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繳納個人所得稅是違法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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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從事建筑工程作業的其他人員取得的所得,應分別按照工資、薪金所得和勞務報酬所得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新個稅法規定,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納稅人的工資、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五千元以及專項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總承包合同的當事人是總承包商和項目法人。各個承包商分別對項目法人負責。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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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除了上述的計算方法和注意事項,還有一些其他與個人所得稅相關的知識可以幫助您更好地了解和應對個人所得稅:1. 個人所得稅的納稅期限:根據國家規定,每年的個人所得稅應按照一定的時間規定進行申報和繳納,在計算個人所得稅時,如果符合相關規定,可以扣除相應的金額,綜合稅率的計算公式如下:稅款=合并計算后的應納稅所得額 × 綜合稅率綜合稅率的計算方式相對簡單,但由于將各種收入合并計算,需要注意核實您的收入來源和正確的計算方法。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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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根據勞動法的規定,試用期員工應當享有五險一金待遇,但實際執行情況可能因公司和地區而異,4. 自行繳納保險:如公司暫不為試用期員工繳納五險一金,員工也可以自行選擇繳納相關保險,以保障自身的權益,二、試用期員工享有五險一金待遇的注意事項1. 咨詢公司政策:在入職前或試用期開始時,應咨詢雇主或人力資源部門,了解公司對于試用期員工五險一金待遇的具體政策和執行方式,本文將詳細解析試用期員工是否享有五險一金待遇的情況,并提供相關的注意事項,以幫助讀者更好地了解和應對這一問題,2. 法律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相關法律法規,試用期員工在享受五險一金方面的待遇與正式員工基本一致,即應當納入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的繳納范圍,3. 與雇主協商:如發現公司在試用期內不為員工繳納五險一金,可與雇主進行溝通和協商,了解原因并尋求解決方案。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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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本人。社會保險基金執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社會保險基金應專款專用,不允許任何組織和個人以任何形式侵占或者挪用。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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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個人收入在超過一定的金額之后,是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的。企業個人所得稅是指企業職員應當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對于其計算方法,根據一定的計算公式計算。下面,大律網小編就整理了“企業個人所得稅如何計算和繳納”有關的內容,跟著小編一起來看看吧,希望對你有幫助。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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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違章停車罰款繳費流程如下:準備罰款所需的各項材料;在規定時間內去車管所;準備現金現場交罰款。交通違法行為具有4個特征。交通違法行為對社會、國家和公民的利益具有危害性。那么違法停車怎樣繳納罰款。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合同糾紛、債權債務、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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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四、結語需要強調的是,中斷繳納社保是一種不負責任和違法行為,忽視了國家法律規定,加大了個人的退休風險和日后的生活負擔,2.法律責任中斷繳納社保是違反國家的法律制度,如果被發現將會被追究相應的法律責任,受到相應的罰款、滯納金及法律制裁,4.影響個人信用個人在參加社保時,如果中途中斷繳納,可能會影響到個人的信用評級,降低了未來獲得貸款、信用卡等金融服務的可能性,對個人生活帶來一定的影響,影響將會逐步擴大,增加了個人拓展社會生活、發展事業的難度,如果發現員工中斷繳納社保,將會降低員工的可信度,甚至可能對公司的信譽和形象造成損害,影響員工在用工單位及其他企事業單位的招聘過程中的優先權和競爭力,二、中斷繳納社保的后果1.不能享受社保待遇社保的核心不僅是保障生活,還包括將來的養老,中斷繳納社保,將失去享受國家福利的權利,包括退休金、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及工傷保險等,使得無法享受到現有的社保待遇,社保是國家為保障人民基本生活,維護社會穩定與發展,提高全民素質,促進社會公正、公平而設立的社會保障制度,它是國家對公民的一種保障和義務,社保費的繳納是一個法律制度,任何一個有收入的人都必須按時繳納社保。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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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當然如果說你有工作單位也建立了全日制的勞動合同關系,企業單位沒有依法給你繳納社保,此時作為一個企業單位,它就違反了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是屬于一種違法行為,我們作為員工可以要求企業單位按照勞動合同關系的存續時間,及時的為我們補交社保,當然對于這樣的問題有一個前提條件,那么就是企業單位和員工,如果建立全日制的勞動合同關系,就一定要給員工正常繳納社保,這個是毫無疑問的,這也是勞動合同法的明確規定,而還有一些用工,就是屬于非全日制的用工,也沒有建立相應的勞動合同關系,對于這樣的用工,主要是一些臨時性的用工,他的這個工作時長,工作時間相對都是比較短的,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當你在每天的工作時長當中,不超過4個小時,并且每周的工作時長不超過24個小時,這樣的一個工作時長就是屬于非全日制的勞動關系,就無需建立勞動合同關系,也就無需為其繳納相應的社保了,我們也可以稱之為是靈活就業人員,而且如果說你的這個勞動合同三次以后續簽,那么最終,可能會簽訂無固定化的勞動合同關系,所以說這種用工形式都是屬于全日制的,用工都應當依法正常的為其繳納社保,如果企業單位明確拒絕,那么你也可以申請一個勞動監察舉報,要求企業單位正常的繳納社保,那么這樣的話我們就可以正常享受到社保的待遇了,在職職工實際上都是正常的,建立勞動合同,并且也是屬于長期勞動化的用工和單位,一旦建立勞動合同之后,一般情況下都至少要簽訂一年以上的勞動期限。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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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那么專家解答:贈與房產如何繳納個人所得稅?。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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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因解除勞動合同取得經濟補償金征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第2條規定:“考慮到個人取得的一次性經濟補償收入數額較大,而且被解聘的人員可能在一段時間內沒有固定收入,因此,對于個人取得的一次性經濟補償收入,可視為一次取得數月的工資、薪金收入,允許在一定期限內進行平均。那么解除勞動關系后,勞動者獲得的經濟補償金是否要繳納個人所得稅?。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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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個人承包工程,一般會涉及到增值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印花稅,個人所得稅等。基本建設承攬合同是承攬合同的一種特殊形式,除具有承攬合同的一般法律特征外,還具有下列特點:1、合同標的是基本建設工作,包括建筑、安裝工程以及與此有關的勘探、設計等工作。我國相關的法律中明確的對于個人承包建筑工程納稅的情況以及需要繳納的稅款的項目進行了相應的規定,個人所得稅的部分需要嚴格的按照百分之一的稅率進行納稅,如果沒嚴格按照法律的規定繳納稅款的視為違法的行為,并且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后果。
擅長:交通事故、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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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公司不繳納社會保險費或員工自愿放棄社會保險也是違法行為,如果企業違法不繳納社會保險費或員工自愿放棄社會保險,將會面臨法律的制裁和處罰,根據相關法律法規,企業應當按照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而員工則有權享受相應的社會保險待遇,然而,一些企業為了降低成本,不繳納或少繳納社會保險費,甚至借口員工自愿放棄社會保險來逃避責任,通過繳納社會保險費,職工可以享受到相應的社會保險待遇,保障自身和家庭的基本生活需求,對于公司不繳納社會保險或員工自愿放棄社會保險的行為,人社部明確表示將加大執法力度,嚴厲打擊違法行為。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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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不屬于上述規定三種情形之一的,房屋產權所有人將房屋產權無償贈與他人的,受贈人因無償受贈房屋取得的受贈所得,受贈人應當按照“應納稅所得額20%”的計稅標準繳納個人所得稅。例外情形的是,贈與合同標明的房屋價值明顯低于市場價格或房地產贈與合同未標明贈與房屋價值的,稅務機關可依據受贈房屋的市場評估價格或采取其他合理方式確定受贈人的應納稅所得額。父母將自己的房屋過戶給子女,這屬于贈與性質,因此同樣會涉及到繳納稅款的問題。那么房產贈與繳納個人所得稅的問題匯總。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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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機動車行駛人在行駛過程中,不得違規,否則將會受到警告、罰款、暫扣或者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拘留等處罰。第九十條,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于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鳴笛不屬于扣分的違章行為的范圍,對此不能予以扣分處罰,但是該行為違法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依照相關規定處罰。《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條當事人應當自收到罰款的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到指定的銀行繳納罰款。對行人、乘車人和非機動車駕駛人的罰款,當事人無異議的,可以當場予以收繳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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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公司于2020年11月委托元甲律所物業催收團隊處理業主拖欠物業費事宜,先后提交了4批欠費業主,目前已幫助物業公司回款504.54萬,戶數繳費率63%,促進了小區業主以后物業費的如期繳納。元甲物業和解團隊,您值得信賴!
老公不給老婆錢花違法嗎?老公的工資應該上交嗎?
元甲普法:空置房要交物業費嗎?答案來了! 空置房到底要不要交物業費?答案是:要交!因為物業服務具有公眾性空置房業主也享受到了物業服務。 此前,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物業合同糾紛案件房屋空置拒不繳納物業費的當事業主楊某敗訴被判交納拖欠的物業費! 業主房屋空置5年不交物業費 物業公司起訴! 2015年5月,楊某在湖南省平江縣某小區購買了一套住宅并辦理了收房手續。同年,楊某與物業公司簽訂了物業服務協議。 此后,由于楊某一直未交納物業費,物業公司多次致電和書面催交,但楊某以未真正入住為由拒不交納物業費。 2020年9月,物業公司將楊某起訴至湖南省平江縣人民法院,要求楊某支付物業費,并承擔近千元的違約金。 楊某辯稱,其房屋在交付后一直處于閑置狀態,既未對房屋進行裝修,也未居住或使用,根本未享受過物業公司提供的任何服務,所以不應支付物業費和違約金。 而物業公司堅稱,雖然楊某的房屋處于閑置狀態,但物業公司仍為其房屋的安全、公共設施的維護、小區的整體綠化和保潔提供了服務,故楊某理應交納物業費,并承擔違約金。 法院判決 業主應按合同支付物業費 法院經審理后認為,楊某作為業主,物業公司依據雙方簽訂的合同,為楊某提供物業服務,因此,當事人之間系物業服務合同糾紛,楊某應按物業服務合同及相關規定向原告交納物業費。 楊某辯稱辦理入住手續后未實際居住,未享受過物業公司提供的任何服務,所以不應支付物業費和違約金的主張,不予采納。 依據《合同法》第六十條(現《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物業服務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條,判決楊某支付2015年至2019年12月31日期間的物業費。(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地方立法空置房物業費打折,與上位法不一致,應予以糾正) 審理法官怎么說? “交納物業費是業主應承擔的一項基本合同義務。”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物業服務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條規定: 經書面催交,業主無正當理由拒絕交納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交納物業費,物業服務企業請求業主支付物業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物業服務企業已經按照合同約定以及相關規定提供服務,業主僅以未享受或者無需接受相關物業服務為抗辯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溫馨提示 物業服務具有公眾性,它的價值在于在滿足公共性服務的同時,達到對整個居住環境品質的提升,最終體現對業主個體的服務價值。 物業費的構成包括保潔費、保安費、綠化費等,大部分是為全體業主公共部分的管理、共用設備設施維護的費用,并非針對專門某個業主的服務。 雖然房屋空置,但小區衛生仍需天天清潔打掃,公共秩序必須時時巡查維護,所有設施設備如電梯、消防等費用也要正常支出。 根據《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條規定,業主應當按照約定向物業服務人支付物業費。物業服務人已經按照約定和有關規定提供服務的,業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無需接受相關物業服務為由拒絕支付物業費。 《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條規定,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
車禍死亡,家屬對責任劃分不認可,復核成功率有多大? 2023年3月某日凌晨3點多,在北京市某條高速上發生了一起悲劇。 老王正駕駛著貨車為東家送貨,在行駛過程中沒想到一下子和前面一輛重型貨車相撞! 由于是高速路,車輛行駛速度較快,兩車猛烈相撞使老王所駕駛的貨車嚴重毀損! 七零八落的車輛零件散落一地,都看不出貨車原本的樣子了,更嚴重的是老王當場就被車禍奪去了生命。 隨著交警不斷深入處理,逐步查明了對方司機的后方反光涂裝不合格、車輛超載等問題,但仍沒拗過追尾這條“大腿”,給老王定了個主要責任。 拿到事故認定書的那一刻,老王的家人無法接受這樣的結果! 老王作為家里頂梁柱般的存在,上有70多歲的老母親體弱多病,需要全程照顧;下有3個子女,尚未成家立業;妻子也年過半百,無經濟收入。 面對一家之主的老王生命戛然而止,一家人這些天都在淚水中度過。 在悲痛之余,讓一家人更心急如焚的是對主責不認可,怎么申請復核更改責任的問題。 他們一無顯赫的家世背景、二無廣泛的人脈資源,打聽來打聽去也只限于親戚朋友的七言八語,也沒有得出個所以然來。 復核申請的時間很短,按以往的經驗來看復核成功的難度非常大! 一家人商量后認為,眼下最緊急的是找一家專業的律所來處理,才有可能得到想要的結果! 于是找到了北京市元甲律所,希望幫他們提請復核,查清事實爭取責任。 02 律師專業復核 成功更改責任 元甲律師團隊介入后,協助家屬一同梳理事故情況及復核思路,在蛛絲馬跡中有了重大發現: 對方在詢問談話中有明確表示過其車輛出現故障,而這一事實卻并未被交警在認定書上寫明。 元甲辦案人員抓緊短暫的復核時間向警方申請查閱卷宗,明確了對方的貨車型號及筆錄中記載的自認車輛發生故障的情況。 “高速路上、發生故障、正規貨車......”種種跡象在專業的元甲交通辦案團隊眼下串成了完整的證據鏈。 高速上有不得低于60km/h的最低限速,以及更為嚴格的車輛故障處理規范,而且目前正規的重型半掛車都統一裝配了北斗車輛行駛數據記錄儀記錄行駛速度。 元甲團隊以此為切入點,強調對方車輛發生故障后處理不當,在高速路上低于最低限速行駛增添其他車輛行車風險的重要原因,向復核機關提請了復核。 在元甲律師的專業處理和不懈努力下,終于迎來了好消息! 復核成功改變責任比例,從認定老王為主責,到以原交警隊部分事實未認定為由發回重新認定,成功改判為雙方同等責任! 03 案件亮點 抓住目前正規貨車統一安裝北斗監控系統的新形勢讓對方車速情況有跡可循,以高速路上行駛的特殊規定為切入明確對方被遺漏的嚴重違法事實。 04 辦案感悟 俯瞰事件的全貌,并鎖定可能通行的道路,這是辦案人員久經鍛煉后才能掌握的能力。 尋求擁有這份能力的專業人士來代理案件,才能穿透困境中的陰霾,通向澄澈透亮的未來。堅持不懈,據理力爭,才有峰回路轉,柳暗花明。 在交通事故的復核中,上級復核機關受理復核后僅對復核提出的異議及事故卷宗進行書面審核,如復核者未能剖析出事故認定中的錯誤,則大概率會收到一份維持的結論。 事故認定經過專業人員的分析后,有的放矢地提出復核,并匹配相關證據,才有可能削尖了腦袋,成為復核成功的那10%!
交通事故“私了”后,還能反悔嗎? 2021年2月28日,原告趙某駕駛的車輛與被告張甲駕駛的車輛發生碰撞,事故發生后,原告趙某委托其丈夫即原告劉某處理與被告的糾紛。 原、被告雙方協商原告預付給被告50 000元,用于被告的車輛修理、入院檢查,預付的款項多退少補。 事故當天,劉某通過銀行賬戶將50 000元轉入指定的張乙(張甲的妹妹)的銀行賬戶。現劉某、趙某以張甲、張乙、孫某治療傷情及修理交通事故中受損車輛僅花費12 000元、余款38 000元拒不返還構成不當得利為由提起訴訟,要求返還上述38 000元款。 張甲、張乙、孫某辯稱:案發時,趙某存在酒駕嫌疑,當時劉某為了平息該交通事故,阻止張甲報警,并提出支付5萬元款項后私了此事。 法院審理 法院經審理查明:2021年2月28日17時許,原告趙某駕駛寶馬車輛與被告張甲駕駛的長城車輛發生碰撞,同日17時04分,張甲撥打122電話報警。此后,原告劉某、第三人孫某分別趕到現場協商處理,被告張甲入醫院治療。因劉某勸阻,張甲取消報警。經協商后,劉某于同日19時12分許將50 000元款項轉至張乙銀行賬戶。張乙收到上述款項后隨即轉給張甲。 此后,自2021年7月5日至2022年11月17日,劉某因支付50 000元款項,以張乙、孫某、張甲等構成不當得利為由先后四次向法院起訴,其中,兩次以撤訴結案,兩次以當事人不適格駁回起訴。 法院一審判決:駁回劉某、趙某的訴訟請求。宣判后,劉某、趙某提出上訴。二審過程中,劉某、趙某自愿撤回上訴,法院二審裁定:準許劉某、趙某撤回上訴。一審民事判決自本裁定書送達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法官說法 本案案件標的額較小,只有3萬余元,但雙方當事人對于案件事實爭議較大,這也是所有不當得利糾紛案件的共同特點。原告一方認為,其支付給被告的5萬元款項是處理交通事故的預付款,在交通事故處理完畢后多退少補;被告一方則認為,原告所支付的5萬元款項是一次性處理交通事故的所有費用,不存在多退少補,且原告趙某當時系酒后違法駕駛車輛。 本案中關于款項的交付僅系口頭協商,雙方沒有出具書面證據,雙方當事人也不能提供現場目擊證人出庭作證,因此,給案件審理和事實認定帶來較大的難度。在該案件審理之初,主審法官曾考慮根據如下思路作出處理:以原告沒有證據證實交付的5萬元系預付款后期多退少補,徑行駁回其訴訟請求。 此后,主審法官經過慎重考慮后認為,根據上述思路,固然可以對案件作出快速處理,處理結果也不違反法律規定,但由于沒有對存在爭議的事實作出認定,所以難以讓當事人信服,社會效果也不好。因此,應當在根據雙方當事人所舉證據認定事實的同時,還應根據生活經驗、人情世故、法律法規,在最大程度上對存在爭議的事實進行還原和推定,據此結合相關法律規定,作出公正合法的判決,力爭取得更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一、作為原告一方的當事人,在被告不認可其提出的訴求及事由的情況下,如果其所舉證據不能證實其主張的事由,依法須承擔對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原告劉某、趙某主張,其支付的50 000元款項,是供張甲修理車輛及住院治療傷情費用、剩余(不足)部分多退少補,張甲維修車輛及住院治療花費12 000元左右,剩余的38 000元款項應作為不當得利予以返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條規定:“因他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受損失的人有權請求其返還不當利益。”第九百八十五條規定:“得利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的,受損失的人可以請求得利人返還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為履行道德義務進行的給付; (二)債務到期之前的清償; (三)明知無給付義務而進行的債務清償。” 我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第一款規定:“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即:誰主張,誰舉證。在本次庭審中,劉某、趙某所提交的主要證據是劉某通過張乙向張甲轉賬的銀行交易明細一張,該證據僅能證明存在轉賬的事實,無法證實其曾與對方達成50 000元款項用于維修車輛及住院治療后余款多退少補的事實,其所提交的先前起訴案件庭審筆錄一頁也僅能證實張甲在該案件庭審中曾自述購買車輛花費70 000元、維修車輛花費10 000余元、治療傷情花費檢查費用2 000余元且傷情尚未痊愈。綜合原告所舉以上證據,無法證實其曾與張甲達成50 000元款項用于維修車輛及住院治療后余款多退少補的口頭協議的事實。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九十條第二款規定:“在作出判決前,當事人未能提供證據或者證據不足以證明其事實主張的,由負有舉證證明責任的當事人承擔不利的后果。”劉某、趙某作為對其所主張的被告構成不當得利的事實負有舉證責任的原告一方,所舉證據不能證實上述事實,故依法應當承擔由此造成的對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交通事故車上人員受傷的賠償責任: 1、車輛駕駛員責任:如果交通事故是由車輛駕駛員的過錯或違法行為導致,駕駛員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2、車輛所有人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的規定,車輛所有人對交通事故造成的損害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除非能夠證明交通事故發生時車輛處于被盜、被搶、被騙等情況下。 3、第三者責任:如果交通事故是由第三者的過錯或違法行為導致,第三者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