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贈與繳納個人所得稅的問題匯總

導讀:
不屬于上述規定三種情形之一的,房屋產權所有人將房屋產權無償贈與他人的,受贈人因無償受贈房屋取得的受贈所得,受贈人應當按照“應納稅所得額×20%”的計稅標準繳納個人所得稅。例外情形的是,贈與合同標明的房屋價值明顯低于市場價格或房地產贈與合同未標明贈與房屋價值的,稅務機關可依據受贈房屋的市場評估價格或采取其他合理方式確定受贈人的應納稅所得額。父母將自己的房屋過戶給子女,這屬于贈與性質,因此同樣會涉及到繳納稅款的問題。那么房產贈與繳納個人所得稅的問題匯總。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不屬于上述規定三種情形之一的,房屋產權所有人將房屋產權無償贈與他人的,受贈人因無償受贈房屋取得的受贈所得,受贈人應當按照“應納稅所得額×20%”的計稅標準繳納個人所得稅。例外情形的是,贈與合同標明的房屋價值明顯低于市場價格或房地產贈與合同未標明贈與房屋價值的,稅務機關可依據受贈房屋的市場評估價格或采取其他合理方式確定受贈人的應納稅所得額。父母將自己的房屋過戶給子女,這屬于贈與性質,因此同樣會涉及到繳納稅款的問題。關于房產贈與繳納個人所得稅的問題匯總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房產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點評:如果親屬間通過無償贈與的方式,將來再轉讓還需要繳納高額的稅收。
房產贈與繳納個人所得稅的問題匯總
一、免征個稅的情形
根據《》(財稅[2009]78號)規定:房屋贈與三種情形可以對當事雙方不征收個人所得稅:
(一)房屋產權所有人將房屋產權無償贈與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
(二)房屋產權所有人將房屋產權無償贈與對其承擔直接撫養或者贍養義務的撫養人或者贍養人;
(三)房屋產權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產權的法定繼承人、遺囑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
不屬于上述規定三種情形之一的,房屋產權所有人將房屋產權無償贈與他人的,受贈人因無償受贈房屋取得的受贈所得,受贈人應當按照“應納稅所得額×20%”的計稅標準繳納個人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原則上如下確定,即:應納稅所得額=“房地產贈與合同上標明的贈與房屋價值-贈與過程中受贈人支付的相關稅費”。例外情形的是,贈與合同標明的房屋價值明顯低于市場價格或房地產贈與合同未標明贈與房屋價值的,稅務機關可依據受贈房屋的市場評估價格或采取其他合理方式確定受贈人的應納稅所得額。
二、免稅手續所需資料
(一)《》(國稅發[2006]144號)第一條規定的相關證明材料:
(1)屬于繼承不動產的,繼承人應當提交公證機關出具的“繼承權公證書”、房產所有權證和《個人無償贈與不動產登記表》;
(2)屬于遺囑人處分不動產的,遺囑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須提交公證機關出具的“遺囑公證書”和“遺囑繼承權公證書”或“接受遺贈公證書”、房產所有權證以及《個人無償贈與不動產登記表》;
(3)屬于其它情況無償贈與不動產的,受贈人應當提交房產所有人“贈與公證書”和受贈人“接受贈與公證書”,或持雙方共同辦理的“贈與合同公證書”,以及房產所有權證和《個人無償贈與不動產登記表》。
上述證明材料必須提交原件。
稅務機關審核上述材料,資料齊全并且填寫正確規范的,在提交的《個人無償贈與不動產登記表》上簽字蓋章后退提交人,將有關公證證書復印件留存,同時辦理營業稅免稅手續。
(二)贈與雙方當事人的有效身份證件;
(三)屬于通知第一條第(一)項規定情形的,還須提供公證機構出具的贈與人和受贈人親屬關系的公證書(原件)。
(四)屬于通知第一條第(二)項規定情形的,還須提供公證機構出具的撫養關系或者贍養關系公證書(原件),或者鄉鎮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出具的撫養關系或者贍養關系證明。
稅務機關審核贈與雙方提供的上述資料,資料齊全并且填寫正確的,在提交的《個人無償贈與不動產登記表》上簽字蓋章后復印留存,原件退還提交人,同時辦理個人所得稅不征稅手續。
三、受贈人轉讓受贈房屋時個稅的計征
受贈人轉讓受贈房屋時個稅的計征標準為:應納個人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20%”。應納所得稅額=“轉讓受贈房屋的收入-原捐贈人取得該房屋的實際購置成本-贈與和轉讓過程中受贈人支付的相關稅費”。
四、房屋贈與是否需要繳納契稅
房屋的過戶主要因房屋買賣、房屋贈與和繼承等三種行為而產生。如果是因繼承而發生的房屋過戶,不需要繳納契稅。如果是因買賣、贈與房屋而發生的房屋過戶,則需要繳稅。父母將自己的房屋過戶給子女,這屬于贈與性質,因此同樣會涉及到繳納稅款的問題。對此,國家稅務總局《》有具體規定,即:對于個人無償贈與不動產行為,應對受贈人全額征收契稅,在繳納契稅和印花稅時,納稅人須提交經稅務機關審核并簽字蓋章的《個人無償贈與不動產登記表》,稅務機關(或其他征收機關)應在納稅人的契稅和印花稅完稅憑證上加蓋“個人無償贈與”印章,在《個人無償贈與不動產登記表》中簽字并將該表格留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