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收養的子女享有繼承權嗎

導讀:
今年年初黃某夫婦不幸車禍去世,獲得一筆賠償款60多萬元。我國《收養法》最早于1992年實施,原收養法第十五條規定,收養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棄嬰和兒童以及社會福利機構撫養的孤兒的,應當向民政部門登記。1999年實施的新《收養法》十五條規定,收養應當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登記,收養關系自登記之日起成立。根據你所述,黃某收養男孩時是2001年,新收養法已開始實行,故適用新收養法的法律規定,即“收養關系自登記之日起成立”。你村黃某一直沒有辦理收養手續,因此,黃某未與該男孩形成法律上的收養關系,該男孩不享有繼承權,即不能繼承該筆賠償款。那么事實收養的子女享有繼承權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今年年初黃某夫婦不幸車禍去世,獲得一筆賠償款60多萬元。我國《收養法》最早于1992年實施,原收養法第十五條規定,收養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棄嬰和兒童以及社會福利機構撫養的孤兒的,應當向民政部門登記。1999年實施的新《收養法》十五條規定,收養應當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登記,收養關系自登記之日起成立。根據你所述,黃某收養男孩時是2001年,新收養法已開始實行,故適用新收養法的法律規定,即“收養關系自登記之日起成立”。你村黃某一直沒有辦理收養手續,因此,黃某未與該男孩形成法律上的收養關系,該男孩不享有繼承權,即不能繼承該筆賠償款。關于事實收養的子女享有繼承權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法律咨詢:
我村村民黃某于12年前收養一男孩,但一直未辦理收養手續,該男孩被收養后就沒有與生父母再聯系。今年年初黃某夫婦不幸車禍去世,獲得一筆賠償款60多萬元。黃某夫婦沒有父母,也沒有其他子女。現該賠償款由黃某的同胞兄弟掌握,請問該男孩能否繼承該筆賠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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