那么事實婚姻可以不繼承財產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物業費糾紛、供暖費用糾紛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內容:事實婚姻與同居關系較容易混淆,兩者的區別主要表現在:第一、兩者的構成要件不同。事實婚姻要求男女雙方必須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雙方結合符合法定的婚姻實質要件,與結婚登記不同的是僅在于缺乏形式要件即未到相關管理部門辦理登記手續。一旦被認定為事實婚姻的,具體處理時視同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與合法登記締結的婚姻同等對待。同居關系不受法律保護,同居期間男女雙方的財產亦不能視為夫妻共同財產予以分割,同居關系依法應予以解除。事實婚姻,男女雙方視同夫妻關系,所生子女視為婚生子女。事實婚姻成立的夫妻雙方可依法定繼承相互繼承遺產。那么事實婚姻和同居關系有什么不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建設工程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內容:事實婚姻關系具有婚姻的效力,當事人雙方具有夫妻的身份關系,彼此間的關系適用婚姻法關于夫妻權利義務的規定;雙方同居期間的財產、債權債務有約定的從約定;沒有約定的,適用婚姻法關于夫妻財產的規定。同居期間所生子女為事實婚姻雙方的婚生子女,雙方互有配偶的繼承權。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實施前雙方已經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且已經符合婚姻實質條件,可認定具有事實婚姻的關系。事實婚姻特征1、事實婚姻的男女應無配偶,有配偶則成為事實重婚。男女雙方是否互以配偶相待是事實婚姻與其他非婚兩性關系在內容上的重要區別。那么多年同居是否構成事實婚姻關系。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合同糾紛、建設工程、民間借貸、交通事故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根據繼承法的規定:喪偶的兒媳對公婆和喪偶的女婿對岳父、岳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那么民法典事實婚姻是否是合法繼承人。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房產糾紛、建設工程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實踐中,事實婚姻與同居關系容易混淆,但兩者是有區別的,主要表現在以下幾方面:1、兩者的構成要件不同。事實婚姻要求男女雙方必須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雙方結合符合法定的婚姻實質要件,與結婚登記不同的是僅在于缺乏形式要件即未到相關管理部門辦理登記手續。一旦被認定為事實婚姻的,具體處理時視同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與合法登記締結的婚姻同等對待。同居關系不受法律保護,同居期間男女雙方的財產亦不能視為夫妻共同財產予以分割,同居關系依法應予以解除。事實婚姻,男女雙方視同夫妻關系,所生子女視為婚生子女。事實婚姻成立的夫妻雙方可依法定繼承相互繼承遺產。那么事實婚姻與同居關系有什么區別。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事實婚姻子女可以有繼承權嗎依據我國繼承法的規定,非婚生子女對親生父母的遺產是有繼承權的,但這種繼承權只存在法定繼承中,如果訂立遺囑的,要依據遺囑才能確定有沒有繼承權。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那么事實婚姻子女可以有繼承權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而兩被告則不承認張某某與江某的夫妻關系,認為雙方沒有登記結婚,不是合法的夫妻關系。面對江氏兄妹提出的這一主張,張某某認為自己與江某共同生活了10年,雙方的親戚以及自己周圍的鄰居、朋友都知道雙方之間的關系,平時江氏兄妹也是稱呼自己母親的,所以,張某某認為雖然自己沒有與江某登記結婚,但是兩人已經形成事實婚姻關系,所以認為自己是有權繼承江某的財產的。在協商未果的情況下,張某某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依法繼承江某的財產。最終法院判決:從其繼承江某的遺產中一次性給付原告2萬元。據此就可以很簡單地作出判斷,本案張某某沒有繼承權。那么同居關系可以繼承對方的遺產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根據我國《民法典》的相關規定,配偶是第一順位的遺產繼承人,在不發生遺囑繼承的情況下,配偶是享有法定的遺產繼承權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夫妻關系自辦理婚姻登記之日起成立。對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已形成“事實婚姻”的人相應之間是否享有繼承權,應從實際出發,根據具體情況處理,必要時由人民法院判決認定。那么民法典事實婚姻是否繼承另一方的遺產。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用戶這樣評價她:
雖然沒有法定情形未判決離婚,但是法院認可了原告舉證的對方與他人有不正當關系的事實,并進行了否定評價!很多人都認為這樣的第一次訴訟不需要委托專業律師,其實不然。第一次訴訟即使不判離,但訴訟中的每一個細節都是第二次的鋪墊,可謂失之毫厘,差之千里!
【天用案例】分包人與承包單位為掛靠關系,實際施工人該如何要回70萬工程款?一次又一次的努力要賬,卻換來屢屢失敗的結果,江先生就這樣在掙扎與放棄中徘徊!一年多時間過去了,江先生可謂是“磨破了嘴,跑斷了腿”,但工程款要賬問題依然毫無進展!直到2023年1月,江先生咨詢了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天用律師根據案件實際情況,給出詳細的解決方案,這讓江先生又看到了希望與曙光,燃起了要賬的信心與勇氣! 天用律師指導江先生收集合同、工程日志等全面的證據資料,啟動“和解優先、以訴促調”的解決方案。立案程序推進的同時,成功申請財產保全。 對方賬戶被凍結后,迫于壓力,主動提出和解的想法,天用律師優先談判和解的預想盡在掌控之中! 經法院主持調解,江先生與孫某自愿達成調解協議: 雙方共同確認未付工程款總額為65萬元,被告孫某于擔保人銀行賬戶解除查封日,通過建設工程有限公司轉給江先生賬戶,在質保期內無質量問題情況下剩余5萬元質保金,于調解書生效后一年內無息返還江先生。
生活中這類案件時有發生,男女雙方在戀愛期間相互贈送禮物和金錢來表達情意和祝福是人之常情。但是在愛情中,雙方應當保持一定的理智,不要把金錢作為衡量感情的標準,也不要被感情沖昏頭腦。為了避免雙方在分手后產生經濟糾紛,情侶之間的轉賬可進行備注款項性質并保留相關書面證據,以免日后產生糾紛。 如果能夠查明轉賬款項用途,雙方對此產生爭議時該如何認定戀愛期間轉賬的性質?一般來說,如果轉賬留言或紅包描述中,或在款項支付的前后聊天記錄中,表明款項是借款,那么可以認定為借款,在分手后,可以就相關款項要求對方返還。在特殊節日里轉賬的有特殊意義的數額,除非有證據證明是借款,否則法院無法支持要求返還的訴求。而戀人間的正常消費、密集、瑣碎的轉賬、來往可視為一般贈與,在分手后,也不能要求返還。 現實中還有一種情況,雙方往來款項超過日常生活交往等一定合理限度,數額較大,一方主張是為促使雙方締結婚姻關系而給付的財物時,人民法院綜合考慮雙方當地習俗、給付的時間和方式、財物價值、給付人及收受人等事實認定上述給付是否屬于彩禮性質,從而依法作出裁判。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條 民事法律行為可以附條件,但是根據其性質不得附條件的除外。附生效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自條件成就時生效。附解除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自條件成就時失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條 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條 贈與可以附義務。贈與附義務的,受贈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條 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 (一)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近親屬的合法權益; (二)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 贈與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行使。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五條 撤銷權人撤銷贈與的,可以向受贈人請求返還贈與的財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條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六條 原告僅依據金融機構的轉賬憑證提起民間借貸訴訟,被告抗辯轉賬系償還雙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債務的,被告應當對其主張提供證據證明。被告提供相應證據證明其主張后,原告仍應就借貸關系的成立承擔舉證責任。
戀愛期間,情侶相互贈送財物,受贈人表示接受的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條的規定,雙方成立贈與合同。在對戀愛期間財物來往關系性質進行判定時,主要取決于雙方當時的意思表示,通過往來金額的大小、用途及各方經濟能力等事實因素進行判定。一般贈與情況下,財產一旦交付或者轉移登記,贈與合同即生效,在無法定撤銷權事由情形下,一般不能要求受贈人返還。彩禮相較于一般贈與,贈與的金額超出表達愛意、增進情感一般性贈與金額的范疇,屬于非生活必須消費且金額較大,且以結婚為目的,具有較強的人身屬性,實際上在贈與合同上附加了解除條件,一旦雙方無法締結婚姻,受贈人應返還受贈的財物。至于具體金額,可以結合雙方是否共同生活、生活時間長短、彩禮的使用情況、雙方是否存在過錯及給付一方家庭經濟狀況等因素進行綜合考量。北京市元甲律所婚姻家事團隊為你提供專業的法律服務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