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事實婚姻是否繼承另一方的遺產

導讀:
根據我國《民法典》的相關規定,配偶是第一順位的遺產繼承人,在不發生遺囑繼承的情況下,配偶是享有法定的遺產繼承權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夫妻關系自辦理婚姻登記之日起成立。對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已形成“事實婚姻”的人相應之間是否享有繼承權,應從實際出發,根據具體情況處理,必要時由人民法院判決認定。那么民法典事實婚姻是否繼承另一方的遺產。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根據我國《民法典》的相關規定,配偶是第一順位的遺產繼承人,在不發生遺囑繼承的情況下,配偶是享有法定的遺產繼承權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夫妻關系自辦理婚姻登記之日起成立。對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已形成“事實婚姻”的人相應之間是否享有繼承權,應從實際出發,根據具體情況處理,必要時由人民法院判決認定。關于民法典事實婚姻是否繼承另一方的遺產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民法典事實婚姻能否繼承另一方的遺產
如果訂立遺囑,且遺囑合法有效,就可以繼承。
根據我國《民法典》的相關規定,配偶是第一順位的遺產繼承人,在不發生遺囑繼承的情況下,配偶是享有法定的遺產繼承權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二、法定繼承人包括哪些人員
1、配偶。夫妻關系自辦理婚姻登記之日起成立。對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已形成“事實婚姻”的人相應之間是否享有繼承權,應從實際出發,根據具體情況處理,必要時由人民法院判決認定。
2、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繼子女。尚未出生的胎兒(遺腹子),在遺產分割是應當為其保留繼承份額;出嫁的女兒有同等的繼承權
3、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繼父母。
4、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兄弟姐妹、同父異母的兄弟姐妹或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5、祖父母和外祖父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