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轉包的工程,勞務費未給 是否可以全風險代理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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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在新聞媒體上作新聞報道而涉及到某一商標,由於其是以新聞的性質刊登的,不具有商業性質,同樣由於其不是“廣告”而不視為使用證據。《解釋》26條將違法分承包人和轉承包人定義為“實際施工人”,實際施工人處于建筑市場鏈的低端,施工糾紛往往由此引發。禁止施工單位允許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以本單位的名義承攬工程”“施工單位不得轉包或者違法分包工程”。那么工程轉包的風險都有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刑事辯護、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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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期間,嚴某作為材料負責人與原告進行材料收發的對帳。隨即黃某向公安機關報案,經詢問,被告的項目經理認可工地使用了嚴某的鋼管和扣件。代理詞尊敬的審判員:浙江金漢律師事務所接收本案原告黃某的委托,指派本人擔任其訴慈溪市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租賃糾紛一案的代理人。上述事實,有原告提供的收料單、發料單、對帳單、嚴某的證明以及證人勵甲、勵乙的證言可以得到證實。那么工程非法轉包經營外部糾紛法律責任一案的代理詞。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房產糾紛、債權債務、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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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關于轉包分包工程是否合法 工程轉包與分包的區別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建筑工程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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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若存在工程設計變更,極有可能導致價款發生變化,項目部應在變更確定后14日內,向發包人提交變更工程價款的報告,并要求對方簽收。竣工驗收合格后應及時提交結算報告書,由發包人代表簽收,若28天內不予答復則發包人構成違約。雙方達成一致后,若發包人未按約定付清除質量保證金以外的所有款項,則承包人無交付義務。分包情況須經發包人書面同意,不可將全部工程轉包,且必須分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分包單位不可將承包的工程二次分包。那么工程轉包的風險有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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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由于工程轉包容易導致工程成本的增加,導致工程質量的下降,一旦工程發生質量事故又容易發生責任主體互相推諉,發生扯皮現象。因此,探討工程轉包的法律風險和糾紛處理很有必要。那么工程轉包的風險是怎樣。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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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在一個案例中,分包商完成了鋼結構工程,要求支付到期的100萬美元工程款,起訴施工管理人、業主(合伙)、各個合伙人。法院認為,分包商沒有說明業主是否已經破產或無力承擔債務,他只是說沒有得到付款。分包商指出,雖然自己知道施工管理人和業主之間的代理關系,但由于一份協議規定:“施工管理人應當支付給分包商的合同價款6,450,000美元”這一規定表明施工管理人將承擔業主債務。這樣,即便施工管理人是總承包商,由于他是業主的代理人,而合同又規定業主承擔分包商的債務。分包商只能向業主要求承擔債務,而不能向總承包商要求承擔債務。那么總承包商是業主代理人,分包商是否可以向該總承包商要求支付工程。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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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在建設工程合同訂立過程中,發包人往往經過慎重選擇,確定與其所信任并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承包人訂立合同,承包人將其所承包的工程轉包給他人,擅自變更合同,違背了發包人的意志,損害發包人的利益,這是法律所不允許的。那么工程轉包是否合法。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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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工程轉包,是指工程承包單位承包建設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將工程的施工任務交由其他施工單位來完成的行為。充分做好功課,業主在接受轉包或者轉包之前,應當進行充分的調查。因為如果在工程轉包過程中,出現了無法解決的糾紛,那么人民法院,很可能會依法收繳當事人已經取得的所有款項,造成巨大損失。工程轉包有風險,我們能做的就是將風險降到最低,希望通過以上的相關資料,能讓大家了解到工程轉包的風險如何防范。那么工程轉包的風險如何防范。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合同糾紛、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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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工程層層轉包,導致勞動糾紛頻發,企業面臨法律風險。近日,鎮海區人民法院判決的一起勞動爭議案,在這方面具有警示作用。這個工程項目是由章某承攬的,掛靠在紹興一家建筑企業華鵬公司名下。在傷情基本穩定后,陳某找到呂劍鋒商量自己受傷賠償之事,但呂劍鋒表示,他是向華鵬公司承包這個工程項目的,應由華鵬公司承擔賠償責任。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對此案作出裁決,陳某的主張獲得支持。華鵬公司對這一裁決結果不服,向鎮海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確認其與陳某之間不存在事實上的勞動關系。近日,鎮海法院對這起勞動糾紛作出判決,原告華鵬公司的訴請被駁回。那么工程轉包勞動糾紛頻發。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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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關于工程轉包收取費用合法嗎 差價是否支持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建筑工程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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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工程非法轉包的法律后果誰承擔,多次轉包的工程有哪些風險?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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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依據我國建筑法及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工程轉包是不符合法律規定的,所以簽訂的轉包合同是不受法律保護的。人民法院在審理相關案件中,應限制在上述范圍內認定承包人非法轉包和違法分包的行為。分包是指從事工程總承包的單位將所承包的建設工程的一部分依法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的承包單位的行為,該總承包人并不退出承包關系,其與第三人就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發包人承擔連帶責任。那么工程轉包合同是否合法。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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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建筑法》第67條規定,承包單位將承包的工程轉包的,或者違反本法規定進行分包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處罰款……從而將此兩類行為定性為違反行政法禁止性規定的行為;而《合同法》也有同樣規定禁止非法轉包和違法分包。承包人由此所實際取得的收益,根據建筑立法和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類同于出借建筑法定資質的建設施工企業因出借行為取得的利益,和無資質建筑企業因借用資質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取得的利益,均屬于非法所得,應由法院在訴訟中予以收繳。人民法院在審理相關案件中,應限制在上述范圍內認定承包人非法轉包和違法分包的行為。那么一般建筑工程轉包是否合法。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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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建設工程中轉包和掛靠有何法律風險
擅長:合同糾紛、債權債務、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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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掛靠人通過向被掛靠的施工企業交納一定數額的“管理費”方式,以被掛靠的施工企業名義與建設方簽訂施工合同并辦理各項手續后,由掛靠人直接實施建設工程的全部施工任務。禁止施工單位允許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以本單位的名義承攬工程”“施工單位不得轉包或者違法分包工程”。那么建設工程轉包的法律風險和糾紛處理。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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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包方拖延工程款的常見動因有哪些? 甲方破產,工程款還能要回來嗎? 材料供應商如何防范墊資風險? 你是否還在奔波追款卻始終收效甚微? 5月23日,第153期《如何快速要回工程款》講座 40年建工專家坐鎮指導,調解中心高效回款 助你快速討回血汗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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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精準維權,勝訴捷報 ?? 代理唐先生成功化解承攬合同糾紛,法院判決: ? 全額追回140萬元勞務費及利息,鎖定合同責任; ? 邏輯嚴謹,突破多重抗辯,直擊案件核心; ? 客戶贊譽錦旗:“專業嚴謹有邏輯,成功化解難題”! 工程款拖欠不慌,天用律師以法律為刃,助您高效追償!
三人經商議合伙干工程, 由于合作期間分歧較大,兩人退股, 導致后期發包人拒絕支付工程款, 869萬欠款該如何快速要回? 三人商議合伙干工程 2017年,工程公司(化名)經招投標取得某縣區交通運輸扶貧“建養一體化”工程的施工。 經由市政建設公司(化名)的法定代表人及胡先生與工程公司商談一致,將工程中的其中五個標段的施工進行轉包。 胡先生與沈某、孫某三人經過協商,由胡先生和孫某負責出資,沈某負責承接工程,三人共同承包該標段的工程施工,以市政建設公司的名義開展業務,于2017年6月20日正式開始施工。 由胡先生與孫某負責現場項目施工管理,組織人力、機械設備、原材料等,并在現場臨時搭建混凝土攪拌站,對上述標段進行實際施工。 兩人退股導致工程款拖延 2017年7月9日,沈某、孫某與胡先生共同補簽《項目合作協議書》一份,約定合作承包施工范圍、股份比例、工程管理責任及分工、資金、財務管理等內容。 2018年11月4日,市政建設公司與工程公司簽訂協議,約定工程內容、工程地點、工期、定價方式、工程款支付等。 2019年1月16日,因沈某、孫某與胡先生在合作期間出現分歧,故沈某、孫某退出合作,由胡先生繼續施工,各方簽訂合同一份,由胡先生支付沈某、孫某相應股份轉讓款,承接的上述工程由胡先生繼續施工。 2019年12月31日,胡先生按期完成上述所有工程的施工義務,并交付業主使用至今。市政建設公司與工程公司已支付了一部分工程款,還剩余約869萬元工程款一直拖延支付。 申請仲裁要回全部款項 2020年—2023年間,胡先生無數次與多個合作方溝通時,產生了嚴重的分歧與矛盾,所以款項一拖再拖,一直未解決工程款糾紛。 于是在2023年6月,胡先生找到北京天用律所,天用律師幫助胡先生梳理了案情,指導收集證據,包括合同、施工情況記錄、合作協議書、結算會議紀要等全面的證據資料。 資料準備齊全后向北京仲裁委申請仲裁,由兩位資深的天用律師參與出庭。庭審中,天用律師對全面的證據進行觀點論述,對被拖欠的工程款據理力爭,得到了仲裁院的認可與支持。 經合議,仲裁庭裁決如下: 1、工程公司向胡先生支付工程款869萬元; 2、本案支出的保全費、保全保險費和律師費全部由工程公司承擔; 3、本案仲裁費由胡先生承擔20%,由工程公司承擔 80%。 經過天用律師的不懈努力,胡先生的全部訴求達成,胡先生對天用律師的專業能力非常認可,特意送來一面錦旗表示感謝!
因拖欠工程款打官司,律師費誰承擔? 在建工案件中發包人欠付工程款,承包人起訴后,在合同未約定律師費、保全費的情況下,能否主張律師費和保全費? 最高人民法院在一起建工案件的再審審查中給出回應。 法院經審理查明—— 2015年,萬某掛靠在華宇公司名下承包工程,宏星房地產對此明知,仍與之簽訂《工程承包意向書》,將舊城改造工程發包給沒有施工資質的萬某。 2016年,宏星房地產與華宇公司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其后華宇公司與萬某簽訂《內部承包協議書》,將舊城改造項目轉包給萬某。 但截至2019年11月,萬某向宏星公司交付了案涉房屋,但一直未結清工程款,也未辦理竣工驗收。 萬某向法院起訴,要求華宇和宏星承擔連帶責任,支付工程進度款686萬,律師費20萬,保全費用2.7萬及逾期利息1657萬。 一審法院判決—— 支持386萬的工程款及相應利息請求;就律師費和保全費,因律師費、訴訟保全擔保費均為萬某在訴訟過程中自行支出的訴訟成本,該費用雙方未有明確約定,且非因訴訟必須產生的費用,故其主張不予支持。 二審法院認為—— 關于一審判決華宇公司、宏星公司向萬學才支付工程款是否正確的問題。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二條:“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但建設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承包人請求參照合同約定支付工程價款的,應予支持”之規定,宏星公司、華宇公司應向萬某支付工程款。一審判決華宇公司、宏星公司向萬某支付工程款386萬正確,本院予以維持。 關于一審判決對律師費200000元及保全擔保費27746.71元的認定是否正確的問題。本院認為,關于萬某主張的律師費200000元的問題。 盡管萬某與華宇公司、宏星公司對律師費的承擔并無約定,但華宇公司、宏星公司在工程已經被擅自使用的情況下,仍以各種理由抗辯,拖延承擔支付工程款義務,屬不誠信的訴訟行為,造成了司法資源的額外消耗和萬學才的額外支出。 且萬某因此次訴訟發生的律師費,既是其為對抗華宇公司、宏星公司拖延支付工程款行為的額外支出,也是其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所支出的合理費用。故萬某的此項上訴理由成立,本院予以支持。 關于萬某主張的保全擔保費27746.71元的問題。本案訴訟系因華宇公司、宏星公司欠付萬學才工程款引起,萬某為實現其債權,申請財產保全,并以保險公司提供保全保險的方式進行財產擔保,系萬某為實現其債權所支出的合理、必要費用,屬于萬某的損失。萬某的此項上訴理由成立,本院予以支持。 判決,宏星房地產和華宇公司支付萬某律師費200000元及保全擔保費27746.71元。其它項予以維持。 華宇公司和宏星房地產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請再審。 最高人民法院審查后認為—— 宏星公司、華宇公司是否應承擔律師費的問題。萬某因訴訟所發生的律師費和保全費屬于確定發生的支出,原審法院認為案涉工程已經實際交付使用,宏星公司、華宇公司拒不支付相應的工程款以致引發本案訴訟,宏星公司、華宇公司應向萬學才支付萬某為維護其合法權益所支出的費用并無不當。 故對宏星公司、華宇公司主張不應承擔律師費的再審請求,本院不予支持。