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申請破產債權清償一般多長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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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公司經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產后,清算組應當將清算事務移交給人民法院。可以要求法院進行破產清算時優先支付員工賠付。那么企業破產債權債務清算不夠清償債務如何解決。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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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2、聘用律師或催收機構人幫忙催收《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企業破產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七十五條規定:經人民法院同意,清算組可以聘用律師或者其他中介機構的人員追收債權。那么破產企業債權收回的程序以及債務清償順序是怎樣的。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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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破產是一個過程,《企業破產法》規定對破產費用予以先行清償,實為明確了對破產費用的優先受償權。那么,破產債權共益債務誰先清償?大律網專業律師今天就帶大家來看一下,希望對您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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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公司破產后,對公司剩余財產的分配順序上最后的是普通債權。經驗表明,各國破產法常將對有擔保債權人的保護放在重要地位。破產法中的按比例分配原則僅僅是在同一類別的債權人之間按比例分配而已,對所有債權人按同一比例分配是不可能的。破產清償率破產清償率就是同一破產順序破產債權獲得清償的比例。那么破產債務清算程序的普通債權清償率如何計算。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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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債務清償是指企業破產重整后,債務人按照破產重整方案的規定,向債權人進行清償,2. 債權債務協商:在企業破產重整過程中,債權人和債務人可以進行協商,以達成一致的意見,企業破產重整過程中,債權人和債務人應該積極協商,以達成最佳的債務處理方案,《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八十二條下列各類債權的債權人參加討論重整計劃草案的債權人會議,依照下列債權分類,分組對重整計劃草案進行表決:(一)對債務人的特定財產享有擔保權的債權。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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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中國法律明確規定,公司一旦破產,應當清償所欠債務。此外,中國法律對公司破產的清算程序也有明確規定,但您可能會對抵押債權破產的清算順序感到困惑,那么,抵押擔保債權破產清償順序是怎樣的?接下來大家閱讀并了解大律網專業律師為大家解答。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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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關于破產清算債權賠償順序 破產清算債權清償順序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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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勞動者的勞動債權關系到民生和社會穩定,職工債權具有明顯的生存權屬性,大多數員工的唯一收入是工資,工資是實現員工生存權的主要途徑。職工債權保護在破產程序中的重要性是毋庸置疑的。特此,大律網律師整理了破產法中職工債權的清償相關內容,希望可以幫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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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根據我國《企業破產法》的規定,普通債權的清償順序如下:1、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優先于其他債務受償,4、普通破產債權: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后,按照法定順序清償普通破產債權,普通債權的清償順序普通債權的清償順序是指在破產程序中,按照法律規定,對所有債權人的債務進行清償的先后順序,債權清償順序是指在債務人破產或清算時,其財產如何按照法定順序用于償還債權人債權的順序,破產債權清償順序1、企業破產清算償還順序為:破產企業所欠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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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清算組進行破產財產的變價,應當制訂變價方案,提交債權人會議審議通過。依照國家規定不能公開拍賣或出售的財產,應依國家規定的方式變賣。在先順序清償完畢后,有剩余財產的,進行下一順序的清償;每一順序的債權,破產財產足夠清償的,予以定額清償;不足清償的,按比例清償。那么債權債務糾紛中對于企業破產債務清償順序是怎樣的?。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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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合伙企業財產優先用于清償合伙債務,個人財產優先用于清償個人債務。債權人有權選擇請求全體、部分或個別合伙人清償,被請求清償的合伙人即須清償全部的合伙債務,不得以自己承擔的份額為由拒絕。那么,破產擔保債權清償順序法律有什么規定?破產債權的確認程序是什么?大律網擔保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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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企業破產法》第一百一十三條規定,主要的清償順序依次為破產費用、共益債務、職工債權、社保及稅費、普通債權等,除此以外也有優先債權,超級優先債權,劣后債權等。但在實際操作過程中,管理人會依據各種司法解釋依法就您的債權金額、性質和清償順位作出相應的調整,債權清償順位將由管理人依法來進行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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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破產債權中的破產清償順序,是指法律規定的對不同性質破產債權在分配時的先后次序。各國破產法中均規定有抵消權制度。其中,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帳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學理界習慣稱之為職工債權。那么破產債權的范圍以及其他債務的清償順序是什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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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但該法未對有擔保債權人未在人民法院確定的債權申報期限內申報債權的后果作明確規定。那么有擔保債權的破產清償是怎樣的?。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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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在破產法上,由于破產程序是一種概括執行程序,債務人企業一旦受破產宣告,其主體資格將不復存在,因而破產程序是以公平清償所有債權為根本宗旨。各國破產法律對擔保物權優先性的限制各不相同,有緊有松。除此之外,擔保物權即使成立于法院受理破產案件之前,根據絕大多數采破產撤銷權制度的國家破產法有關撤銷權的規定,債務人如在破產臨界期限內對原來沒有財產擔保的債務提供財產擔保,破產管理人有權請求法院予以撤銷。那么破產擔保債權清償順序是怎樣。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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念念不忘,必有回響。當委托人都放棄的時候沒想到元甲的執行還在持續跟進,14年的事故,15年的判決,16年的執行,2017年的破產,2019年的重組,2020年的執行,2022年的回款,日復一日,年復一年,我們的堅持不懈,當事人的苦苦等待,終于等來了法官通知領款的喜報!這一刻是值得紀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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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甲第3342面錦旗?? 【債權人代位析產,元甲代理被告勝訴】 ??因債權債務糾紛,一家三口被訴至法院,找到元甲為其維權。 ??元甲婚姻家事團隊,全面分析案情,把握每個細節,最終大獲全勝。 ??為了表示感謝,特送來錦旗一面[玫瑰]
一早就收到勝訴判決,離婚后對方以假離婚為由起訴撤銷離婚協議中財產分割和債權債務條款無效,最后不但沒撤銷,還得配合我方進行房產過戶,一審勝訴后坐等對方上訴心里踏實了很多??。
悄悄將公司注銷,公司欠下的債就不用償還了嗎? 甲設備租賃處與乙建筑勞務公司建筑設備租賃合同糾紛,東港法院判決乙建筑勞務公司支付甲設備租賃處租賃費103萬元并賠償丟失設備38萬余元。 判決生效后,因乙建筑勞務公司未履行付款義務,甲設備租賃處向本院申請強制執行。 在執行過程中,因乙建筑勞務公司無財產可供執行,本院裁定終結本次執行。甲設備租賃處發現2023年4月12日乙建筑勞務公司采取簡易注銷的方式,即自行承諾注銷登記前未發生債權債務/已將債權債務清算完結的形式,被核準注銷。 甲設備租賃處向本院提起執行異議,要求追加乙建筑勞務公司的股東厲某、焦某、劉某為被執行人并對乙建筑勞務公司的債務承擔清償責任。 法院審理 法院經審理認為,厲某、劉某、焦某系乙建筑勞務公司的股東。甲設備租賃處與乙建筑勞務公司的糾紛在訴訟階段股東劉某代乙建筑勞務公司領取起訴狀、傳票手續,該債權經本院生效判決確認,對該債權不存在乙建筑勞務公司不知情的情況。 厲某、劉某、焦某作為乙建筑勞務公司的股東,未經清算即辦理該公司注銷登記,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執行中變更、追加當事人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一條之規定,對甲設備租賃處申請追加乙建筑勞務公司股東厲某、劉某、焦某為被執行人,且對乙建筑勞務公司的本案債務承擔清償責任的請求,本院予以支持。 法官說法 股東悄悄將公司注銷,公司欠下的債就不用償還了嗎?在執行中,有的公司股東自作聰明,在公司注銷時采用承諾“公司注銷前未發生債權債務或已將債權債務清算完結”的簡易注銷方式悄悄將公司注銷,并天真地認為公司欠的外債就不用償還了。 但聰明反被聰明誤,根據法律規定,作為被執行人的有限責任公司,未經清算即辦理注銷登記,導致公司無法進行清算,申請執行人有權申請追加該公司的股東為被執行人,公司欠的債反而由股東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法條鏈接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執行中變更、追加當事人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一條 作為被執行人的公司,未經清算即辦理注銷登記,導致公司無法進行清算,申請執行人申請變更、追加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東為被執行人,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達成和解協議但交付的匯票無法承兌,能否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 魯法案例【2023】643 原執行程序開始前,雙方當事人自行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但交付的商業承兌匯票無法承兌,一方當事人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另一方以已履行和解協議提出執行異議,法院該如何處理? 案情簡介 在史某與曾某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中,法院作出民事調解書:被告曾某于2022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史某支付工程款85萬元。2021年4月19日,雙方達成《協議書》,約定:85萬元債務由曾某以第三方公司的票額85萬元的商業承兌匯票抵付,曾某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在2022年10月30日前到期,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 后來史某承兌匯票時發現,因第三方公司財務問題,該匯票無法被承兌。該匯票現處于拒付追索待清償的狀態,故史某向法院申請執行,要求曾某按照民事調解書履行給付義務。被執行人曾某提出異議,認為其在形式上已履行完畢85萬元給付義務,史某債權轉移和變現的風險應當由史某依法承擔和依法解決。 申請執行人史某稱,不同意曾某所提異議,協議書中雖然約定交付票據履行本案義務,但曾某需保證該票據最終被承兌。現在該票據不能被承兌,不是史某的原因,所以曾某未履行本案義務,史某申請執行符合法律規定。 法院審理 本案的爭議焦點是:曾某是否應繼續履行還款義務? 法院經審理認為,執行程序開始前,雙方當事人自行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一方當事人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被執行人以已履行和解協議為由提出執行異議的,可以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的規定審查處理。 本案中,史某與曾某在本院作出生效民事調解書后,雙方在執行前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后申請執行人史某以曾某未履行義務為由向本院申請執行,本院依法立案受理。異議人曾某以已履行和解協議為由向法院提出異議,符合上述規定的情形,故本院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的規定審查處理。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規定:“執行過程中,被執行人根據當事人自行達成但未提交人民法院的和解協議,或者一方當事人提交人民法院但其他當事人不予認可的和解協議,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五條規定提出異議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一)和解協議履行完畢的,裁定終結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 (二)和解協議約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屆至或者履行條件尚未成就的,裁定中止執行,但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條規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執行人一方正在按照和解協議約定履行義務的,裁定中止執行; (四)被執行人不履行和解協議的,裁定駁回異議; (五)和解協議不成立、未生效或者無效的,裁定駁回異議。” 史某與曾某在本院作出民事調解書之后,就本案債務達成協議書,約定曾某向史某交付85萬元的商業承兌匯票,即表示該民事調解書項下曾某義務已經履行完畢。但在該協議書中雙方約定曾某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在曾某將涉案票據交付給史某后,由于第三方公司原因涉案的商業承兌匯票未能成功兌付。即使曾某將涉案票據交付給史某,但因為票據未能成功兌付,曾某并未履行完畢本案義務。 申請執行人史某向本院申請執行,本院依據申請執行人的申請立案執行,并依照法律規定向被執行人曾某送達執行通知書、執行裁定書、報告財產令符合法律規定。最終法院裁定駁回曾某提出的執行異議,經濟南中院復議并予以維持。 法官說法 執行當事人雙方在法院作出生效法律文書后、執行立案之前達成和解協議,系當事人雙方在本案訴訟程序和執行程序之外達成的和解協議,具有民事合同的法律性質,不屬于執行和解協議,不產生阻卻原生效法律文書恢復執行的法律后果。 本案中,法院作出生效調解書后,史某與曾某在執行前自行達成《協議書》,此后,曾某雖然按約定向史某交付商業匯票,但并未成功兌付,史某民事調解書項下債權并未獲得清償。曾某在和解協議中承諾“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故曾某并未完全履行《協議書》,史某有權向法院申請恢復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
司法部發布律師工作指導案例 為充分發揮司法行政職能作用,做好新時代律師工作,更好滿足人民群眾對法律服務的需求,2022年12月30日,司法部發布3篇律師代理成功的訴訟案例。 此次發布的3篇案例均為民事訴訟案例。案例一“律師代理某建設集團訴某置業公司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二審案”,為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涉及工程招投標、招投標過程中備案合同和非備案合同的效力之爭以及結算合同效力問題,在一審判決敗訴的情況下,代理律師圍繞結算協議的獨立性進行論證,最終贏得法院支持。案例二“律師代理某商業經營公司參與汪某偉訴某蔬菜集團、某蔬菜批發市場、某商業經營公司債權轉讓合同糾紛再審案”,為債權轉讓糾紛案,涉及不良資產處理以及全民所有制企業法人與公司法人的認定,律師從事實認定和二者法律適用的不同作為切入點,釋法說理,最大限度維護了委托人的合法權益。案例三“律師代理某銀行分行參與某融資擔保公司提起的執行異議之訴二審、再審案”,為執行異議之訴糾紛案,涉及在執行標的上同時存在質權與抵押權如何確定清償順序的問題,律師適用民法典以及《全國法院民商事審判工作會議紀要》的相關規定進行分析論證,邏輯清晰、結構嚴謹,對相關案件的處理具有一定的指導意義。 以上案例均可在中國法律服務網的“司法行政(法律服務)案例庫”中搜索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